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滑縣 天理教 、 三 才 峽 之 戰 ; 征 討回疆 張格爾 叛亂 , 歷官 至 陝西 西安 參將 、 署察漢托洛亥 副將 。 道光 二十一年 ( 1841 ) , 擢 浙江 金華 協副 將 。 奕經 奉命 赴 浙江 督辦 軍務 , 他 率 陝 甘兵 九百 以 從 。 次 年 , 奕經 發動 浙東 反擊戰 , 全 線 潰敗 , 英軍 乘機 反擊 , 向慈溪 發動 攻擊 。 朱貴屯 駐 城 西 大 寶山 , 奮勇 迎 敵 , 與 子武生 昭南 一同 戰死 。 耆英 ( 1790 ~ 1858 ) 字 介春 , 愛 新 覺 羅氏 , 宗室 , 隸 滿洲 正 藍 旗 , 大學 士祿 康子 。 萌生 , 歷官 至 內 大臣 , 吏 、 戶 、 工諸部 尚書 。 道光 二十二年 ( 1842 ) , 出任 廣州 將軍 , 授 欽差 大臣 , 督辦 浙江 洋務 。 和 伊里布 同 授 全權 代表 , 與 璞鼎查 等 簽訂 《 南京 條約 》 。 旋 授 兩 江 總督 。 次 年 , 再 充 欽差 大臣 , 與 英人 議訂 通商 章程 。 二十四年 , 調任 兩 廣 總督 兼辦 通商 事宜 , 與 美 、 法 分別 簽訂 《 望廈 條約 》 和 《 黃埔 條約 》 。 二十八 年 , 拜 大學士 。 咸豐帝 即位 , 被 革職 。 咸豐 八年 ( 1858 ) , 授命 隨 大學 士桂良 赴 天津 與 英 法 聯軍 交涉 , 旋 因 擅自 回 京 , 被 賜 自縊 。 稽查 閩 廣 駛往 天津 海船 章程 清廷 為 加強 天津 海防 , 確保 京師 安全 而 制訂 的 章程 。 主要 內容 有 : 凡 福州 、 廈門 、 潮州 海船 出口 往 天津 者 , 必 經 天津 有 字號 商人 出具 並 無 攜帶 奸匪 甘結 。 廣州 詔安 海船 出口 , 地方官 責令 保 船 稅行 出結 , 由 各 處 給 照 衙門 蓋印 。 海船 雇募 水手 , 必須 給 發印照 , 注 明年 貌 姓名 。 如 有 客民 臨時 搭載 來 津 貿易 者 , 亦 須 遵 此 例 。 商船 駛至 海口 , 由 天津 鎮道 督率 文武員 弁 按 章逐加 查驗 。 到 津 時 , 只 許離城 三 、 四 里 外 寬闊 處所 , 間 段 挨次 停泊 。 在 船 人 等 除 與 行戶 交易 之 商人 外 , 均 不准 上岸 。 達洪阿 ( ? ~ 1854 ) 字厚庵 , 富察氏 , 滿洲 鑲黃旗人 。 初 為 護軍 , 累 擢 臺海鎮 總兵 加提 督銜 。 道光 二十一年 至 二十二年 ( 1841 ~ 1842 ) , 督率 臺灣 軍民 先後 三 次 擊退 英 船 來犯 , 賜號 「 阿克達春巴圖魯 」 , 加 太子 太 保銜 。 中英議 和 後 , 以璞鼎查訴 稱 其 所 戮 皆 遭 風 難民 , 被 革職 逮問 。 尋 釋 之 , 歷伊犁參贊 大臣 、 西寧 辦事 大臣 等 職 。 三十 年 , 授 副都統 。 咸豐 即位 後 , 先 赴 廣西 , 再 於 直 隸 征 討 太平軍 。 咸豐 四年 ( 1854 ) , 受傷 卒 於 軍 , 贈 都 統銜 。 姚瑩 ( 1785 ~ 1853 ) 字 石甫 , 號 明叔 、 展和 , 晚號 幸翁 , 安徽 桐城 人 。 嘉慶 十三年 ( 1808 ) 進士 。 道光 十 年 ( 1830 ) , 特擢 臺灣 道 。 鴉片 戰爭 期間 , 與 總兵達洪阿率 軍民 三 次 擊退 進犯 臺灣 之 英 船 , 俘 獲 多 人 。 《 南京 條約 》 簽定 後 , 以 「 妄殺 冒功 」 之 罪名 被 逮問 下獄 , 旋 釋出 , 以 知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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