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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hilosophy ) , ( 註 8 ) 他 的 頭銜 是 「 教學 歷史 與 教學 藝術 助理 教授 」 ( Assistant Professor of the History and the Art of Teaching ) , 層級 不 高 。 ( 註 9 ) 根據 當時 的 艾略特 校長 ( Charles W. Eliot ) 給 他 的 任命函 , 漢納斯 的 任務 包括 五 項 : ( 1 ) 就 教學 藝術 與 教學 歷史 講學 ; ( 2 ) 訪視 為 哈佛 大學 提供 新生 的 學校 , 並 維持 某 種 禮貌 而 有益 的 關係 ; ( 3 ) 主持 並 為 劍橋 地區 在職 教師 開授 暑期課 , 並 服務 大量 在 暑期 時 到 劍橋 來 的 教師 ; ( 4 ) 參與 新英格蘭 地區 的 師資 培育 機構 與 教師 組織 , 偶爾 也 需要 跨出 此 地區 ; ( 5 ) 扮演 推動 在 文理 教師團 ( Faculty of Arts and Sciences ) 中 設立 一 個 新 的 「 基礎 師範 」 科系 的 推手 。 ( 註 10 ) 由 這 五 項 任務 及 聘書 的 旨意 , 可以 看出 , 大學 對 漢納斯 的 一 種 理論 與 實務 雙線 並行 , 以及 做為 教育 推動 者 的 期許 。 漢納斯 本人 對 窄化 的 「 師範 」 ( Normal ) 這 個 概念 倒 並 不 感興趣 , 他 自承 比較 中意 五 項 任務 之後 , 補充 的 一 句 話 : 「 這 個 [ 職務 的 ] 功能 是 要 由 你 慢慢 去 創造 的 。 」 ( 註 11 ) 他 立即 開始 利用 最後 這 句 話 給 他 的 空間 , 在 前往 劍橋市 赴 任 的 路 上 , 四處 串聯 各 地 的 教育 領袖 , 了解 教育 現況 。 ( 註 12 ) 有 更 高 的 期待 與 野心 的 他 , 與 芝加哥 大學 的 杜威 ( John Dewey ) 和 布朗 大學 的 傑可布 ( Walter B. Jacob ) 三 人 一起 成立 了 「 全 國 大學 教育學 教師會 」 ( National Society of College Teachers of Education ) , 此 會 最初 的 會員 , 就 是 他們 三 人 。 ( 註 13 ) 1906 年 2 月 27 日 , 在 艾略特 告知 波士頓 地區 一 群 人士 說 他 將要 設立 一 所 中學 教師 訓練 機構 之後 , 文理 教師團 才 投票 通過 , 在 團下 成立 一 個 教育 分科 ( Division of Education ) 。 ( 註 14 ) 新 的 分科 內 , 除了 漢納斯 之外 , 還 有 兩 名 教師 、 兩 名 兼任 講師 。 ( 註 15 ) 當時 所 開 課程 有 三 個 目標 , 一 是 為 所有 校 內 學生 提供 教育課 , 無論 該 生 是否 有意 成為 一 名 教師 。 為 了解 教育 是 一 項 重要 的 社會 功能 , 這 類 課程 包括 教育史 、 教育 問題 、 教育 原則 等 , 並且 是 其他 課程 的 指引 與 入門 。 二 是 為 有志 於 教育 工作 的 學生 , 及 已經 在職 的 教師 , 提供 技術性 的 職業 訓練 。 三 是 為 較 有 經驗 的 教師 , 提供 未來 成為 校長 與 督導 、 教師 訓練 學校 教師 、 或 學院 教師 的 相關 訓練 。 所有 課程 依照 性質 再 分成 適合 大學部 或 研究所 階段 學生 者 。 ( 註 16 ) 由 此 可以 看出 通識性 與 專業性 的 教育 課程 並行 , 以及 教師 訓練 與 教師 晉級 為 教育 領導人 之 訓練 也 共存 的 情形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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