Displaying extended context for query match # 8,854 in text 5b334b189027f3cbd22027e4
<< Prev Next >>
    
 

, 並 在 有 需要 時 檢討 與 修訂 在 此 方面 的 規管 制度 、 促進 與 推動 保險業 的 市場 及 專業 團體 的 自律 ; 以及 在 適當 時 , 在 條例 准許 的 範圍 內 , 與 香港 或 香港 以外 任何 地方 的 金融 服務 監管 機構 合作 , 並 給予 協助 。 這 一 時期 , 水 險 業務 的 不景氣 , 除了 受 香港 對 外 貿易 驟然 衰落 的 影響 外 , 也 受到 一些 客觀 條件 限制 , 例如 , 從 1952 年 底 起 , 出口 最多 的 印尼 規定 進口 貨物 要 在 本 國 投保 , 該 線 水 險 投保 生意 乃 幾 至 停頓 。 此外 , 政治 局勢 動盪 的 地區 , 或者 外匯 和 進出口 限制 經常 修改 的 地區 , 均 直接 影響 了 香港 的 對 外 貿易 , 也 間接 影響到 水險 公司 的 生意 。 在 香港 對 外 貿易 各 線 中 , 水險 生意 較多 的 是 內地線 、 泰國線 、 新加坡線 、 馬來亞線 、 日本線 等 。 這 幾 條 線 的 生意 雖然 每 單 的 保額 不 大 , 但 生意 卻 可以 保持 經常性 , 較為 穩定 。 其中 , 以內 地線 的 生意 最 好 , 競爭 也 漸 趨 激烈 。 1955 至 1956 年 間 , 內地線 的 兵險費 曾 四 度 調低 , 由 每 100 港元 付 3 港元 的 保費 減少 至 每 100 港元 付 0.25 港元 。 水險 和 兵險 的 收費率 減低 , 對 與 內地線 做生意 的 商人 有 好處 , 貿易額 增大 了 , 間接 也 造成 保險 公司 內地線 生意 的 繁密 。 戰後 保險業 的 重建 與 轉型 101 這 一 時期 , 香港 的 水 險 生意 大部分 是 在 出口 地區 投保 的 , 小 部分 才 在 香港 投保 。 甚至 從 香港 出口 的 貨物 , 也 有 許多 是 在 進口 國家 辦理 投保 , 不必 通過 香港 的 保險 公司 。 生意額 有限 而 從事 水險 生意 的 公司 或 代理人 越來越 多 , 競爭 激烈 。 各 保險 公司 唯有 各 出奇 謀 , 例如 , 保費 收取 的 期限 , 普通 是 一 星期 至 三 個 月 , 但 對 信用 好 的 客戶 則 延至 半 年 後 才 收 的 也 有 ; 有的 保險 公司 還 增 僱 “ 跑 街 ” 、 增聘 代理商 、 相互 暗中 按 低 折扣 , 增加 顧客 的 回佣 , 增加 經紀 的 佣金 等 辦法 來 推銷 業務 。 因此 , 洋行 和 銀號 兼 代理 保險 業務 的 情況 也 多 起來 了 。 當時 , 保險 公司 多 不 願 做 南美 及 非洲 某 些 港口 的 生意 , 有 些 公司 拒絕 承保 。 因為 這些 地區 的 港口 , 盜 竊 風險 相當 大 , 保險 公司 虧本 的 機會 較多 , 有的 公司 雖然 收 較 高 的 保費 , 但 依然 彌補不了 賠款 的 損失 。 由於 競爭 激烈 , 水 險 保費 已 相當 低 , 例如 , 1952年 英國線 的 水險 費率 為 徵收 貨值 的 0.25 % , 即 每 100 港元 收 2 毫半 ; 日本線 為 0.15 % ; 非洲 、 南美 等 1950年代 長沙灣 一帶 的 工廠 林立 , 象徵 香港 製造業 的 冒起 。 厚生利群 : 香港 保險史 ( 1841-2008 ) 厚生利群 : 香港 保險史 ( 1841-2008 ) 地 要 視 實際 情形 而 定 , 每 100 港元 收 7 至 8 港元 甚至 10 多 港元 也 有 。 1955年 , 於 仁 保險 董事會 主席