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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經由 基隆 至 廈門 , 一九二年代 的 航程 約 需 一 晝夜 , 即 二十四 小時 , 票價 一九二八年 時 , 大阪 商船 公司 的 鳳山丸 ( 二 、 三四一 噸 同 開城丸 ( 二 、 二 噸 之 基隆 — 廈門 間 單程 票 , 三 等 為 六 圓 、 二 等 為 一 二 圓 、 一等 則 是 一八 圓 。 同 商船 公司 的 溫州丸 ( 一 、 一八五 噸 往來 於 基隆 — 福州 間 和 基隆 — 廈門 間 的 船票 , 同等 艙位 則 同 價 。 但 同 商船 公司 的 神戶 — 基隆 間 船票 , 三 等 為 二 圓 , 乙 二 等 為 三五 圓 、 二 等 為 四 五 圓 、 一等 則 是 六五 圓 。 還 有 上述 《 台灣 民報 》 社論 ( 一九二四年 十月 二十一日 指責 說:到 中國 去 的 三等 來回票 只要 八 圓 , 但是 申領 護照 的 手續費 就 要 一 圓 。 可見 , 台灣 總督府 為 了 妨害 台灣島 民渡航 對岸 , 無所不用其極 , 用心 狠毒 。 用 昂貴 的 手續費 來 妨害 還是 有形 易 見 的 , 申請 護照 時 那 種 令 人 厭煩 的 調查 、 拖延 、 挑剔 、 為難 、 弄權 等 , 才 更 是 可惡 。 黃呈聰 舉例 說 : 「 在 台灣 申請 旅券 必須 經由 郡市 或 支廳 、 轉呈州 或 廳 處理 , 然後 下命 所 轄 警察 調查 申請 者 的 身份 、 操行 、 資產 等 。 往往 在 申請 旅券 之 際 , 不 仰 警察 鼻息 甚 難 獲准 , 或者 獲准 時 已 過 了 時效 。 ( 黃氏 論文 二四 頁 台灣人 所 提倡 的 廢止論 主要 論點 有 二 : 一 、 既然 台灣人 同 是 日本 國民 , 對 台灣人 渡航 中國 施加 限制 是 差別 待遇 ( 住 在 台灣 的 日本人 可以 不 申請 護照 即 渡航 中國 。 二 、 台灣 總督府 歲出 總預算 中 「 南 『 支那 』 及 南洋 設施費 項目 列有 巨額 支出 ( 一九二一年 決算額 約 八三萬 圓 , 二二年 約 八五萬 圓 , 二三 年 約 九萬 圓 , 但 台灣 與 對岸 大陸 間 的 經濟 關係 向 無 進展 , 無非 是 因為 重用 條件 較 差 的 「 內地人 ( 日本人 而 輕視 語言 風俗 習慣 與 大陸 共通 、 具有 活動 能力 的 台灣人 , 甚而 以 「 旅券 規則 妨害 台灣人 對 大陸 來往 的 緣故 。 因此 由 台灣 總督府 向 南 中國 ( 華南 發展 事業 的 觀點 , 應 准許 台灣人 無 護照 渡航 中國 。 有趣 的 是 台灣 當局 對 廢止 論 所 提出 的 維持 「 旅券 規則 的 頗 勉強 之 理由 。 第一 、 為 了 保護 國民 不宜 輕言 廢止 護照 。 這 一 點 甚為 可笑 。 怎麼 語言 風俗 習慣 和 對岸 中國人 共通 、 同樣 是 漢族 的 台灣人 需要 保護 , 而 語言 不 通 的 日本人 反而 不 需要 保護 , 邏輯 矛盾 重重 。 其次 當局 又 舉 , 當今 已 有 甚多 無賴 漢渡航 大陸 , 在 對岸 給予 鄰國 不少 困擾 , 若 廢止 護照 規則 , 將 使 渡航 者 無 限制 地 增加 , 更 難於 取締 。 這 句 話 無意 間 不 打自招 地 透露 了 一 個 事實 。 3 台灣 籍民 與 無賴漢 上述 《 井上文書 》 第二 章 〈 職業 〉 ( 請 查看 本 章 「 二 、 資料 : 〈 在 廈門 的 台灣 籍民 問題 〉 中 提到 : 「 目下 在 留籍 民總戶數 估計 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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