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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日本 的 Sony 則 超過 30 。 三星 電子 於 2006 年 的 營業額 達 580億 美元 , 大大 高於 同 是 電子業 的 巨擘 — Intel 的 350億 美元 , 但是 市值 反而 只 有 1,026億 美元 , 低於 Intel 的 1,243億 。 財閥 集團 的 控制權 都 在 主席 及 其 家族 手 上 , 董事局 成員 一般 都 沒有 獨立 人士 , 其他 股東 的 利益 並 沒有 得到 應有 的 保障 ; 而且 韓國 法例 規定 韓國 律師 行 只 可以 在 三 年 內 處理 不 多於 三 宗 集體 訴訟 , 這 令 到 財閥 的 地位 更 難 受到 挑戰 。 三 、 改革 未 能 徹底 金融 風暴 後 , 1998 年 初 , 新 上任 的 金 大中 總統 與 當時 的 四 大 財閥 達成 P/E 2006 協議 , 推行 「 財閥 改革 五 大 原則 」 。 包括 : 一 、 增加 管理 透明度 , 二 、 停止 附屬 公司 互相 作 借貸 擔保 , 三 、 改善 財務 結構 , 四 、 各自 專注 核心 業務 , 五 、 強化 大 股東 及 管理層 的 問責性 , 但是 這些 措施 都 未 有 切實 執行 。 至 1998 年年 末 , 財閥 的 財務 狀況 , 特別 是 「 大宇 」 及 「 現代 」 , 都 沒有 明顯 的 改善 , 金 大中 於是 又 再 推出 「 The Big Deal Policy 」 , 促成 各 大 財閥 把 業務 整合 , 把 缺乏 競爭力 的 業務 出售給 在 該 行業 有 主導 地位 的 其他 財閥 , 政府 則 幫助 融資 這些 合併 項目 , 當時 韓國 政府 認為 把 生產 能力 整合 ( consolidation of production capacity ) 以後 , 會 產生 規模 經濟 ( economies of scale ) 的 優勢 , 有助 增加 出口 。 但 實際 上 把 同 類 產品 的 產能 集中 在 一 個 財閥 中 , 並 不能 改善 產品 之 質素 和 在 國際 市場 的 競爭力 , 例如 在 「 The Big Deal Policy 」 下 現代 電子 吞併 了 LG 半導體 , 但 不 到 兩 年 , 現代 電子 亦 陷入 財政 危機 。 而且 在 「 The Big Deal Policy 」 所 推動 的 一 輪 財閥 間 的 收購 合併 , 大大 增加 了 財閥 集團 的 財政 負擔 , 令 原本 賬目 混亂 的 一些 財閥 集團 情況 變得 更 壞 。 當 2000年 現代 集團 在 大舉 收購 後 出現 財政 不 穩 , 韓國 政府 並 無 採取 積極 行動 去 防止 問題 惡化 , 令 市場 人士 懷疑 政府 改革 財閥 管理 質素 的 決心 。 政府 縱容 現代 集團 , 是 因為 集團 大 股東 鄭氏 家族 是 金 大中 的 陽光 政策 的 最 大 支持 者 , 反映出 韓國 官商 之間 糾纏 不清 的 關係 。 其實 韓國 政府 應當 在 金融 風暴 後 , 立即 要 迫使 各 財閥 集團 重整 業務 , 把 嚴重 虧損 的 附屬 公司 債務 重組 、 讓 其 倒閉 , 或是 開放 予 外國 投資 者 收購 , 借助 外國 公司 的 管理 能力 和 技術 , 去 挽救 這些 公司 , 而 並 不 是 把 問題 簡單化 , 以為 把 產能 整合 後 產生 「 規模 經濟 」 效用 就 可以 把 問題 解決 。 財閥 集團 操控 著 國家 經濟 的 情況 一直 沒有 改變 , 而 集團 的 高層 因 賄賂 或 詐騙 被 判刑 後 , 很多 時候 都 會 獲 改判 緩刑 ; 即使 入獄 服刑 , 一 段 時間 後 亦 有 可能 獲得 特赦 , 顯示 韓國 政府 對於 整頓 財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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