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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可能 以 「 民族 國家 之 主體 ( 子民 ) 」 之 名 , 召喚 他 / 她 , 但 他 / 她 的 工會 組織 或 互助 工人 會 , 可能 以 「 階級 / 派系 的 」 主體 召喚 他 / 她 。 其 一 , 事實 上 只 是 「 英格蘭 的 」 ( English ) 文化 研究 , 被 說成 是 英國 的 ( British ) 的 文化 研究 ( 至少 多 年 以來 , 相關 的 種族 問題 完全 被 排除 而 不 問 了 : 參考 Hall , 1988b ; 威爾斯 、 蘇格蘭 與 北愛爾蘭 跑到 哪 去 了 ? ) ; 其次 , 尤 有 進 者 , 英國 的 風格 還 竟然 「 自行 僭 越 」 , 致使 發生 了 多重 不 合理 的 情況 , 比如 , 「 探討 英國 媒介 的 表意 過程 , 隱然 被 當作 是 探討 各 地 一般 媒介 的 表意 過程 」 — — 這 彷彿 是 說 , 就 某 個 意義 而 言 , 英國 的 事例 本質 上 ( 而 不 是 歷經 了 帝國 主義 階段 以後 , 特定 的 歷史 狀況 ) , 「 已然 成為 標竿 , 而 世界 其它 各 國 只 是 其 變形 」 ( ibid .
, 5 ) 。 順 此 傾向 而 下 , 就 有 論 者 會 認為 , 「 電視 的 多重 文本 與 閱聽人 , 跨越 了 文化 與 政治 疆界 , 已然 日漸 同質化 」 , 而 這 是 不 妥當 的 一 種 趨勢 ; 論 者 因此 而 忽略 , 這些 議題 理當 放回 它們 各自 的 特定 脈絡 , 才 能 妥當 地 分析 ( Turner 1990b : 7 ) 。 滕納舉 了 例子 說明 , 他 指出 , 英國 的 文化 研究 出口 至 美國 以後 , 由於 「 美國 社會 對於 流行 ( popular ) 這 個 觀念 的 界定 , 在 主流 文化 形構 內 , 佔據 了 非常 不同 的 位置 」 , 因此 也 就 造成 了 多樣 後果 , 其中 之 一 是 , 許多 英國 文化 研究所 抱持 而 奉 若 神明 的 文化 樂觀 之 情 , 雖然 引發 了 爭議 , 但 在 美國 是 更形 強化 ( 譯 按 : 美國 方面 更 是 以 樂觀 之 情 審度 文化 現象 了 ) 。 筆鋒 一 轉 , 滕納 再 以 澳洲 為 例 , 這 個 地方 與 英國 截然 相反 , 崇尚 陽剛 、 反 權威 與 民族 國家 價值觀 的 文化 意義 。 澳洲人 「 看重 體力 的 勞動 , 對於 智識 抱持 懷疑 ……深深 以 身為 勞工 階級 而 自豪 」 ( p.12 ) 。 誠如 魏理士 ( P .
Willis , 1978 ) 所 說 , 如果 這 等 情況 在 英國 文化 , 是 一 種 低人 一等 的 臣服 的 ( 或 甚至 隱含 著 敵對 的 ) 論述 , 那麼 , 放 在 澳洲 這 個 後 殖民 文化 的 脈絡 再 作 觀察 , 如果 認為 它 的 運作 實況 , 一如 它 在 英國 那般 , 那 可就 大謬不然 了 ; 在 澳洲 , 同樣 的 論述 倒 可能 是 主流 民族 國家 神話 的 一 部分 哩 。 事理 至 明 , 相同 事物 與 現象 , 放 在 不同 的 地方 , 在 不同 時代 觀看 之 , 其 意義 不會 總是 相等 的 , 文化 研究 發展 至 今 , 如果 有 任何 以 不 妥當 的 作法 , 意欲 普同化 其 成果 的 傾向 , 那麼 , 這 不啻 是 陷 自身 於 危險 之 困境 了 。 尤其 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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