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轉化為 香港 的 中央 銀行 — 香港 金融 管理局 。 第七 章 外匯 基金 功能 演變 與 香港 金融 管理局 第二 節 金融 制度 改革 與 外匯 基金 功能 的 擴大一 、 推出 “利率 及 存款 收費 規則 ” ( 負利率 計劃 ) 1983 年 10 月 實施 的 港元 聯繫 匯率 制度 , 儘管 從 理論 上 分析 透過 銀行 間 的 套戥 和 競爭 的 相互 作用 可以 實現 自動 調節 , 然而 , 這 一 自動 機制 在 當時 的 條件 下 並 未 能 有效 運作 。 當時 , 在 聯繫 匯率 制度 下 , 過去 基於 內部 經濟 或 對 外 收支 不 平衡 所 產生 的 調節 壓力 , 從 匯率 轉移到 貨幣 供應 及 利率 水平 上來 。 因此 , 在 聯繫 匯率 制度 實施 初期 , 香港 利率 水平 的 變動 相當 頻繁 。 據 統計 , 從 1983 年 10 月 到 1984 年 12 月 , 香港 最 優惠 利率 在 短短 一 年 多 時間 內 先後 調整 了 19 次 , 1985 亦 調整 了 9 次 。 期間 , 利率 波幅 亦 甚為 可觀 , 聯繫 匯率 實行 之 際 , 市場 上 最 優惠 利率 為 16 厘 , 到 1984 年 3 月 跌 至 8.5 厘 , 但 於 同年 7 月 又 攀升 至 17 厘 的 高峰 , 到 年底 又 降至 11 厘 。 利率 水平 頻密 變動 所 涉及 的 面 相當 大 , 影響到 從 M1 到 M3 的 整 個 貨幣 供應 。 利率 調整 雖然 對 穩定 匯率 發揮 了 積極 作用 , 但 在 實際 運作 中 不利 於 資金 的 有效 配置 和 經濟 的 穩定 。 1985年 以後 , 隨 ?
美國 貿易 逆差 的 日益 擴大 , 美元 貶值 , 導致 香港 產品 出口 競爭力 加強 , 帶動 香港 經濟 的 繁榮 。 這 時期 , 大量 熱 錢 湧入 香港 , 市場 出現 投機 港元 升值 的 風潮 。 1985 年 5 月 , 美元 兌 港元 匯率 一度 升 至 1 : 7.72 , 偏離 官方 匯價 的 1 % , 迫使 銀行 公會 宣佈 減息 3 % 。 1987 年 11 月 至 1988 年 2 月 , 市場 再度 盛傳 港元 將 升值 , 大量 海外 熱錢 湧入 香港 進行 投機 , 美元 兌 港元 匯率 兩 次 升 至 1 : 7.75 , 對 聯繫 匯率 形成 衝擊 。 為 了 捍衛 港元 聯繫 匯率 制度 , 打擊 投機 熱錢 , 香港 政府 與 銀行 公會 商議 , 修訂 銀行 公會 利率 規則 。 1988 年 1 月 14 日 , 銀行 公會 正式 公佈 了 一 套 “ 利率 及 存款 收費 規則 ” ( 即 “ 負 利率 計劃 ” ) , 決定 從 3 月 10日 起 實施 。 負 利率 計劃 的 主要 思路 是 , 銀行 公會 的 常設 委員會 在 諮詢 財政司 後 有 權 向 持 牌 銀行 的 結算 戶口 的 結餘 收取 費用 , 然後 將 其 轉付予 外匯 基金 , 收費率 由 委員會 諮詢 財政司 後 釐定 。 同時 , 銀行 公會 在 決定 徵收 費用 時 , 有 權 禁止 持 牌 銀行 進行 某 一些 業務 , 並 可 要求 持 牌 銀行 對 客戶 存款 的 港幣 結餘 收取 費用 。 具體 內容 是 : ( 1 ) 支票 戶口 和 儲蓄 戶口 超過 100萬 美元 的 餘額 , 將 收取 費用 ; 但 3 個 月 期 或 更 長期 的 定期 存款 , 則 不 在 收費 之 列 。 ( 2 ) 在 對 存款 結餘 收費 措施 生效 期間 , 銀行 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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