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
整 個 集團 內 的 企業 控制權 。 臺灣 也 有 產業 集團 , 稱為 集團 企業 。 與 日本 與 南韓 比較 , 臺灣 的 集團 企業 的 影響力 就 差多了 。 集團 企業 的 投資 大體 上 藉由 私人 資源 的 融資 。 由於 私人 融資 的 限制 , 規模 通常 較 小 。 表 5 ‧ 2 說明 這 三 個 亞洲 國家 企業 組織 的 特徵 。 表面 上 看來 這些 組織 特徵 也 部分 地 反應 三 個 國家 間 的 組織 規模 與 結構 之 差異 , 但 主要 的 差異 是 源自於 企業 廠商 融資 的 方式 。 然而 , 東亞 地區 產業 集團 競爭力 的 成功 故事 卻 也 指出 下列 問題 。 這 是否 點出 一 個 新 的 產業 經濟學 思路 , 成為 一 個 無法 辯駁 的 理論 , 凡是 期望 能 在 全球 市場 競爭 的 廠商 都 必須 特別 關注 此 一 現象 ? 未必 如此 。 在 一九七 ○ 與 八○年代 , 歐洲 的 工業區 如 第三 義大利 ( Third Italy ) 、 德國 南方 的 巴登︱玉登堡 ( Baden-Wurttemberg ) 、 丹麥 的 西日德蘭 ( West Jutland ) 、 與 比利時 的 法蘭德斯 西南區 ( Southwest Flanders ) 都 曾 擁有 傑出 的 國際 競爭力 , 儘管 這些 區域 包括 許多 小型 企業 。 這 群 企業家 經營 的 小型 企業 積極 採行 各 種 策略 , 能夠 獲取 本 屬於 大 企業 的 優勢 , 包括 持續 的 創新 ; 他們 採用 彈性 與 專業化 的 生產 製程 , 也 以 高度 的 合作 與 協調 互相 配合 。 工業區 的 廠商 根據 價值 聯繫 彼此 合作 , 從 共同 籌集 研究 發展 資金 到 聯合 設立 訓練 中心 , 促進 生產 者 與 資本 設備 使用 者 的 對話 , 以及 提供 專業化 的 出口 與 法律 服務 。 藉由 這些 合作 , 小 企業 便 能 享有 無法 獨立 負擔 的 利用 各 類 設施 與 專業 服務 的 利益 。 根據 施密茲 ( Schmitz ) 與 穆斯基 ( Musyck ) 的 說法 , 歐洲 工業區 的 經驗 指出 國家 產業 組織 的 新 模式 : 1. 強調 在 各 類 政府 與 非 政府 機構 中 的 代理 功能 ; 2. 經由 類似 企業 的 機構 來 運作 ; 3. 將 企業 精神 的 關懷 從 私人 部門 拓展 至 政府 部門 ; 以及 4. 強調 藉由 企業 協會 與 生產 者 集團 來 達成 自助 。 產業 集團 的 結構 與 國家 公共 政策 有 密切 的 關連 。 產業 集團 唯有 在 有 限度 的 反托辣斯 政策 的 環境 下 才 能 有效 經營 。 產業 組織 如 產業 集團 代表 著 任何 一 個 國家 提升 國際 競爭力 的 重要 元素 。 政府 領導 能力 一 個 國家 的 政治 領袖 是否 具有 遠見 ( vision ) , 對 該 國 經濟 表現 常 有 極為 深遠 的 影響 , 這 點 常 被 發展 經濟 學者 忽視 , 領導 能力 並 未 出現 在 經濟 發展 模型 的 ﹁ 生產 函數 ﹂ 裡 , 他們 喜歡 將 領導 能力 視為 外生 函數 ( exogenous function ) 。 根據 捷克 總理 克勞斯 ( Vaclav Klaus ) 表示 , ﹁ 可能 成為 領袖 的 人 必須 建構 並 推銷 給 國人 一 個 未來 社會 的 正面 遠景 ﹂ 。 雷根 的 ﹁ 供給面 革命 ﹂ , 戈巴契夫 的 改革 開放 , 甘地 的 ﹁ 邁向 二十一世紀 ﹂ , 以及 鄧小平 的 新 中國 , 都 為 ﹁ 管理 的 遠見 者 ﹂ 創造 可以 發揮 作用 的 角色 , 這些 遠見 者 能 極 具 說服力 地 為 國家 的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