Displaying extended context for query match # 9,946 in text 5b334b3c9027f3cbd2206381
<< Prev Next >>
    
 

失去 了 在 中東 的 工作 , 但 戰爭 結束 並 沒有 讓 這些 勞工 的 惡運 解除 。 外電 報導 , 1992 年 2 月 在 科威特 的 菲律賓 大使館 , 經常 有 大約 二百 名 的 菲傭 聚集 不肯 離去 , 她們 抗議 雇主 虐待 , 但 又 沒有 足夠 的 金錢 可 回家 , 只好 把 大使館 當家 , 一 住 數 月 。 她們 這些 女子 也 不 願 再 為 他人 做 女傭 , 只 一心一意 想 在 餐館 或 飯店 打工 。 據稱 她們 在 中東 受到 的 虐待 , 甚至 包括 雇主 對 她們 的 性 侵犯 。 由於 耳聞 自己 的 人民 在 海外 遭受 虐待 , 菲律賓 政府 曾 在 1990年 下令 禁止 該 國 女子 出國 幫傭 , 一方面 是 免於 子民 繼續 遭遇 不堪 的 待遇 , 另 方面 則 是 等於 向 需要 勞工 的 國家 抗議 。 菲國 政府 也 算是 用心良苦 , 可惜 該 國 國內 的 經濟 狀況 實在 太 差 , 幾乎 沒有 什麼 就業 機會 , 禁止 女子 出國 工作 , 等於 剝奪 一 個 家庭 的 生存 , 民間 自然 對 此 禁令 極為 反感 , 抗議聲 不斷 。 最後 , 艾奎諾 夫人 只好 解除 禁令 , 使得 許多 女子 為 了 一 家 生計 , 又 開始 忙 於 走上 異鄉路 。 七 、 使 求職人 從事 違背 公共 秩序 或 善良 風俗 之 工作 。 第四十 條 接受 委託 登載 或 傳播 求才 廣告 者 , 應 自 廣告 之 日 起 , 保存 委託 者 之 姓名 或 名稱 、 住所 、 電話 、 身分 或 事業 登記 字號 等 資料 二 個 月 , 於 主管 機關 檢查 時 , 不得 規避 、 妨礙 或 拒絕 。 第五 章 外國人 之 聘僱 與 管理 第四十一 條 為 保障 國民 工作權 , 聘僱 外國人 工作 , 不得 妨礙 本 國人 之 就業 機會 、 勞動 條件 、 國民 經濟 發展 及 社會 安定 。 第四十二 條 外國人 未 經 雇主 申請 許可 , 不得 在 中華民國 境 內 工作 。 第四十三 條 雇主 聘僱 外國人 在 中華民國 境 內 從事 之 工作 , 除 本 法 另 有 規定 外 , 以 下列 各 款 為限 : 一 、 專門性 或 技術性 之 工作 。 二 、 華僑 或 外國人 經 政府 核准 投資 或 設立 事業 之 主管 。 三 、 公立 或 經 立案 之 私立 大專 以上 校院 或 外國 僑民 學校 之 教師 。 四 、 依 補習 教育法 立案 之 短期 補習班 之 專任 外國語文 教師 。 五 、 運動 教練 及 運動員 。 六 、 宗教 、 藝術 及 演藝 工作 。 七 、 家庭 幫傭 。 八 、 為 因應 國家 重要 建設 工程 或 經濟 社會 發展 需要 , 經 中央 主管 機關 指定 之 工作 。 九 、 其他 因 工作 性質 特殊 , 國內 缺乏 該 項 人才 , 在 業務 上 確 有 聘僱 外國人 從事 工作 之 必要 , 經 中央 主管 機關 專案 核定 者 。 中央 主管 機關 及 中央 目的 事業 主管 機關 , 對 從事 前 項 工作 之 外國人 , 應 規定 其 工作 資格 及 審查 標準 。 雇主 申請 聘僱 外國人 從事 第一 項 第七 款 至 第九 款 所 規定 之 工作 , 應 先 以 合理 勞動 條件 在 國內 辦理 招募 , 經 招募 無法 滿足 其 需要 時 , 始 得 就 該 不足 人數 提出 申請 。 雇主 依 第一 項 第七 款 或 第八 款 規定 聘僱 之 外國人 , 其 勞動 契約 依 勞動 基準法 有關 定期 契約 之 規定 辦理 。 第一 項