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亂 家子 不 取 , 世 有刑人 不 取 , 世 有 惡疾 不 取 , 喪婦 長子 不 取 。 這 個 叫做 「 五 不 娶 」 , 也 是 某 甲 找 老婆 所 需要 考慮 的 方面 。 當然 , 至於 是 不 是 嚴格 遵守 , 那 是 另 一 回 事 了 。 好 , 某 甲 找 了 乙某 , 家庭 背景 清白 。 可不可以 結婚 呢 ? 不行 。 要 有 父母 之 命 , 媒妁之言 。 如果 你 沒有 父母 之 命 媒妁之言 而 私許 終身 , 是 要 遭到 舉國 上下 集體 鄙視 的 ( 《 孟子 》 : 不 待 父母 之 命 , 媒妁之言 , 鑽穴隙 相窺 , 逾 牆 相從 , 則 父母 國人 皆 賤 之 ) 。 當然 啦 , 這 是 比較文明 的 情況 。 也 有 一些 部族 , 還 沒有 習慣 一定 要 父母 之 命 和 媒人 介紹 。 這 種 情況 , 周公 制禮 的 時候 也 有 考慮 。 所以 專門 特 設 每 年 的 二月份 , 男女 可以 私自 約定 終身 , 而 不會 受到 官府 的 處置 , 不 影響 婚姻 效力 ( 仲春 之 月 , 令會 男女 , 於是 時 也 , 奔 者 不禁 ) 。 這樣 的 規定 , 於 防水 大壩 之上 又 開水閘 洩洪 , 以 適應 不同 民族 的 需求 。 周公 真是 大 聖賢 呀 ! 多麼 體貼 入微 的 制度 設計 ! 結婚 的 程序 呢 , 也 是 不 簡單 的 。 起碼 要 經過 六 個 環節 。 首先 , 某 甲 要 托 媒人 ( 看 吧 , 媒人 的 作用 來 了 ) 向 女方 求婚 。 這 個 叫 「 納采 」 。 其實 一直 到 今天 有些 傳統 重 的 地方 還 有 這 個 環節 , 並且 是 要 送 一定 禮物 來 表示 誠意 和 美好 願望 的 , 比如 銀元 、 綢緞 衣服 、 八副 羅裙 、 鞋面 、 紅 綠 手帕 什麼 的 , 要 湊足 十 個 , 表示 十全十美 。 古時候 沒有 這麼 麻煩 , 送 隻 大 雁 就 可以 了 。 為什麼 送 大 雁 呢 ? 因為 大 雁 是 候鳥 , 順時 氣 而 合 陰陽 ; 而且 大 雁 死 了 一 隻 , 其 配偶 就 守寡 一 輩子 ( 德鳥 啊 ! ) 。 這 種 優良 品德 是 值得 我們 某 甲 學習 的 。 送 過 大 雁 了 , 某 甲 的 媒人 還要 問 乙某 : 你 媽 貴姓 ? 乙 某 氣鼓鼓 地 回答 : 「 姓 某 ! 」 得 , 這 事 就 黃 了 。 乙某 的 母親 如果 跟 某 甲 同 姓 , 也 是 不許 結婚 的 , 還 是 優生 和 倫理 的 考慮 。 聊公 菩薩 心腸 , 不 忍心 讓 一 對 新人 就 這麼 黃 了 , 就 站出來 飽含 熱淚 對 乙某 說 : 「 其實 , 你 媽 不 是 你 的 親媽 , 你 奶奶 也 不 是 你 的 親 奶奶 ! 你 生母 不 姓 某 , 而 姓 乙 啊 ! 」 乙某 恍然大悟 , 問題 就 解決 了 。 這 個 環節 叫 「 問名 」 。 媒人 順帶 問 了 乙某 的 生辰 八字 , 喜孜孜 地 回去 找到 某 甲 。 兩 人 一起 到 某 甲 的 宗廟 裏 , 拜祭 某 甲 的 祖宗 , 呈上 某 甲 和 乙某 的 生辰 八字 求 廟 裏 的 卜人 給 算上 一 卦 。 卜人 就 拿 著 烏龜殼 和 蓍草 之類 的 東西 , 搗鼓 了 好 一陣 , 蠕動 了 乾癟 的 嘴唇 , 例行 公事 般 說 : 「 吉。 」 這 個 環節 叫 「 納吉 」 。 這 時候 某 甲 就 把 家 裏 的 小 豬 儲蓄罐 拿出來 砸掉 , 把 錢 拿出來 , 小心翼翼 給 了 媒人 。 媒人 鄙夷 地 看 一 眼 , 拿去 給 女方 。 這 個 叫 「 納徵 」 。 一旦 乙 某 家 拿 了 這 個 錢 , 就 不 允許 反悔 。 這 時候 婚姻 就 具備 了 法律 效力 。 某 甲 再 跑到 宗廟 , 求卜人 算了 哪 天 是 黃道吉日 , 再 告訴 乙 某 家 。 這 是 「 請期 」 。 到 了 這 一 天 , 某 甲 就 歡歡喜喜 地 跑到 乙 某 家 , 把 乙某 一路 迎回來 舉辦 婚禮 。 這 叫 「 親迎 」 。 然後 倆人 一起 進 一 個 布置 好 的 新房 , 上床 , 然後 … … 這 叫 「 洞房 」 ( 貌似 大家 都 知道 … … ) 。 納采 、 問名 、 納吉 、 納徵 、 請期 、 親迎 , 這 六 個 環節 下來 , 婚禮 算 正式 結束 。 古時候 沒有 手機 , 得 媒人 來回 跑 。 媒人 的 作用 就 體現 在 這裏 , 很 不 容易 的 。 等到 某 甲 生 了 小孩子 , 在 三 個 月 內 要 取 名字 , 取好 了 再 去 官府 進行 登記 。 這 就 是 一 個 小 某 甲 的 生涯 開始 了 。 如果 某 甲 死 了 , 那麼 繼承 發生 。 繼承 的 辦法 我們 在 宗法 制度 裏面 已經 講 過 啦 , 這裏 就 不 重複 了 。 以上 講 了 西周人 的 生活 。 那麼 調整 這些 生活 的 就 是 禮 。 如果 換算成 今天 的 法律 術語 , 有 土地法 、 繼承法 、 婚姻法 等等 民事 法律 , 甚至 禮 的 精神性 原則 是 不 是 可以 說 是 憲法 ( 事實 上 憲法學 的 張千帆 先生 專門 寫 了 一 篇 此 方面 的 論文 〈 在 自然法 與 一般法 之間 : 關於 「 禮 」 的 憲法學 分析 〉 , 大家 可以 看看 ) ? 誰 說 中國 古代 沒有 民法 誰 無知 , 誰 去 證明 中國 古代 有 民法 誰 無聊 。 我們 下 節 講 某 甲 的 死掉 。 在 西周 犯罪 某 甲 在 自己 家 裏 , 面 無 表情 地 撕 著 一 隻 燒 雞 吃 。 甲 的 爸爸 衝進來 一把 搶過 燒雞 , 拿 著 邊 吃 邊 走掉 了 。 某 甲 默默 地 看 著 爸爸 得意 而 遠去 的 背影 , 感覺 喉嚨 口 有 一 種 憤慨 的 衝動 。 聊公 從 屏風 後 走出來 , 攛掇 : 「 告 他 。 」 某 甲 凝重 地 點 了 點頭 。 聊 公遞 過 一 束 箭 , 說 : 「 這 是 訟費 。 本 朝 規定 , 為 防止 濫訴 , 收束 矢 以為 訟費 。 」 某 甲 繼續 點點頭 。 某 甲 提 了 這 束 箭 , 去 找 本 行政區 的 法官 。 城 裏 人 找 「 鄉士 」 , 鄉下人 找 「 遂士 」 。 某 甲 有 城市 戶口 , 便 找到 鄉士 。 鄉士 收下 了 箭 , 問 : 「 訟 還是 獄 ? 」 某 甲 看聊公 。 聊公 曰 : 「 本朝 訴訟 分 兩 類 , 以 罪名 相 告 曰 獄 , 以 財貨 相告 曰 訟 。 西洋人 管 這 叫做 刑事 訴訟 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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