Displaying extended context for query match # 10,820 in text YL20141558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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豈非 勝徒 任 刑律 遠哉 ? 」 聊公 心 中 存定 了 輕視 古人 的 想法 , 反駁 : 「 所謂 德禮 為 政教 之 本 , 其實 等於 無法無天 。 今天 引 一 本 經書 來 決獄 , 明天 引 一 條 禮儀 來 斷案 , 與 無法 何 異 ? 草菅人命 啊 ! 」 李世民 哈哈 大笑 : 「 春秋 決獄 在 本朝 已經 基本 行不通 啦 。 唐律 明確 規定 , 斷獄 必須 引用 法律 條文 , 嚴禁 想當然 或者 引用 經典 禮儀 。 本朝 設立 『 明法科 』 的 考試 , 相當於 你 那 時候 的 司法 考試 吧 。 你 要 想 幹 法律 這 行 , 必須 參加 明法科 的 考試 。 」 聊公 : 「 哦 。 那麼 , 黨 仁弘案 又 是 怎麼 一 回 事 ? 」 廣州 都督 黨 仁弘 , 是 開國 的 功臣 。 但 他 貪污 受賄 百餘萬 , 按律 要 處 死刑 。 李世民 素來 器重黨 仁弘 , 便 跑去 對 大臣 們 說 : 「 昨天 大理寺 復奏 請求 誅殺 黨 仁弘 , 朕 想 赦免 此 人 , 特 向 諸公 乞求 。 」 大臣 們 納悶 : 你 要 赦免 就 赦免 好了 , 求 我們 幹 啥 ? 於是 隨口 說 : 「 哦 。 」 轉 過 天 來 , 李世民 在 太極殿 召集 重臣 , 鄭重其辭 地 說 : 「 法 者 , 人君 所 受 於 天 , 不可以 私 而 失信 。 如今 朕 私 黨 仁 弘 而 欲 赦 之 , 是 亂 其 法 , 上 負於 天 。 朕 想 懲罰 自己 , 拿 個 鋪蓋 在 郊外 住 三 天 , 每 天 只 吃 一 頓 蔬菜 , 以 謝罪 於 天 。 」 大臣 們 一 聽 , 嚇壞 了 : 皇上 這 是 怎麼 了 ? 不 就是 赦免 個 死囚 嗎 , 至於 嘛 ! 大夥兒 把 房玄齡 推上去 : 你 勸勸 皇上 。 房玄齡 硬著頭皮 勸 : 「 您 身為 皇上 , 本來 就 掌握 生殺大權 , 殺 一 個 人 , 赦免 一 個 人 , 都 可以 , 很 隨便 的 。 您 何苦 這樣 自虐 ? 」 李世民 不 聽 , 堅持 捲 了 一 床 鋪蓋 , 跑到 野外 去 露營 。 大臣 們 苦苦 勸諫 , 從 早上 求 到 下午 , 李世民 才 勉強 答應 回 宮 。 李世民 演完 這 齣 戲 , 一邊 卸妝 一邊 對 聊公 說 : 「 其實 , 我 是 一 個 演員 。 」 聊公 點點頭 : 「 看出來 了 , 我 最 煩 政治 作秀 。 」 李世民 哈哈 大笑 : 「 這 您 可就 錯 了 。 在 制度 草創 之 際 , 一切 工作 都 還 沒有 上軌道 , 作秀 是 必要 的 。 我 通過 這樣 誇張 的 類似 於 行為 藝術 的 方式 , 讓 剛剛 經歷 隋 末 大亂 的 群臣 百官 包括 天下 子民 們 , 知道 他們 手 中 有 哪些 權力 與 權利 , 知道 他們 有 權 拒絕 君主 隨便 發出 的 赦令 。 三 省 六部制 雖然 精緻 , 但是 仍然 必須 經過 長期 的 實踐 與 反覆 的 演習 , 才 能 真正 積累 和 生長 為 一 項 成熟 的 制度 。 而 一旦 制度 走上 正軌 , 正常 運作 , 這 時候 再 進行 政治 作秀 , 那 就 要不得了 。 」 聊公 沉吟 不 語 , 在 內心 比較 著 李世民 這 種 大公無私 、 為 形成 制度 而 進行 的 政治 作秀 與 後世 為 自我 表現 而 進行 的 政治 作秀 , 紛亂 之餘 , 覺得 有 些 東西 漸漸 眉目 清晰 起來 。 李世民 莞爾 一 笑 : 「 其實 , 我 只不過 是 一 個 演員 。 大唐 王朝 真正 的 法治 魅力 , 不 在 我 這 個 演員 這兒 , 而 在 《 唐律疏議 》 與 中華 法系 。 閣下 不必 在 我 這裏 浪費 時間 , 趕緊 往 前 趕路 要緊 。 」 聊 公 聞 得 此 語 , 如 夢 方 醒 , 立即 拜辭 李世民 , 施展 時間 穿越 之 大法 , 向 前 疾步 而 行 。 李世民 的 身影 , 在 背後 漸 趨 模糊 。 說 到底 , 他 也 不過 是 中國 法律史 上 一 個 死跑龍套 的 而已 。 一 個 虛構 案例 的 唐朝 命運 經歷 了 一 路 上 的 漫遊 與 攀爬 , 聊公 終於 領 著 你 來到 了 東亞 法律史 的 巔峰 : 《 唐律疏議 》 。 唐高祖 李淵 曾經 制定 了 《 武德律 》 , 唐太宗 李世民 在 此 基礎 上 加以 修訂 , 頒布 《 貞觀律 》 。 到 李世民 的 兒子 唐高宗 李治 的 永徽 年間 , 就 《 貞觀律 》 稍事 修改 , 又 頒布 了 《 永徽律 》 。 這 時候 , 遇到 了 一 個 問題 。 當時 的 科舉 考試 , 專 設 一 門 「 明法科 」 , 相當於 今天 的 司法 考試 與 公務員 考試 的 合體 , 專門 選拔 法官 。 考生 們 紛紛 抱怨 沒有 標準 的 輔導 用書 , 各 個 培訓 機構 也 各 講 各 的 , 跟 閱卷組 批卷 的 參考 答案 相差 很 大 。 為 了 解決 這 個 問題 , 唐高宗 命令長 孫無忌 、 于志寧 等 重臣 廣召 法律 專家 , 對 《 永徽律 》 的 律文 進行 注疏 。 這 一 工作 , 受到 當時 經學 的 影響 , 唐朝 也 曾經 組織 經學 大師 對 南北朝 以來 的 經說 進行 整理 , 最終 確立 了 《 五經 正義 》 , 作為 官方 標準 用書 。 而 注疏 , 正 是 經學 中間 最 經常 用到 的 注釋 手法 。 長孫 無忌 們 經過 一 年 的 時間 , 終於 完成 了 這 部 《 永徽律疏 》 , 經過 唐高宗 的 批准 , 頒行 天下 。 一方面 , 作為 考生 的 標準 參考用書 , 另一方面 也 作為 判案 的 依據 。 這 部 法典 , 一直 保存 至今 , 是 中國 歷史 上 第一 部 完整 保留下來 的 法典 , 後世 稱為 《 唐律 疏議 》 。 下面 , 我們 就 來近距離 觀賞 一下 這 部 傳奇 的 法典 : 《 唐律疏議 》 繼承 了 《 北齊律 》 以來 的 規模 , 共計 十二 篇 五百零二 條 。 每當 要 具體 講解 法典 的 時候 , 我們 就 要 請 上 我們 偉大 的 男一號 ── 某 甲 ! 歡迎 某 甲 閃亮 登場 ! 首先 必須 說明 一下 , 《 唐律 疏議 》 之所以 具有 如此 崇高 的 地位 , 一 個 非常 大 的 原因 在於 它 承襲 和 完善 了 許多 之前 我們 已經 詳細 講解 過 的 制度 , 比如 五刑 、 十 惡 、 八 議 、 准 五 服 以 治罪 … … 所以 我們 挑 幾 個 唐律中 比較 有 特色 的 規定 來 講解 。 某 甲 對 某 乙 懷恨 已 久 , 聽 了 聊公 的 攛掇 , 上龍虎山 拜 高 人 為 師 , 修煉 了 一 身 好 功夫 。 有 一 日 , 某 甲 找 某 乙 尋仇 , 一 掌 擊中 某 乙 , 某 乙 慘叫 一 聲 , 飛出 一 丈 多 遠 , 然後 拍拍 灰塵 站起身 來 , 將 某 甲 告到 縣衙