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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變 得 比較 由 內在 控制 自己 ; 第二 , 去除 錯誤 的 對 與 錯 的 分類 , 你 將 發覺 做 決定 比較 容易 。 愚蠢 的 應該 、 必須 和 不應該 無論 何時 , 當 你 發現 自己 以 感覺 必須 的 方式 待 人 處世 時 ( 即使 你 寧可 喜歡 另 一 種 做法 ) , 你 就是 受制於 應該 了 。 著名 的 精神病學家 卡倫‧荷妮 ( Karen Horney ) 在 其 著作 ︽ 自我 的 掙扎 ︾ ( Neurosis and Human Growth , 中譯本 志文 出版 ) 一 書 中 , 用 一 整 章 篇幅 來 討論 這 個 問題 , 她 把 標題 訂為 ﹁ 應該 的 暴政 ﹂ ( The Tyranny of the Should ) 。 她 寫 著 : 應該 總會 產生 緊張感 , 一 個 人 愈 是 想 在 其 行為 中 做到 他 那 許多 應該 , 他 就 愈 是 緊張 … … 而且 , 由於 受 外在 控制 , 種種 的 應該 總是 在 各 方面 影響到 人類 關係 中 的 擾動 不安 。 應該 決定 了 你 大部分 的 生活 嗎 ? 你 覺得 你 應該 對 同事 和善 , 應該 是 配偶 的 支柱 , 應該 幫助 你 的 孩子 , 並且 要 一直 努力 不懈 嗎 ? 如果 你 有時 未 做到 其中 一 項 應該 , 你 就 因此 痛責 自己 , 而且 因此 造成 荷妮 所 說 的 緊張 與 不安 嗎 ? 不應該 就 像 應該 一樣 的 多 , 包括 : 你 不應該 粗魯 無禮 、 不 該 發脾氣 、 不 該 做 傻事 、 不應該 幼稚 、 憂鬱 、 不 應 淫蕩 、 不 應 攻擊 別人 , 以及 其他 許多 不 應該 。 但 你 其實 並 不需 受制於 它們 , 偶爾 把 威嚴 、 冷靜 … … 拋開 , 偶爾 放鬆 一下 , 只要 你 選擇 那樣 , 未嘗不可 。 沒有 人 一天到晚 為 你 打分數 , 沒有 人 會 因 你 沒有 成為 別人 認為 你 應該 成為 的 樣子 而 處罰 你 。 而且 , 你 永遠 不可能 成為 你 根本 不 想要 成為 的 樣子 。 因此 , 所有 的 應該 只 會 為 你 製造 緊張 , 因為 你 不能 滿足 你 那 錯誤 的 期望 。 社會 上 許多 禮節 、 成規 , 也 都 是 各 種 應該 。 盲目 地 遵守 各 種 規則 , 只 會 注定 造成 情緒 痛苦 的 生活 。 但是 社會 文化 教 我們 不要 違反 規則 , 重要 的 在於 自己 確定 : 哪些 規則 是 必須 遵守 的 , 哪些 是 可以 在 不 妨害 別人 及 自己 的 情況 下 而 不必 墨守成規 的 。 成規 是 無用 而且 不 健康 的 文化 適應 最 漂亮 的 例子 。 想想 那些 只是 因為 愛蜜莉‧波斯特 ( Emily Post ) 、 艾美‧范德比爾 ( Amy Vanderbilt ) 或是 亞比該 ‧ 范布倫 ( Abigail van Buren ) 這麼 寫 , 你 就 從善如流 採納 的 無意義 的 瑣碎 規矩 : 用 這 種 方式 吃 你 的 玉米 , 總是 等 女主人 說 開動 才 開始 吃 , 將 男士 引介給 女士 , 在 教堂 的 婚禮 中 一定 坐 在 某 一 邊 , 這樣 給 小費 , 那樣 穿 衣服 , 用 這些 詞彙 ; 不要 自己 思量 , 要 查查 書本 。 良好 的 態度 當然 是 受 人 歡迎 的 , 它們 是 設計 來 讓 你 時時 考慮到 別人 的 , 但是 在 所有 的 禮節 規範 中 , 大約 有 百分之九十 在 某 個 時點 是 具有 隨心所欲 的 成分 在 內 的 無意義 規矩 。 對 你 而言 , 沒有 所謂 恰當 的 方式 , 只有 你 自己 決定 什麼 才 是 最 適合 你 的 — 不要 搞 到 別人 覺得 你 很 難 相處 就 可以 了 。 你 可以 選擇 用 什麼 方式 介紹 別人 認識 , 你 怎麼 給 小費 , 你 怎麼 吃 , 等等 , 完完全全 以 你 自己 想要 的 為 基準 。 不管 任何 時候 , 一旦 落入 ﹁ 我 應該 穿 什麼 ﹂ 或 ﹁ ﹁ 我 應該 怎麼 做 那 件 事 ﹂ 的 陷阱 , 你 就 是 捨棄 了 一 大部分 的 自我 。 儘管 這 是 一 種 非 一般 的 尋求 贊同 方式 , 我 並 不 是 在 這裡 製造 一 個 反 社會 的 案例 , 而是 呼籲 你 在 生命 中 的 每 個 日子 裡 , 都 能 做 個 自我 引導 — 而 非 他人 引導 — 的 人 。 誠實 的 對待 自己 , 意味 著 你 沒有 對 外在 支持 體系 的 需求 。 盲目 服從 規則 與 法律 某些 有史以來 可 考 的 最 卑劣 的 人類 行為 , 是 以 遵照 指令 做為 偽裝 的 行徑 。 處決 了 六百萬 猶太人 並 謀殺 或 酷刑 數 以 百萬 計 其他 人 的 納粹 , 只 因 這 是 ﹁ 法律 ﹂ 。 戰後 不久 , 在 追究 誰 應該 為 這 種 野蠻 的 行動 負責 時 , 數 遍 整 個 德國 , 赫然 發現 層級 必須 上達 納粹 的 最 高 權力 中心 : 下達 這些 令人髮指 的 命令 的 希特勒 ︵ Adolf Hitler ︶ 和 他 的 主要 親信 ; 其他 的 人 都 僅 是 遵從 令命 和 第三 帝國 的 法律 行事 。 在 紐約州 的 蘇佛克郡 , 對 為什麼 政府 不能 退稅給 那些 粗心 大意 多報 了 地價稅 的 民眾 , 一 位 郡政府 發言人 最近 做出 下面 的 解釋 : ﹁ 法律 規定 , 一旦 稅款 繳 了 , 繳稅 的 帳單 就 不能 重新 估算 。 這 我 也 沒辦法 。 我 的 工作 是 執行 它 , 而 不 是 解釋 它 。 ﹂ 說 得 一點 沒 錯 , 在 另 一 個 時間 另 一 個 地點 , 他 一定 可以 成為 一 位 了不起 的 劊子手 。 但 你 早 就 習於 忍受 這 檔子 事 了 , 你 每 都 在 聽 這些 , 不要 思考 , 只要 服從 規則 — 不管 它們 是 不 是 荒謬 。 在 游泳池 、 網球場 或 其他 公共 場所 , 大約 有 一半 的 規則 是 毫無 道理 的 。 在 最近 的 一 個 炎熱 的 晚上 , 我 好奇 的 問 一 群 圍 在 游泳池 畔 、 很 想 跳下去 游 的 青少年 , 既然 池 中 空無一人 , 為什麼 他們 還 待在 池 邊 不 下去 。 他們 的 回答 是 , 六 到 八 點 是 成人 的 時間 , 規則 就 是 如此 , 儘管 沒 半 個 成年人 在 使用 這 個 游泳池 , 既然 有 規定 就 得 執行 。 雖然 有 正當 的 理由 , 卻 毫無 彈性 、 沒有 能力 改變 規則 , 只 一味 盲目 的 服從 在 當時 一點 也 不 合乎 邏輯 的 死 規定 。 當 我 鼓勵 他們 是否 該 想想 打破 這 個 規矩 時 , 立刻 接到 管理 人員 的 一 通 電話 , 說 我 是 在 鼓動 孩子 們 造反 。 盲目 的 擁護 規定 — 不管 它們 有 多 愚蠢 — 的 最佳 例子 之 一 , 就 在 軍隊 裡 。 一 位 同僚 告訴 我 一 個 軍隊 中 這 種 盲目 服從 的 極 佳 範例 。 駐 在 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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