Displaying extended context for query match # 11,090 in text YL20141606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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審訊 , 先 是 誘供 , 然後 是 逼供 。 劉錫彤 先 百般 勸誘 畢秀姑 「 毒藥 從 何 而 來 」 、 「 曾 與 何 人 通姦 」 、 「 是否 與 楊某 有 過 姦情 」 , 已經 把 案子 認定為 楊乃武 與 畢秀姑 合謀 毒殺 葛品連 了 。 畢秀姑 雖然 對 丈夫 「 服毒 身亡 」 感到 詫異 , 但 也 堅持 楊乃武 除 教 自己 識字 讀經 外 , 兩 人 並 無 姦情 , 更 不 知道 是 誰 毒死 了 丈夫 。 馬上 就 有 人 逼 畢秀姑 說 , 你 謀殺 親夫 , 這 個 罪名 一 成立 , 就 要 千刀萬剮 凌遲 處死 ; 要 想 活命 , 只有 說 是 楊乃武 叫 你 毒死 的 , 你 就 不用 死 了 。 楊乃武 是 新科 舉人 , 也 不會 被 處死 的 , 你 放心 。 經過 一 天 一 夜 的 引誘 催逼 後 , 畢秀姑 在 第二 天 「 承認 」 本 月 初五 從 楊乃武 那裏 拿來 砒霜 毒死 了 葛品連 。 劉錫彤 隨即 申請 上司 , 革去 楊乃武 的 功名 , 將 楊乃武 「 逮捕 歸案 」 。 楊乃武 和 楊家人 也 同時 展開 了 申訴 活動 。 堂弟 楊恭治 、 妻弟 詹善政 到 縣衙 申訴 , 說 本 月 楊乃武 的 丈母娘 病逝 , 楊乃武 初五 那 天 在 城 外南鄉 老丈 人家 守靈 , 並 沒有 外出 , 不可能 在 城 裏 交給 畢秀姑 砒霜 。 有 數 以 十計 的 人 可以 為 楊乃武 作證 。 劉錫彤 置之不理 , 將來人 趕出去 了事 。 劉錫彤 將 案卷 呈報 杭州府 , 請 知府 陳魯 定罪 。 劉錫彤 和 陳魯 的 關係 很 好 , 劉錫彤 又 親自 到 杭州 將 楊乃武 的 種種 「 不法 行徑 」 一 說 , 陳魯 也 對 楊乃武 破壞 泛權力 體系 深惡痛絕 。 他 一 開始 審問 , 就 嚴刑 逼供 , 給 楊乃武 跪釘板 、 跪火磚 、 上夾棍 。 楊乃武 幾 次 暈厥 , 熬刑 不過 , 只得 承認給 畢秀姑 砒霜 , 毒死 了 葛品連 。 陳魯 按律定罪 , 判 「 葛畢氏 凌遲 處死 」 , 「 楊乃武 斬 立決 」 , 上報 給 浙江 按察使 。 按察 使 承擔 核查 重任 , 但 在 實踐 中 流於 形式 , 不 問 案犯 與 證人 , 不 看 證據 , 翻翻案卷 就 認為 原 審 無誤 , 照 原擬 罪名 上 報 巡撫 。 浙江 巡撫 楊昌濬 按照 規定 接到 死刑 案件 , 必須 進行 全面 審查 。 楊昌濬 的 做法 是 派 了 一 個 候補 知縣 鄭錫滜 , 到 餘杭 去 密查 。 說 是 「 密查 」 , 鄭錫滜 到 了 餘杭 後 就 住在 縣衙 裏 , 劉錫彤 盛席 招待 , 又 賄賂 了 一 筆 錢 。 鄭錫滜 找 了 當地 衙門 安排 的 幾 個 證人 一 問 , 就 以 「 情況 屬實 」 回去 交差 了 。 楊昌濬 大 筆 一 揮 , 核准 了 楊乃武 的 死刑 , 呈 報刑部 。 一 場 有意 陷害 的 冤案 就 這麼 稀裏糊塗 地 經過 了 四 次 審訊 、 走完 了 縣府 省 三 級 手續 , 眼看 就 要 成 定案 了 。 只要 刑部 批覆 一 到 , 楊乃武 就 要 人頭 落地 了 。 二 幸運 的 是 , 帝國 提供 了 一 套 完整 的 司法 糾錯 制度 , 可以 由 楊乃武 選用 。 楊乃武 能否 依靠 這 套 制度 洗刷 冤情 呢 ? 一 開始 , 楊乃武 對 這 種 制度 抱有 很 大 的 希望 , 也 很 有 信心 。 ( 從 之前 的 言行 來 看 , 楊乃武 對 「 法定 」 的 東西 , 包括 法定 的 稅收 和 漕糧 制度 、 巡撫 的 布告 等 , 抱有 天真 的 信任 。 他 要麼 根本 無視 衍生 權力 , 要麼 希望 憑 一己 之 力 「 以 正 壓邪 」 。 ) 姐姐 楊菊貞 入獄 探監 , 與 楊乃武 商量 上 京告 「 御狀 」 。 楊乃武 自擬 呈 詞 ( 他 很 擅長 這 個 , 幫 許多 老百姓 寫 過 狀子 ) , 歷敘 冤情 及 嚴刑 逼供 屈打成招 的 經過 。 「 同監 的 犯人 很多 , 也 鼓勵 我 父 上 控 。 」 ( 可見 在 看似 公正 透明 的 司法 制度 下 , 依然 存在 許多 冤假 錯案 。 ) 「 寫 呈 詞 沒有 紙 筆 , 有 個 監視 我 姑媽 探監 的 獄卒 , 很 同情 我 父 , 設法 弄來 紙 筆 。 我 父將 呈 詞 擬好 , 交給 我 姑媽 帶出 。 」 清朝 司法 不 允許 女子 告狀 , 如果 實在 要告 也 必須 找 個 代理人 , 稱為 「 抱告 」 。 於是 , 楊菊貞 以 楊乃武 的 舅父 姚賢瑞 作 「 抱告 」 , 楊乃武 的 妻子 詹彩鳳 帶 著 剛剛 出生 的 兒子 楊榮緒 , 身背 黃榜 ( 冤單 ) , 歷盡 千辛萬苦 , 走 了 兩 個 多 月 到達 北京 , 向 都察院 衙門 控訴 。 楊家 充滿 艱難 辛酸 的 洗冤 過程 正式 啟動 。 法律 規定 , 任何 人 都 可以 直接 向 都察院 呈 文 訴冤 。 在 接近 皇帝 無望 的 情況 下 , 向 都察院 呈 文 就 成 了 普通 百姓 司法 的 最後 一 步 , 也 是 迫不得已 的 一 步 。 這 個 司法 設計 的 本意 是 好 的 , 但是 在 官僚 制度 的 大 背景 中 根本 發揮不了 效果 。 一 個 已經 判決 了 的 案件 , 是 凝結 了 當事 雙方 、 地方 政府 和 幕後 力量 多 次 博弈 的 結果 , 推翻 重審 必 將 損害 某些 人 的 利益 , 給 地方 官府 帶來 不便 。 地方 官員 自然 不 希望 中央 的 刑部 、 都察院 翻案 。 中央 的 官員 也 不 願意 蹚渾 水 , 何況 與 此 案 有關 的 某 個 官員 是 自己 的 同鄉 、 同年 、 同門 、 同事 或者 是 同 一 個 派系 的 。 即使 不 是 的 , 也 保 不 住 你 和 他 的 人際 關係 網絡 、 升官 途徑 有 交叉 , 保不定 你 日後 要 被 外 派 到 當地 為 官 , 如果 駁斥 了 地方 的 原判 , 到時候 雙方 見面 會 多 尷尬 啊 。 官官 相護 , 就此 產生 了 。 更何況 , 就算 你 推翻 了 原判 重審 , 你 也 會 面臨 卷宗 浩繁 的 資料 , 重新 熟悉 案情 , 做出 審判 。 如果 重審 失誤 , 要求 重審 的 官員 都 可能 受到 牽連 。 多 一 事 不如 少 一 事 , 僅 從 當 個 太平官 的 角度 來 講 , 都察院 也 不會 輕易 駁斥 地方 的 原判 。 但是 都察院 有 受理 申訴 的 義務 , 怎麼辦 呢 ? 光緒 年間 曾 代理 美國 駐華 公使 的 何天爵 舉 了 一 個 都察院 處理 北京 郊區 某 縣 紳士 集體 上訴 的 例子 。 當時 銅錢 與 白銀 的 比價 基本 維持 在 二千 比 一 的 比例 左右 , 當地 官員 一直 以 四千 比 一 的 比價 來 徵收 土地稅 。 百姓 以 高出 市場 匯率 一 倍 的 標準 繳納 銅錢 , 地方 官員 再 拿去 兌換為 銀子 , 等於 徵收 了 兩 倍 稅收 。 一 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