Displaying extended context for query match # 11,249 in text YL20150073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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顯現 不 出來 ; 假如 背景 很 規則 單純 , 主題 便 得以 突出 。 比如說 , 現在 在 台北市 , 看到 騎 機車 而 沒有 戴 安全帽 的 人 , 你 會 覺得 特別 顯眼 , 會 特別 注意到 他 , 因為 別人 都 戴 , 他 不 戴 , 就 像 萬綠 叢 中 一點 紅 , 立刻 就 凸顯出來 ; 但是 假如 你 去 高雄 , 感覺 就 不會 這麼 強烈 , 因為 滿街 都 還是 沒有 戴 安全帽 的 人 , 有 戴 與 沒 戴 的 差別 就 不會 這麼 顯著 了 。 當 每 個 人 都 守法 時 , 不 守法 的 人 就 成為 異類 , 變成 大家 注目 的 對象 。 動物 都 有 附和 群眾 的 特性 , 不 敢 隨便 標新立異 , 所謂 槍 打出 頭鳥 , 這 是 人 演化 而 來 的 特性 。 我們 的 同胞 到 新加坡 就 不 敢 亂 停車 , 亂丟 紙屑 , 一方面 固然 是 新加坡 執法 嚴厲 , 抓到 就 罰 , 另一方面 也 是 因為 大家 都 沒有 這樣 做 , 自己 也 不好意思 這樣 做 。 在 一 個 肅穆 的 場合 , 人 說話 的 音量 自然 會 放小 , 就 是 這 個 道理 。 一 條 馬路 如果 有 一 個 人 在 街道 上 雙排 停車 之後 , 後面 立刻 跟進 好幾 部 , 而 這些 車 原來 都 在 兜圈子 找 停車位 的 , 一 看 有 人 「 始作俑 」 , 自己 的 膽子 就 大 起來 了 , 好像 一 件 不 對 的 事 做 的 人 多 了 , 便 理直氣壯 。 這 種 積非成是 , 在 我們 社會 中 非常 嚴重 。 公權力 的 不張 , 自由心證 的 沒有 準則 , 執法 的 不 嚴 , 是 我們 這 個 社會 亂象 的 主要 原因 。 有 人 把 它 怪罪到 中國人 的 自私 自利 , 但是 人性 本來 就 是 自私 的 , 外國人 不會 比 我們 更 不 自私 , 而是 他們 的 教養 使 他們 凡事 考慮到 別人 , 他們 守法 的 社會 使 自私 的 行為 受到 人們 的 不齒 罷了 。 可見 這 不 是 自私 不 自私 的 問題 , 而是 這 個 社會 使 守法 的 人 變成 傻瓜 的 問題 。 這 次 地震 全 倒 、 半倒 的 認定 標準 修改 了 許多 次 , 有些 房屋 半倒 的 人 在 第一 次 認證 之後 , 便 挽起 袖子 , 買 水泥 建材 整修 房子 , 使 生意 可以 早日 開張 。 但是 因為 標準 一直 改 , 馬上 開始 整修 房子 的 人 就 吃虧 了 , 那些 和 他 情況 一樣 的 人 拖到 後面 都 全 額 補助 。 許多 人 憤憤不平 , 認為 這 個 社會 是 聽話 的 是 傻瓜 , 好人 永遠 是 吃虧 的 。 社會 的 沒有 公理 正義 是 我們 的 致命傷 , 許多 就地 合法 的 事情 , 使得 老百姓 分 不清 什麼 是 可以 做 的 、 什麼 是 不可以 做 的 , 黑白不分 的 模糊 背景 自然 會 有 是非 不明 的 主題 。 要 整頓 這 個 社會 , 我們 必須 使 背景 條理化 , 背景 單純 , 亂 的 主題 便 凸顯出來 。 政府 在 這裡 應該 負責任 , 給 我們 一 個 law and order 的 秩序 社會 。 基本 上 , 我們 實在 談不上 是 一 個 法治 的 國家 , 我們 似乎 還 停留 在 人 治 的 時代 , 人 在 政在 , 人 亡 政亡 。 所以 當官 的 戀棧 , 沒有 風骨 , 做 百姓 的 沒有 公權力 可 依靠 , 只有 求 鬼神 保祐 。 社會 上 放眼 所 見 , 皆 是 自私 自利 , 為 達 目的 不擇手段 。 在 不到 二十 天 就 要 進入 二十一世紀 的 今天 , 身為 一 個 知識分子 , 怎能 不 憂心忡忡 , 慍於 群小 ! ( 《 遠見 》 , 二○○○‧一 ) 6   以 證鑑人 , 豈有此理 日前 坐 火車 去 參加 一 個 口試 , 在 月台 入口處 , 一 位 手撐 拐杖 的 小兒麻痺症 女孩 因為 沒有 帶 證件 而 不准 用 殘障票 , 在 那兒 與 收票員 爭論 。 最後 , 火車 來 了 , 她 只好 倖倖然 補 票 。 我 對 收票員 說 : 「 殘障票 的 目的 就 是 為了 優惠 殘障者 , 你 看到 她 行路 的 困難 , 難道 看 不 出 她 是 個 殘障者 嗎 ? 」 收票員 無奈 的 說 : 「 規定 就 是 規定 , 沒有 證件 就 不能 打折 , 不然 萬一 被 抓到 我 要 自己 賠 。 」 我 聽 了 , 頗 不以為然 。 法律 重 在 精神 , 不 在 表面 的 死 條文 。 任何 一 條 法律 都 不能 涵蓋 所有 的 細節 , 所謂 有 規則 必 有 例外 , 公務員 之所以 要 經過 考試 才 錄用 , 就 是 為 了 確定 他 有 一般性 的 知識 , 可以 自己 做 判斷 , 可以 因 當時 的 情境 做出 合乎 法律 精神 的 權宜 措施 。 想不到 坐上 火車 後 , 打開 報紙 , 赫然 又 是 一 件 同樣 的 事 : 一 位 國中 二年級 的 學生 投書 報紙 說 , 她們 十 個 同學 去 動物園 作 觀察 報告 的 作業 , 負責 買票 的 同學 有 帶 學生證 , 但是 很多 其他 同學 沒有 帶 , 在 入園 時 就 被 攔下來 補 票 。 雖然 她們 有 健保卡 , 有 其他 可以 推算 年齡 的 文件 , 但是 因為 沒有 學生證 , 就 是 被 擋 在外 , 最後 也 是 補 了 票 才 得 入 園 。 這 兩 件 事 令 我 沈思 , 令 我 擔憂 。 我們 的 公務員 什麼 時候 變 得 如此 沒有 彈性 ? 人 比 電腦 操作 的 機器人 高明 的 地方 , 就 是 人 有 彈性 , 可以 應變 , 而 電腦 操控 的 機器人 必須 依照 程式 執行 指令 , 一板一眼 , 不可 變通 。 學生票 的 目的 是 優待 學生 , 只要 他 能 證明 自己 是 在 九 年 國民教育 年齡 之內 的 就 可以 當做 學生 , 就 與 立 這 條規 的 精神 相符 , 執意 的 要求 學生證 就 有點 食古不化 了 。 天下 沒有 任何 一 條 法律 可以 列盡 所有 的 可能性 , 也 沒有 任何 一 個 國家 是 完全 執行 條文 上 的 規定 而 不 允許 例外 事件 。 我們 應該 相信 所有 的 公務員 有 獨立 判斷 的 能力 , 他 的 長官 應該 相信 自己 任用 的 人 會 根據 法 、 理 ( 立法 精神 ) 、 情 ( 當時 情況 ) 作出 最佳 的 判斷 , 而 不會 懷疑 他 徇私 , 更 不應該 在 查到 後 叫 他 賠錢 。 所謂 「 疑人 不 用 , 用人 不 疑 」 , 長官 應該 相信 下屬 會 秉公 處理 。 再者 , 一 個 國家 要 有 效率 , 權力 一定 要 下放到 執行 者 身 上 : 收 票 的 人 有 權 自行 決定 旅客 是否 殘障 , 遊客 是 不 是 學生 。 否則 層層 請示 , 人人 不 敢 負責 , 一 件 事 蓋 了 十幾二十 個 章 還 辦 不 成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