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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 道德 團體 啊 。 聊公 問 : 「 政 到底 是 什麼 ? 」 政 者 , 正 也 。 何以 正 之 ? 道 在 絜矩 。 矩 者 , 以 我 為 標準 ; 絜 者 , 以 我 量 彼 。 量 的 前提 , 乃是 共同 承認 一 個 矩 。 所以 政治 非 一 人 之 事 , 而 是 公共 之 事 啊 ! 以 正 治 之 , 則 為 政治 。 政治 的 第一 個 辦法 , 乃是 正名 。 這 個 「 名 」 , 其實 便是 「 矩 」 的 一 個 表現 。 我 以 這 個 「 名 」 , 來 與 「 實 」 相 比較 , 看 是 名副其實 還是 名不符實 。 前者 , 我們 就 說 他 「 合 」 , 後者 我們 就 說 他 「 離 」 。 合 則 順 , 則 是 ; 離 則 逆 ,則 非 。 是 者 順 者 , 全 社會 褒揚 之 ; 逆 者 非 者 , 全 社會 鄙視 之 。 這樣一來 , 人人 都 有 羞恥 之 心 , 就 會 朝著順 的 是 的 方向 走 。 即便 沒有 羞恥 之 心 , 也 沒有 在 社會 上 立足 的 餘地 , 只好 自己 滅亡 。 這 就 是 政治 。 聊 公 問 : 「 法 呢 ? 我們 的 主題 是 法 , 已經 有 讀者 抨擊 說 你 越 說 越 遠 了 。 」 以上 哪 一 言 不 是 法 ? 名 就 是 法 , 矩 就 是 法 。 這 個 法 怎麼 立出來 呢 ? 天垂象 , 聖人 則 之 , 是 為 法 。 必須 靠 賢達 能耐 之 人 , 來 立起 這樣 一 個 法 來 , 後世 效法 。 再 有 更 聖賢 的 人 出世 , 覺得 這 個 法 不 合適 , 便 進行 變法 。 這 個 就 是 法 啊 ! 聊 公道 : 「 可是 違反 了 你 這 個 法 , 連 一點 強制 的 制裁力 都 沒有 呀 。 這 怎麼 能 叫 法 ? 充其量 叫 道德 罷了 。 」 法 與 道德 之 二 分 , 乃是 後來 的 事情 。 如此 , 則 彷彿法 是非 遵守 不可 的 , 而 道德 可 遵守 可 不 遵守 。 整 個 國家 的 關注力 也 全 在 法 上 , 而 道德 則 淪為 口號 甚至 歌謠 。 這 是 變態 的 。 法 未必 必須 國家 強制力 來 保障 , 而 須 靠 社會 制裁力 來 保障 。 我們 所 說 的 「 鄙夷 」 、 「 唾棄 」 , 都 是 社會 制裁力 。 倘若 真 有 臉皮 厚 的 , 一意孤行 , 則 全 社會 公認 此 種 人 無可救藥 , 自然而然 就 有 刑 來 制裁 他 。 但是 這 個 刑 萬萬 不可 先期 使用 , 甚至 不可 有 極 明細 的 條款 來 公布 。 否則 , 人人 便 要 鑽 你 這 刑 的 空子 , 養成 惡劣 風氣 。 所謂 「 道 之 以 政 , 齊 之 以 刑 , 民 免 而 無 恥 ; 道 之 以 德 , 齊 之 以 禮 , 有 恥 且 格 」 。 就 是 這 個 道理 啊 ! 聊公 一 拍手 , 道 : 「 你 這樣 一 個 法 , 要 靠 聖君賢 相 來 立起 並 維持 之 。 結果 只 能 是 『 人 存 則 政舉 , 人 亡 則 政息 』 , 人 治 人 治 ! 哈 哈 哈 ! 」 說罷 便 抬 腿 要 走 。 你 且 不 忙 走 。 如今 「 人 治 」 二 字 , 如 過 街 老鼠 人人 喊 打 。 我 卻 要 喊 個 口號 , 也 是 你們 當今 法學界 一 位 朱蘇力 先生 喊 過 的 , 叫做 「 認真 對待 人 治 」 。 不要 一 見 這 兩 字 , 便 笑道 「 人 治 人 治 , 哈 哈哈 」 抬 腿 便 要 走 。 喂 , 你 走 那麼 遠 做 什麼 , 聽 我 靜氣 講 一 講 。 其實 人 治 , 其 關節 並 不 在於 「 治理 」 , 而 在於 「 表率 」 。 聖君 賢相 , 更多 的 乃是 表現出 自己 良好 的 品行 和 愛好 , 為 天下 之 楷模 , 為 世人 所 效法 。 緣故 是 什麼 呢 ? 世人賢 者 太少 , 而 昧者 太多 。 以 眾 昧 為 治 , 則 是 要 出 問題 的 。 所以 我們 崇尚 一 個 賢人 政治 , 以 聖人 之 德 感染 小人 之 德 , 如 風行草偃 。 聖人 在 上 而 世人 在下 , 則 基盤 穩固 , 首腦明睿 , 可以 為 治 啊 ! 再 按照 我 之前 所 說 的 五倫 十義 的 辦法 , 層層 推開 , 級級 效法 , 則 大同 之 治 可 盼 。 聊公 大喝 道 : 「 呔 ! 你 豈不 知道 賢人 不 世出 , 而 不肖 者 一 抓 一 把 哉 ? 人 亡 政息 之 本質 問題 , 你 還是 沒有 解決 啊 ! 」 說 罷洋洋 得意 , 抬腳 又 要 走 。 哈哈 , 你 若是 這樣 看輕人 治 , 以為 如此 即 抓住 人 治 之 全部 軟肋 , 此 治理 辦法 如何 還 能 延續 五千 年 而 不 敗 ? 你 說 的 問題 的確 是 問題 , 解決 這 問題 只 有 兩 個 辦法 : 一 個 叫做 法治 , 其實 我 叫 他 物治 ; 一 個 叫做 多數 集思 , 少數 為 治 。 物治 的 辦法 , 乃是 將 治理 之 術 凝固為 法 。 這 個 法 固然 保險 , 但 失之 死板 。 全 天下 這 許多 情況 , 一 刀 切 , 而 不 因地制宜 ; 全 天下 這 許多 變化 , 一 刀 切 , 而 不 與時俱進 。 無論 空間 時間 , 都 是 效率 優先 、 秩序 優先 , 我 且 問 你 , 這樣 的 辦法 如何 能 勝得 過人 治 ? 何況 一 個 制度 運行 若干 年 , 漏洞 就 被 小人 發現 並 利用 之 , 於是 要麼 變法 , 則 流 民眾 之 血 , 傷 社會 之 元氣 ; 要麼 不 動 , 則 積弊 日 久 , 必 生 災異 。 是 以 活人 而 屈從 於 死 制度 , 你 給 他 取 個 好聽 名字 叫 法治 , 我 偏 給 他 起 個 難聽 名字 叫 物治 。 所以 儒家 之為政 的 辦法 , 全 在於 教化 。 以 詩教 , 以 書教 , 以 易教 , 以 禮教 , 以 樂教 , 以 春秋教 。 化民成俗 , 則 民 可以 自為 治 。 如此 則 可 越 升 平世 而 達致 太平世 啊 ! 我 誆 你 到 這裏 來 , 其實 並 沒有 所謂 「 法 」 要 傳授 你 。 儒家 但 有 「 俗 」 而已 。 因 倫理 而 興教 , 以 教 而 成 善良 之 俗 , 俗 之 不可 易 者 為 禮 , 以 禮 治 萬民 而 民 可 自治 。 你 看 西方 , 言 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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