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
任何 一 個 說法 , 我們 不能 證明 其 假 , 則 不妨 暫時 假定 其 真 。 當 我們 興致勃勃 發現 老 祖宗 的 錯誤 之 時 , 說不定 正 是 我們 錯誤 之 時 。 好 , 人世間 的 合理性 並非 不 證 自明 自然而然 , 而是 來自於 「 天 」 。 那麼 照 這樣 發展 下去 , 豈非 走上 了 老莊 的 路子 ── 人 只要 順應 自然 , 以 天然 秩序 為 秩序 就 可以 了 ? 從而 走到 推倒 儒家 倫理 秩序 「 絕聖 棄 智 」 的 反 儒家 的 激進 道路 上 去 了 ? 董仲舒 在 這裏 動 了 腦子 。 他 提出 , 人 副天數 , 乃是 客觀 規律 , 並 不 存在 好壞 之 分 。 自然 的 , 並 非 最 好 的 。 正 如 天 有 陰陽 二氣 , 也 會 陰陽 失調 雨雪 雷鳴 地震 , 如果 自然 的 秩序 就 是 最 好 的 秩序 , 那 怎麼 還 會 有 這麼多 災異 和 不 和諧 的 自然 現象 發生 呢 ? 同樣 的 , 人 副天數 , 天 有 陰陽 , 人 也 一 身 而 共有 善惡 二 端 ; 天 因 陰陽 失調 而 有 災異 , 人 也 因 善惡 兩性 不 調 而 有 悖禮 亂法 之 行 。 所以 , 教化 和 懲罰 , 依然 有 其 存在 的 必要 。 下面 的 問題 , 就是 如何 善用 政教 和 刑罰 , 以 達到 大治 , 也 就 是 儒學 最 擅長 的 領域 了 。 理解 了 這樣 一 個 天人合一 理論 的 原理 , 我們 來 看 幾 個 具體 的 論點 , 其中 不 乏 飽受 詬病 被 指責 為 封建 吃 人 禮教 的 「 三綱五常 」 和 被 看作 虛妄 不經 成為 後來 讖緯 學說 濫觴 的 「 天人 感應 」 。 董子 的 言論 , 我們 先 從 最 著名 的 「 三綱 」 、 「 五常 」 來 看 。 為什麼 分開來 寫 呢 ? 因為 這 兩 個 詞語 雖然 分別 出於 董子 的 著作 , 卻 是 到 南宋 才 為 朱熹聯 在一起 說 的 。 三綱 , 君 為 臣綱 , 父 為 子綱 , 夫 為 妻綱 ; 五常 , 仁義禮 智信 。 先 看 五常 , 沒 什麼 好說 的 , 五 個 字 都 是 大丈夫 立世 之 所 應 為 , 直到 近代 西方 價值 系統 的 輸入 , 才 使 這 五 個 字 出現 了 問題 , 這 也 只不過 是 價值 多元化 的 問題 而已 , 關 不 得 這 五 個 字 。 所以 無論 在 百 家 講壇 也好 , 八榮八恥 也罷 , 這 五 個 字 都 在 被 重新 賦予 內涵 或者 將 其 內涵 輸入到 別的 字眼 中 去 而 被 哄抬出來 。 簡而言之 , 這 五 個 字 的 生命力 仍 在 。 被 人 詬病 的 是 三綱 。 我們 從 兩 個 層面 來 分析 。 第一 , 假如 說 某 甲 ( 千呼萬喚 始 出來 ) 是 爸爸 , 某 小甲 是 兒子 。 那麼 某 甲 是 某 小甲 的 綱 , 這 沒有 問題 ; 結果 秦朝 暴虐 , 天下 豪傑 並 起 亡秦 , 逐鹿 到 最後 某 小甲 勝出 , 黃袍 加身 做 了 皇帝 。 好 , 現在 某 甲 是 臣 某 小甲 是 君 , 那麼 某 小甲 又 是 某 甲 的 綱 。 那麼 請問 , 這 種 互為 綱 的 情況 怎麼 處理 ? 那 時候 沒有 變性 手術 , 否則 「 夫 為 妻綱 」 的 情況 也 可以 進來 摻和 一 腿 。 這 個 問題 前人 並 不 是 沒有 討論 過 , 最 著名 的 莫過於 孟子 和 桃應 的 對話 。 這 場 直擊 儒學化家 為 國 在 技術 操作 上 的 軟肋 命門 的 對話 , 我們 在 後面 講到 「 復仇 」 一 節 的 時候 再 談 , 此 處 且 擱下 。 花 開 兩 朵 , 單 表 一 枝 。 話 說 第二 種 情況 , 某 甲 依舊 是 爸爸 , 某 小甲 是 兒子 。 某 甲 為 人 品行 端正 明通 事理 , 事事 可 為 某 小甲 的 榜樣 , 那麼 這 個 時候 我們 說 父 為 子綱 沒有 問題 。 但是 如果 某 甲 是 個 混蛋 , 燒殺 搶掠 無所不為 。 請問 某 小甲 還 應不應該 以 某 甲 為 綱 呢 ? 這裏 出現 了 一 個 身分 與 價值 的 衝突 : 究竟 哪 個 才 是 「 為 綱 」 的 標準 ? 這裏 點出 了 「 三綱 」 的 兩 大 問題 : 第一 , 三 綱 誰 是 最 高綱 ? 反映 在 價值 上 的 根本 衝突 乃是 國家 形成 之後 忠孝 不能 兩全 之 時 何 取 何 去 ? 第二 , 五 常 如果 與 三綱 相 衝突 ( 比如 兒子 五常 具備 , 老子 五 毒 具 全 ) , 還 堅持 不 堅持 三綱 ? 從 這裏 , 我們 可以 看出 董子 的 苦心孤詣 之 一 : 明彰 三綱 , 暗取 五常 。 三 綱 只 以 身分為序 , 五常 才 有 真正 的 實體 價值 。 符合 五常 的 情況 下 違背 三綱 , 在 古代 屢見不鮮 , 而 這 也 是 並 不 為 官方 所 反對 , 起碼 是 可以 有 爭議 的 。 如此 , 則 首先 君綱 受到 另外 兩 綱 主要 是 父綱 的 限制 , 也 就 是 國 受到 家 的 限制 ; 其次 君綱 受到 五常 的 限制 , 也 就 是 權力 受到 道德 的 限制 。 由 這 綱常 之上 , 董子 重建 起 古 儒家 的 老 論調 : 君臣 各 有 其 義 。 君 必須 使臣 以 禮 , 臣 必須 事 君 以 忠 。 君臣 把 各自 的 義 發揮 得 好 , 便 叫做 「 合 」 ; 發揮 不 好 , 便 叫做 「 離 」 。 君主 和 人臣 各 有 什麼 具體 的 義 呢 ? 君法天 , 臣 法地 ; 天道 高遠 , 地道 深邃 ; 天尊地卑 。 好 , 有 人 又 要 跳 將 起來 稱 這 是 為 封建 君主 辯護 了 , 其實不然 。 天 雖然 尊貴 , 但是 無為無言 ; 地 雖然 卑下 , 但是 滋生 萬物 。 所以 在 中國 的 傳統 文化 裏邊 , 敬 天而遠之 , 敬地而 親 之 。 所以 作為 臣 , 必須 暴 其 形 、 出 其 情 以 示 人 , 而 作為 君 , 則 要 高 其 位 而 藏 其 形 。 更加 露骨 一點 來 講 , 皇權 與 政權 要 分開 , 君居 其 位 , 臣行其事 。 如此 , 則 君臣 相得相 和 , 國祚 綿長 。 這 是 董子 的 真意 , 謂 之 「 君臣離合 」 。 這 個 論點 對於 中國 古代 官制 影響 甚 大 , 使得 上古 天子 的 家臣 與 國家 的 官僚 不 分 的 情況 出現 了 變化 。 第三 個 具體 論點 , 天人 感應論 。 天人之間 具體 存在 什麼 樣 的 聯繫 ? 現代 科學 也 難以 真正 給出 答案 , 何況 西漢 。 所以 董子 便 利用 了 此 點 而 大談 災異 。 他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