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Extended context for query match 115,123 in text YL20200282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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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切 差不多 都 是 想要 的 東西 , 如果 我們 的 命 夠 好 , 就 有 權利 決定 那些 我們 想要 的 其他 東西 其實 也 是 必需品 。 第二 是 人們 相當 清楚 自己 想要 什麼 ( 而 他們 認為 那 是 需要 ) , 但是 他們 超級 不 擅長 發明 新 方法 來 解決 那些 想望 , 通常 他們 喜歡 用 自己 熟悉 的 解決 方法 來 滿足 想望 , 就算 效果 不彰 也 沒關係 。 該 提出 創新 的 時候 , 他們 就 卡住 了 。 第三 是 誤信 每 個 人 都 想要 一樣 的 東西 。 其實 並 不 是 , 最早 接納 新 事物 的 人 想要 新 的 東西 , 而 步調 緩慢 的 人 則 希望 事物 永遠 不要 變 。 一 部分 的 人 想要 巧克力 , 另 一 部分 則 想要 香草 。 創新 的 行銷 者 會 發明 新 方法 來 處理 舊 情緒 地球 上 的 七十億 人 各自 都 是 獨特 的 個體 , 每 個 人 都 有 屬於 自己 的 想望 、 需要 、 痛苦 和 喜樂 , 而 在 許多 方面 看來 我們 都 是 一樣 的 。 我們 有 共同 的 一 籮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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