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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法 除了 扼殺 學生 的 學習 興趣 , 畢業 後 , 留下 了 什麼 ? 台大 也 有 教授 問 : 大學生 為什麼 不會 思考 ? 中學 六 年 填鴨 太 久 , 學生 進入 大學 已經 麻痺 , 即便 思考 也 是 基本 的 趨利 避害 動物 模式 , 而 沒有 「 計利 當計 天下 利 , 求名 當 求 萬 世 名 」 那 種 為 天下 蒼生 的 豪氣 , 或 林則徐 「 苟利 國家 生死 以 , 豈 因 禍福 趨 避 之 」 那 種 書生 救國 的 抱負 。 這 種 對 自己 沒有 期望 、 對 未來 沒有 希望 , 實 比 名校 不名校 有 著 更 大 的 危機 。 最近 有 個 學校 學生 作弊 上 了 報紙 , 我 朋友 問 他 的 孩子 : 你 會不會 作弊 ? 他 大聲 說 : 當然 不會 , 因為 我 不 在乎 分數 。 這 話 一針見血 , 學生會 作弊 是 因為 他 的 能力 達 不 到 父母 、 老師 的 要求 , 又 不 敢 誠實 面對 , 便 只有 作弊 來 逃避 懲罰 。 作弊 當然 不 對 , 但是 我們 是否 也 該 檢討 為什麼 這麼 重視 分數 ? 少 一 分 為什麼 要 打 一下 ? 學習 本 有 快慢 , 用 同 一 把 尺 評量 所有 的 學生 是否 公平 ? 除了 分數 , 社會 對 成功 的 定義 也 有 偏差 , 一切 用 錢 來 衡量 , 沒有 給 學生 一 個 更 高 的 人生 理想 。 其實 金錢 不 等於 成功 , 金錢 更 不 等於 快樂 , 人 只有 做 自己 要 做 的 事 才 會 快樂 , 我們 應該 告訴 孩子 : 假如 你 每 晚 都 睡 得 安穩 , 早上 起床 時 又 對 一 天 充滿 期待 , 那麼 這 個 工作 就 適合 你 。 年輕 時 不要 太 重視 金錢 , 要 敢 放手一搏 , 年輕 不 堅持 理想 , 年紀 一 大 , 家 累 一 重 , 就 易 對 現實 妥協 , 妥協 會 造成 終身 遺憾 。 我們 有時 太 用 世俗 的 觀念 來 強求 自己 。 有 一 次 報登 某人 有志竟成 , 考 了 二十七 次 終於 考上 高考 , 我 替 他 算 一下 : 大學 畢業 二十二 歲 , 當兵 兩 年 二十四 歲 , 考 二十七 次 高考 , 豈不是 五十一 歲 了 ? 大好 的 青春 都 花 在 準備 考試 , 沒 做 幾 年 卻 要 退休 了 , 豈不 可惜 ? 尤其 是 如果 一直 考 不 中 , 會不會 是 因為 跟 自己 的 性向 不合 ? 在 德國 , 某 科 考試 考 了 三 次 未 過關 , 老師 就 會 勸 他 去 試 別 科 , 因為 這 表示 他 可能 不 適合 這 個 領域 。 一 個 工作 不管 多 有 保障 , 不 適合 自己 也 是 枉然 。 年輕人 要 有 志氣 , 不要 只 求 溫飽 , 蘇格拉底 說 : 「 有用 之 人 為 生活 而 飲食 , 無用 之 人 為 飲食 而 生活 。 」 其實 , 在 台灣 只要 肯 做 , 都 能 出頭 。 有 位 更生人 , 出獄 後 從 洗 盤子 開始 , 也 洗出 了 兩 家 餐館 。 反而 是 一再 強調 生活 的 保障 會 讓 孩子 失去 追尋 理想 的 勇氣 , 而 蹉跎掉 一生 。 現在 的 知識 經濟 重視 的 是 創意 、 創新 和 創業 , 但 在 講求 變 中 有 變 的 競爭力 時 , 誠信 仍 是 一切 的 核心 , 只有 童叟無欺 , 生意 才 做 得 長久 。 今天 要 與 國際 競爭 , 最 重要 的 仍 是 那 個 不要 考試 的 誠信 。 品格力 心 中 的 尺 不可 變 吃 午飯 時 , 電視 播出 以 宣告 破產 逃避 欠稅 的 孫某人 帶 著 新婚 妻子 逛街 血拚 的 新聞 , 大家 一陣 錯愕 , 立刻 群情激憤 。 有 人 憤憤不平 地 說 : 「 這 種 人 不 收押 , 我 稅 繳 得 不 甘願 ! 」 有 人 大罵 法律 不 公平 , 單親 媽媽 欠 了 一萬二 的 罰金 , 連 年夜飯 都 不能 吃 , 被 抓去 關 , 要 念 國中 的 兒子 出來 賣 餅 賺錢 把 媽媽 贖出來 , 但是 欠 三億 元 的 卻 可以 吃 大餐 、 買 鑽戒 、 開 名 車 ; 也 有 人 開玩笑 說 蝨 多 不 癢 、 債 多 不 愁 , 關 不關 其實 是 看 各人 的 本事 。 有錢人 可以 請 名 律師 , 鑽 法律 漏洞 , 逍遙 在外 ; 無錢人 只好 丁 是 丁 、 卯 是 卯 , 一 分 錢 都 逃 不 掉 。 我 想起 以前 上 法律系 的 課 時 , 老師 說 : 「 我們 都 說 世法 平等 , 其實 這 是 障眼法 , 世法 是 不可能 平等 的 。 比如說 : 河水 深 四 尺 , 這 是 法度 , 對 所有人 都 一樣 的 。 但是 假如 你 身高 超過 四 尺 , 渡河 就 無礙 , 水 淹 不 到 你 ; 如果 身材 沒有 四 尺 高 , 這時 就 要 看 你 游泳 的 功夫 了 , 有 人 安全 過關 , 有 人 溺斃 。 它 還是 法 , 但是 八仙過海 , 各顯神通 , 端看 你 的 本事 如何 。 」 我 記得 當時 聽 了 氣憤 不已 , 如果 連 社會 正義 最後 一 道 防線 的 法律 都 是 這樣 , 還 念 什麼 法律系 ? 出 社會 後 , 經歷 多 了 , 才 了 解 老師 說 這些 話 的 無奈 。 理想 與 事實 常 不符 , 只要 牽涉到 人 , 就 做 不 到 公平 , 因為 人 有 私心 。 因公忘私 、 大義滅親 那 是 理想 , 偶爾 有 人 做到 , 便會 在 歷史 上 留名 。 紀曉嵐 是 清朝 的 名臣 , 照說 他 應該 是 高風亮節 , 為 後世 楷模 , 但是 他 會 被 貶到 伊犁 去 就是 因為 因 私忘公 。 他 的 親家 是 鹽官 , 被 御史 參一 本 , 乾隆 要 查 。 他 因為 任職 軍機處 , 行走 上 書房 , 先 知道 了 這 件 事 , 便 寄 了 一 信 警告 親家 , 信 中 只有 一 把 鹽 、 幾 片 茶葉 。 雖然 沒有 字 , 但是 一 看 就 知道 「 查 鹽 」 , 對方 馬上 就 填補 了 虧空 。 這 事 被 乾隆 知道 後 , 把 他 貶到 伊犁充軍 。 紀曉嵐 當然 知道 不 該 通風報信 , 但是 想到 女兒 在 他 家 做 媳婦 就 還是 循私 了 。 曾經 有 個 縣官 在 衙門 貼 了 大字 「 不 要 錢 、 不 要 官 、 不 要 妾 」 , 結果 有 人 在 後面 用 小字 添上 : 不 要 錢 — 嫌 少 、 不 要 官 — 嫌 小 、 不要 妾 — 嫌 老 。 現在 教 孩子 最 困難 的 就 是 舉 不 出 好 的 例子 來 做 他 的 楷模 , 因為 媒體 報導 的 都 是 負面 新聞 。 有 人 說 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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