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Extended context for query match 116,714 in text YL20200415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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得到 滿足 , 而且 有 「 這 個 我 喜歡 ! 」 「 幸好 買下來 了 ! 」 的 感覺 的 東西 , 就 是 核心 概念 與 你 契合 的 商品 或 服務 。 先 有 了 這 種 感覺 , 再 來 思考 自己 的 生意 、 事業 , 應該 就 可以 理解 要 有 明確 核心 概念 的 意義 和 價值 了 。 縱使 購買 人數 不 多 , 我 還是 建議 你 , 要 賣 就 賣 能夠 讓 顧客 信服 , 而且 是 身為 賣方 的 你 認為 「 這 就 是 我 要 的 東西 ! 」 其實 , 你 只是 在 提供 自己 真正 感興趣 、 真正 想 做 的 商品 和 服務 , 但 卻 能 得到 顧客 發自 內心 的 感謝 , 甚至 讓 他們 繼續 上門 購買 。 這 不 就 是 一 種 商業 模式 了 嗎 ? 有 賣方 , 也 有 買方 , 就 是 一 種 做生意 的 形式 了 。 簡單 來 說 , 做生意 就 是 要 不厭其煩 , 一直 提供 讓 顧客 喜愛 的 商品 和 服務 。 因此 , 我們 要 思考 的 , 就 只有 這 三 點 — 賣給 誰 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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