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應該 給予 鼓勵 。 經過 一 番 掙扎 , 年壽 終 把 小 猴 還給 姑媽 。 鍾 媽媽 : 別人 的 東西 還給 別人 , 很 好 ! 這時 鍾 媽媽 可以 做 些 年壽 喜歡 的 事 , 若 姑媽 願意 把 小 猴 給 年壽 , 最好 對 他 說 : 「 年壽 把 小 猴 還給 姑媽 , 姑媽 很 高興 你 這樣 做 , 把 小 猴 送給 你 。 」 然而 , 有時 孩子 在 家 裡 取出 無關緊要 的 東西 , 不必 給予 注意 。 不理 他 , 就是了 , 他 玩 了 一 陣 沒 興趣 就 不再 玩 了 , 重要 的 東西 可 放 在 孩子 不 容易 發現 的 地方 。 年壽 上學 後 , 由於 過去 的 耳聞 目染 , 知道 考 一百 分 是 父母 喜歡 的 , 回家 時 告訴 父母 : 「 我 考 一百 分 。 」 其實 沒有 , 這時 父母 應該 了解 : 年壽 在 告訴 你 他 的 希望 而 不 是 事實 , 換句話說 , 父母 應該 了 解話 中 的 真義 。 鍾 媽媽 : 你 是 說 , 你 希望 考 一百 分 , 下 次 我們 多 讀 幾 次 , 也許 你 可以 考 一百 分 。千萬 不可 激怒 他 , 諷刺 他 , 也 不可 戴 高帽子 。 何時 須 求助 心理 專家 已經 十一 歲 了 , 孩子 還 會 不 經 同意 取用 家 裡 的 錢 , 隨便 拿 別人 的 東西 , 在 沒有 演變成 惡習 以前 , 父母 應 就事論事 和 孩子 討論 , 尤其 是 在 校 舞弊 , 與 同學 一齊 偷竊 時 , 父母 最好 平心靜氣 說 : 「 告訴 我 你們 為什麼 會 有 這 種 事 發生 ? 」 或 「 你 看 你 應該 怎麼辦 ? 」 不要 用 偷 、 竊 、 賊 等 字 吧 。 不幸 , 有些 孩子 已經 養成 了 偷竊 的 習慣 , 自己 控制不了 , 尤其 是 在 保證 下 次 不 敢 而 以後 卻 連續 發生 , 父母 最好 把 孩子 交由 心理學家 處理 , 也許 孩子 也 想 不 偷竊 , 只 是 他 控制不了 而已 。 ── 63 、 6 《 今天 別 刊 》 孩子 的 責任 感應 如何 培養 基本 態度 做 父母 的 , 應不應該 讓 孩子 做 家事 ? 做 家事 是 不 是 應該 「 男 主 外 , 女 主 內 」 ? 買 衣服 、 吃 東西 是 讓 孩子 隨意 決定 呢 ? 還是 完全 由 父母 決定 ? 或者 給 孩子 適度 的 選擇 ? 孩子 做對 了 或 做錯 了 一 件 事 , 應該 誰 來 負責 ? 「 要 看 新娘 是否 乾淨 , 先 看 新娘 母親 的 廚房 。 」 這 句 話 有 沒 有 道理 ? 責任感 是 對 誰 負責 的 ── 自己 、 家庭 還是 社會 ? 這 篇 文章 要 解答 的 就 是 以上 的 問題 。 □ 責任感 的 深層 意義 七 歲 的 李榮耀 放學 回來 , 把 衣服 書包 丟 在 客廳 沙發 , 搬出 媽媽 幫 他 收拾好 的 玩具 , 很 快 地 就 在 院子 和 鄰居 的 玩伴 演 起 武打戲 來 。 吃飯 的 時間 到 了 , 他 母親 喊 得 聲嘶力竭 , 榮耀 才 氣喘 呼呼 污垢 滿 面 地 跑回 , 玩具 往 客廳 一 摔 , 髒兮兮 的 手 抓起 飯桌 上 的 肉 就 要 往 嘴 裡 送 。 媽媽 很 生氣 地 打 他 手心 , 說 : 「 告訴 你 多少 次 了 , 你 自己 的 東西 自己 負責 保管 , 怎麼 又 亂丟 ? 媽 忙 了 整 天 就 忙著 收拾 你 的 東西 。 」 對 七 歲 的 李榮耀 來 說 , 「 責任感 」 三 個 字 還是 抽象 的 名詞 , 他 知道 的 只 是 做 那 件 事 會 挨打挨罵 , 做 那 件 事 會 受到 讚許 獎勵 。 不過 , 責任感 的 培養 早年 就 應該 開始 。 孩子 一直 要 到 十一 、 二 歲 以後 , 才 會 對 「 有 沒 有 責任感 」 敏感 , 因為 那時 他們 已經 懂得 「 責任感 」 的 抽象 意義 。 舉例 來 說 , 就 要 報考 大專 的 李榮昇 一向 非常 聽話 , 所有 事情 都 交由 父母 安排 , 這時 他 設法 要 自己 決定 念 哪 組 哪 系 , 但 他 父親 總 覺得 沒有 其他 行業 比 醫生 更 能 賺錢 更 有 地位 , 母親 卻 聽 別人 說 時代 變 了 , 念 醫 不如 念 商 。 這時 使得 榮昇 無法 下 決心 。 等 他 考取 了 大學 , 他 喜歡 同班 的 一 位 女 同學 。 這 位 女 同學 聽 榮昇 的 好友 說 : 「 榮昇 啊 , 什麼 都 不錯 , 就 是 什麼 都 怕 做 決定 。 」 除非 她 是 一 個 獨斷獨行 , 喜歡 支使 別人 的 女孩子 , 否則 她 對 李榮昇 的 「 聯想 」 一定 是 「 窩囊廢 」 。 這樣 的 話 如果 傳到 榮昇 耳 中 , 他 一定 非常 傷心 。 這麼 說 , 責任感 不 是 單純 把 零零碎碎 的 雜事 做好 的 問題 , 而是 有 更 深層 的 意義 ── 責任感 的 深層 意義 是 發自 內心 的 持久 的 價值 系統 , 這 個 價值 系統 表現 在 兩 件 事情 之上 : (一) 決定 自己 行為 的 能力 。 (二) 負責 自己 行為 的 後果 。 事實 上 , 我們 往往 從 一 個 人 決定 行為 的 表現 , 以及 他 是否 負責 自己 行為 的 後果 來 判斷 這 個 人 的 責任感 如何 。 李榮昇 缺少 決定 自己 喜愛 科系 的 能力 , 就 是 缺少 責任感 。 如果 他 考上 是 第三十一 個 志願 , 他 會 埋怨 父母親 決定 他 的 「 命運 」 。 換句話說 , 他 對 行為 的 後果 ── 沒 能 考上 第一 志願 ── 不 敢 負責 。 □ 責任感 是 向 誰 負責 一 個 長大 成熟 的 人 應該 知道 自己 要 什麼 , 不要 什麼 , 他 應該 知道 自己 有 決定 行為 的 能力 。 比如說 , 決定 他 要 讀 什麼 系 , 做 什麼 職業 , 要不要 結婚 , 要 怎樣 的 對象 , 或者 決定 自己 是 那 個 國家 的 公民 。 小說家 黃春明 在 他 < 屋頂 上 的 番茄樹 > 一 文 裡 , 很 有 深度 地 下 一 個 結論 : 「 沒有 人 可以 決定 自己 的 膚色 , 也 沒有 人 可以 決定 自己 生長 的 土地 。 」 然而 , 等 我們 長大 , 我們 確實 是 有 能力 決定 自己 行為 的 , 像 交友 、 結婚 、 生子 等等 。 一生 中 我們 會 認識 很多 人 , 決定 和 誰 做 朋友 , 和 誰 結婚 , 多半 是 自己 的 事情 。 即使 奉 父母 之 命 媒妁之言 結婚 , 也 是 自己 的 一 種 選擇 。 結婚 以後 就 該 對 家庭 負責 , 不但 在 經濟 上 、 心理 上 、 情緒 上 或 行為 上 都 要 為 家庭 負責 。 如果 還 開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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