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
究 有 幾 本 書 。 他們 各 有 一 個 專鑽 的 「 牛角尖 」 ; 只要 在 這 「 尖 」 內 , 他們 所 需要 的 「 資料 」 , 能 一 索 即得 , 也 就 心滿意足 了 。 尖子 以外 的 萬 卷 典籍 , 乾掉 、 霉掉 、 爛掉 、 偷掉 , 管 他 鳥事 ? ! 我 這 位 「 主任 」 , 目不暇給 地 在 忙 些 啥子 , 他們 除掉 那 一 索 之 需 之外 , 也 全 不 知情 , 也 從不 關心 。 再者 , 這些 尖子 與 尖子 之間 , 往往 亦 各 是 其 是 , 積 不相能 ── 。 在 彼此 齟齬 之下 , 有時 還 難免 拿 無辜 的 第三者 出氣 。 所以 要 他們 並肩 而 坐 , 為 我 這 堆 烘爛 了 的 中國 圖書 , 說 點 公道話 , 那 簡直 是 緣木求魚 ! 後來 我 的 繼任人 , 他 在 詳閱 我 遺留下來 的 一些 文件 之後 , 對 我 在 那 種 環境 下 , 毫未 洩氣 地 幹 了 七 年 , 而 感覺 驚異 。 他 是 兔死狐悲 , 物傷 其 類 啊 ! 《 回憶錄 》 的 最後 趕工 就 在 上述 這 段 極其 糟亂 的 發展 過程 之中 , 李宗仁 先生 仍 不時 找 我 去 吃飯 聊天 , 討論 修改 和 出版 他 英文版 回憶錄 的 瑣事 。 他 老人家 是 位 中國 前輩 , 對 洋人 習俗 , 初無所知 。 在 洋人 看來 , 我 撰寫 《 李宗仁 回憶錄 》 , 只 是 「 受雇 執筆 」 。 一旦 調職 , 我 這 執筆人 和 哥大 這 宗 「 財產 」 的 關係 , 便 要 看 當初 「 聘約 」 了 。 合約 不清 , 則 憑 大學 隨意 決定 。 它 如 要 我 為 它 的 「 財產 」 繼續 工作 , 按法 它 是 要 對 我 按 工計值 的 。 大學 既 不 願 出 此 「 值 」 , 它 也 就 不好意思 , 無酬 地 , 要 我 續 「 工 」 了 。 無奈 那時 李 先生 已 存心 離 美 。 他 總 希望 在 動身 之前 , 把 這 份 稿子 作 一 結束 , 所以 他 仍然 不時 電催 , 促 我 加油 。 我 既是 中 、 英 二 稿 唯一 的 執筆人 , 又 怎能 因 「 受 調 離職 」 , 便 拂袖 不 管 呢 ? 加以 李 先生 是 我 的 前輩 , 我 二 人 都 是 中國 傳統 孕育下來 的 「 中國 知識分子 」 , 關於 「 無 酬 之 工 」 , 我 連 「 暗示 」 也 不 敢 微露 了 。 所以 在 李氏 不斷 催促 之下 , 我 還是 在 大學 公餘之暇 , 漏夜 為 英文稿 趕工 , 以期 不負所望 。 所幸 那時 精力 猶 盛 , 有時 整 夜 打字 , 直至 紅日 當 窗 , 我 才 假寐 片刻 , 便 要 往 哥大 上班 了 。 這 部 英文稿 我 終於 殺青 了 。 李公 一切 認可 之後 , 我 又 為 他 與 哥大 出版部 擬訂 合約 , 一切 順利 , 不幸 此時 哥大 出版部 主持人 因為 婚姻 問題 請假 , 一時 無法 回任 來 簽署 合約 。 李宗仁 夫婦 , 等不及 , 便 悄然 離 美 了 。 為 山九仞 , 功虧一簣 , 夫復 何言 ! 事 隔 十五 年 , 最後 始 由 筆者 專 負 文責 , 獨挑大梁 來 出書 , 其 命也 夫 ? 李宗仁 給 黃旭初 的 信 我 和 李宗仁 先生 七 年 合作 的 工作 情況 , 當然 只有 我 二 人 知道 得 最 清楚 。 但是 他 那時 和 在 香港 居住 的 「 老 部下 」 、 前 廣西 省主席 黃旭 初氏 通信 , 亦 偶 有 報導 。 李氏 逝世 之後 , 黃氏 曾 將 他 二 人 的 有關 撰寫 回憶錄 的 通信 , 在 香港 出版 的 《 春秋 》 雜誌 上 , 擇要 發表 , 下面 幾 段 , 是 談到 我們 當年 工作 的 情況 , 黃氏 寫道 : 一九五九年 … … 九月 十二日 李 ( 宗仁 ) 又 來函 說 , 回憶錄 已 寫 至 圍攻 武昌 , 只 唐德剛 ( 安徽人 ) 一 人 工作 , 整理 文字 、 抄寫 文字 、 譯成 英文 , 全部 是 他 , 故 進展 緩慢 。 完成 後 或 有 百萬 字 等 語 … … 一九六二年 一月 二十日 李 又 來函云 : 「 去春 已 竣事 之 回憶錄 , 中文 有 六十萬 字 。 依 工作 慣例 , 應 由 唐德剛 繼續 整理 , 因 哥大 另 有 時間性 之 工作 須 唐 擔任 。 ( 剛 按 : 此 一 『 時間性 之 工作 』 , 係 指為 黃沈亦 雲 夫人 譯改 回憶錄 , 並 整理 『 黃郛 私檔 』 事 。 因 黃 夫人 那時 擬 返回 台灣 定居 也 。 ) 對 此 不 擬 出版 之 回憶錄 , 待後 整理 。 」 ( 剛 按 : 「 不 擬 出版 」 云云 , 係指 中文稿 ; 因 李氏 與 哥大 有 先英 後 中 的 出版 承諾 也 。 ) 李氏 一九六五年 六月 離開 美國 到 瑞士 , 我 ( 黃旭 初氏 自稱 ) 得 他 七月 八日 由 蘇黎 世來函云 : 「 哥大 當局 集中 精力 整理 英文 回憶錄 工作 , 正 擬 與 我 商洽 今年 秋 間 訂立 合同 出版 事宜 , 而 我 事 前 已 啟程 來 此 , 只好 停頓 , 唐德剛 以 副教授 兼 哥大 圖書館 中國 館長 , 一 身 數 職 , 趕理 英文稿 , 常 至 深夜 尚未 回家 , 所以 中文稿 之 整理 充實 , 不便 向 其 催促 。 」 ( 以上 三 段 引 自 一九七○年 八月 一日 , 香港 出版 的 《 春秋 》 雜誌 , 第三一四 期 , 黃旭 初 著 〈 李 、 白 、 黃 怎樣 撰寫 回憶錄 ? 〉 第十五 頁 。 ) 李宗仁 在 上引諸 函 中 所 說 的 我們 的 工作 情況 , 均 係 事實 。 只是 在 他 離 美 之前 , 我 把 英文 全 稿 已 「 趕理 」 完工 。 哥大 出版部 所 擬 的 合約 , 亦 已 擬 就 打好 , 而 終 以 陰錯陽差 , 李氏 未及 簽字 , 便 祕密 離去 , 這 也 是 命中注定 該 如此 結束 的 吧 ? ! 李宗仁 返 「 國 」 始末 李宗仁 夫婦 於 一九六五年 六月 , 祕密 離開 紐約 赴 蘇黎 世, 然後 再 由 蘇黎 世 專機 返 大陸 , 在 當時 是 一 件 國際 上 的 大 新聞 。 這 新聞 原是 我 首先 向 哥倫比亞 大學 當局 打電話 , 其後 再 由 哥大 校長 寇克氏 ( Grayson L .
Kirk ) 向 新聞界 宣布 的 。 李氏 返 「 國 」 定居 , 是 他 早 有 此 意 , 但是 其 發展 的 過程 , 卻 是 透過 不同 底 路線 的 。 我 個人 所得 最早 的 線索 似乎 是 在 一九六三年 的 春天 。 他 那時 有意無意 地 告 我 , 他 「 要 去 巴黎 看 戴高樂 」 ! 李宗仁 和 戴高樂 有 什麼 親戚 關係 呢 ? 原來 戴高樂 於 一九六二年 冬 , 在 法國 大選 中 , 大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