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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實 」 不能 放棄 自我 迷戀性 的 解釋 , 他 堅持 事實 必須 符合 他 的 想法 , 而 當 他 發覺 情況 並非 如此 時 , 他 可能 會 有 兩 種 反應 , 一 種 是 強迫 事實 來 符合 他 的 願望 ( 這 就是說 , 去 做 無法 做到 的 事 ) , 另 一 種 反應 是 感到 自己 的 無能為力 , 因為 他 不能 做到 無法 做到 的 事 。 這樣 一 種 人 的 自由觀 ── 不論 他 對 這 個 自由觀 是否 察覺到 ── 乃是 一 種 自我 迷戀式 的 全能觀 。 但是 一 個 充 發展 的 人 , 他 的 自由觀 卻 是 認知 事實 和 它 的 律則 , 且 行為 都 在 必然律 的 範圍 之內 , 他 用 自己 的 思想 與 情意 來 了 解 世界 , 並 以 建設性 的 態度 來 與 世界 相關 。 這些 不同 的 目標 與 方式 , 基本 上 並 不 是 思想 體系 的 不同 。 它們 是 不同 的 生活 方式 , 是 整 個 人 所 做 的 不同 的 答案 , 以便 回答 生命 向 他 提出 的 問題 。 在 宗教 的 歷史 中 , 各 個 不同 的 宗教 體系 所 提出 的 答案 , 是 對 同 一 個 問題 的 不同 回答 。 從 原始 的 食人族 到 禪宗 , 人類 對於 存在 問題 只 提供出 少數 答案 , 而 每 個 人 在 他 自己 的 生命 中 , 也 將 這些 答案 之 一 做為 他 的 答案 , 不過 , 通常 他 並 不 知道 他 的 答案 是 什麼 。 在 西方 的 文化 中 , 幾乎 每 個 人 都 以為 , 他 的 答案 是 基督教 的 或 猶太教 的 答案 , 或 經過 啟蒙 之後 的 無神論 的 答案 , 然而 , 如果 我們 能夠 對 每 個 人 的 心靈 做 X光 透視 , 我們 將 發現 有 那麼多 食人族 , 那麼多 圖騰 崇拜 者 , 那麼多 各式各樣 的 偶像 崇拜 者 , 而 只 有 甚少 的 基督徒 、 猶太教徒 、 佛教徒 和 道教徒 。 對於 人 的 生存 , 宗教 是 一 種 定形 的 而 精密 的 答案 , 由於 它 可以 公開 被 人 分享 , 並且 由於 眾人 可以 共同 參加 宗教 儀式 , 所以 , 即使 最基本 的 宗教 也 會 使 人 產生 一 種 合理感 和 安全感 。 然而 , 當 一 個 人 不 去 分享 這 種 宗教 , 當 退化 的 願望 , 同 意識 及 現存 文化 相 衝突 , 就 產生 了 秘密 的 、 個人 的 「 宗教 」 , 而 這 種 宗教 即 是 精神 官能 症 。 要 想 了 解 一 個 患者 ── 或 任何 人 ── 我們 必須 知道 他 對 生存 的 答案 是 什麼 , 或者 用 另 一 種 方式 來 說 , 他 的 秘密 的 、 個人 的 , 他 以 全心 全力 所 獻身 的 宗教 是 什麼 。 大部分 我們 所 認為 的 「 心理 問題 」 , 只 是 他 的 基本 「 答案 」 之 結果 , 因此 , 除非 我們 了解 這 個 基本 答案 ── 即 是 他 秘密 的 宗教 ── 我們 就 不能 「 治癒 」 他 的 疾病 。 現在 我們 再 回頭 來 討論 泰然 狀態 ── 此 處 所 用 理性 二 字 , 並 不僅 是 知性 判斷 的 意義 , 而是 ( 用 海德格 的 說法 ) 「 讓 事物 以 其 本身 的 樣子 」 而 存在 , 並 由 此 掌握 真理 。 只有 當 一 個 人 克服 了 他 的 自我 迷戀 , 當 他 變成 開放 的 、 有 回應性 的 、 敏銳 的 、 覺醒 的 、 空虛 的 ( 用 禪宗 的 說法 ) , 他 才 能 泰然 。 泰然 狀態 意謂 同人 與 自然 充分 關切 , 克服 隔離 與 疏離 , 而 體驗到 同 一切 的 存在 之 物 合而為一 ; 然而 , 又 同時 體驗到 我 自己 是 一 個 不可 分 的 單元 ( in-dividual ) , 是 一 個 我 。 泰然 狀態 意謂 完全 的 誕生 , 變為 人 所 應當 是 的 樣子 ; 它 意謂 具有 充分 的 喜悅 與 悲傷 能力 , 或者 , 換 一 種 說法 , 從 一般人 所 處 的 半 睡眠 狀態 覺醒 , 充分 覺醒 。 設若 能夠 如此 , 則 也 就 意謂 著 具有 創造性 ; 這 就是說 , 對 自己 、 對 他人 、 對 一切 存在 之 物 , 能夠 反應 與 回應 ; 是 以 我 真正 的 、 整 個 的 人 , 對 每 人 、 每 個 物 來 做 反應 與 回應 , 並且 是 依 每 個 人 、 每 個 物 的 本然 樣子 , 來 對 他們 做 反應 與 回應 。 在 這 種 真正 的 回應 中 , 有 著 創造性 , 那 是 把 世界 如 其 本相 來 看待 , 並且 體驗到 那 即 是 我 的 世界 , 是 那 由 我 創造性 的 了解 而 被 我 創造 的 與 改變 的 世界 , 而 因此 , 這 個 世界 不再 是 「 那邊 的 」 的 陌生 世界 , 而是 我 的 世界 。 最終 , 泰然 狀態 意謂 放下 我 的 自我 , 放棄 我 的 貪婪 , 不再 追求 自我 的 擴張 與 衍存 。 我 在 生活 ( act of being ) 中 去 做 自己 、 去 體驗 自己 , 而 不 是 在 佔有 、 囤積 與 貪婪 和 利用 中 , 去 做 自己 、 體驗 自己 。 ── 摘 自 新潮 文庫 禪學 系列 第61 本 《 禪 與 心理 分析 》 138 ─ 147 頁 , 孟祥森 譯 2 .
快樂 與 疏離 快樂 是 另 一 項 要素 , 也 是 一 項 更 普遍 的 觀念 , 如今 我們 常 以 快樂 來 界定 精神 健康 。 就 像 在 《 美麗 的 新世界 》 中 所 遵行 的 原則 一樣 : 「 如今 每 個 人 都 快樂 。 」 快樂 的 意義 究竟 是 什麼 ? 如今 大多數 人 可能 這樣 答覆 這 個 問題 : 快樂 就 是 有 「 樂趣 」 , 或是 「 玩 得 痛快 」 。 至於 什麼 叫做 樂趣 的 問題 , 就 得 視 他 的 經驗 情況 而 定 , 更 得 視 其 教育 與 個性 結構 而 定 。 不過 經濟 方面 的 差異 , 並 不 像 表面 看來 那樣 重要 。 社會 較 上 階層 的 「 歡樂 」 , 是 那些 支付 不 起 而 又 極為 希冀 樂趣 者 之 楷模 ── 社會 較 低 階層 的 「 歡樂 」 也 就 日益 成 了 對 較 上 者 的 廉價 模仿 ; 兩 者 在 費用 上 雖 不同 , 但 在 性質 上 並 沒有 這樣 大 的 不同 。 沮喪 ── 快樂 的 相對立 意義 由 這 個 立場 來 看 , 快樂 可 予 界定為 悲哀 或 憂傷 的 反面 , 而 一般人 也 確實 將 快樂 界定為 不 悲傷 的 心靈 狀態 。 可是 這 個 定義 顯示出 , 在 此 一 快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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