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認識 , 感覺 所 不能 為 , 理智 所 不能 為 , 蓋 全 出於 直覺 所得 。 故此 直覺 實 居 主要 地位 ; 由 其 念 強 , 才 奔 着 去 求 , 而 理智 則 其 求 時 所 用 之 工具 。 所以 我們 說 西洋 生活 是 以 直覺 運用 理智 的 。 讀者 幸善 會 其 意 而 無 以 詞 害意 。 (二○七) 梁 先生 也 知道 我們 不能 懂 這 種 玄妙 的 話 , 故 勸 我們 「 善 會 其 意 而 無 以 詞 害意 」 。 但 我們 實在 無法 善會 其 意 ! 第一 , 我們 不能 承認 「 我 」 之 認識 全 出於 直覺 所得 。 哲學家 也許 有 發 這 種 妙論 的 ; 但 我們 知道 西洋 近世史 上 所謂 「 我 」 的 發現 , 乃是 一 件 極 平常 的 事件 , 正 如 崑曲 「 思凡 」 裏 的 小 尼姑 的 春情 發動 , 不 願 受 那 尼菴 的 非人 生活 了 , 自然 逃下 山 去 。 梁 先生 若 細讀 這 一 齣 「 我 」 的 發現 的 妙文 , 或 英國 詩人 白朗吟 ( Browning ) 的 Fra Lippo Lippi 便 可以 知道 這 裏面 也 有 情感 , 也 帶 理智 , 而 現量 ( 感覺 ) 實 居 主要 。 第二 , 卽 使 我們 閉眼 承認 「 我 」 之 認識 由於 直覺 , 然而 「 我 」 並 不 卽 等於 直覺 ; 正 如 哥侖布 發現 美洲 , 而 美洲 並 不 等於 哥侖布 。 故 「 我 之 認識 由於 直覺 」 一 句 話 , 卽使 不 是 瞎說 , 也 決不 能 引出 「 直覺 運用 理智 」 的 結論 。 此外 , 梁 先生 解釋 「 理智 運用 直覺 」 一 段 , 我 老實 承認 全 不 懂得 他 說 的 是 什麼 。 幸而 梁 先生 自己 承認 這 一 段 話 是 「 很 拙笨 不 通 」 (二○九) , 否則 我們 只好 怪 自己 拙笨 不 通 了 。 最後 , 梁 先生 說 「 理智 運用 現量 」 一 層 , 我們 更 無從 索解 。 佛教 的 宗教 部分 , 固然 是 情感 居多 , 然而 佛家 的 哲學 部分 卻 明明 是 世界 上 一 種 最 精深 的 理智 把戲 。 梁 先生 自己 也 曾 說 : 在 印度 , 那 因 明學 唯識學秉 一 種 嚴刻 的 理智 態度 , 走 科學 的 路 。 ( 頁 八六 ) 何以 此刻 ( 頁 二○九 ) 只 說 印度 生活 是 「 理智 運用 現量 」 呢 ? 梁 先生 的 公式熱 , 使 他 到處 尋求 那 簡單 的 概括 公式 , 往往 不幸 使 他 陷入 矛盾 而 不自覺 。 如 上文 梁 先生 旣認 印度 化為 奮鬥 , 而 仍 說 他 是 向 後 要求 : 如 這裏 梁 先生 旣認 印度 的 因明 唯識 為 走 科學 的 路 , 而 仍 硬派 他 入 第三 個 公式 。 「 整齊 好玩 」 則 有餘 了 , 只 可恨 那 繁複 多方 的 文化 是 不肯 服服 貼貼 叫 人 裝進 整齊 好玩 的 公式 裏 去 的 。 三 我們 現在 要 對 梁 先生 提出 一點 根本 的 忠告 , 就 是 要 說明 文化 何以 不能 裝入 簡單 整齊 的 公式 裏 去 。 梁 先生 自己 也 曾 說 過 生活 就 是 現在 的 我 對 宇宙 的 奮鬥 , 「 我們 的 生活 無時 不 用力 , 卽 是 無時 不 奮鬥 。 當前 為礙 的 東西 是 我 的 一 個 難題 ; 所謂 奮鬥 就 是 應付 困難 , 解決 問題 。 」 ( 頁 六四 ) 當 梁 先生 說 這 話 時 , 他 並 不 曾 限制 他 的 適用 的 區域 。 他 說 : 差不多 一切 有情 ── 生物 ── 的 生活 , 都 是 如此 , 並 不單 是 人類 為 然 。 ( 頁 六五 ) 我們 很 可以 用 這 一 點 做 出發點 : 生活 卽 是 應付 困難 , 解決 問題 。 而 梁 先生 又 說 : 文化 並 非 別的 , 乃是 人類 生活 的 樣法 。 ( 頁 六八 ) 這 一 句 話 , 我們 也 可以 承認 。 ( 梁 先生 在 這裏 又 把 文化 和 文明 分作 兩 事 , 但 那 個 區別 是 不能 自圓其說 的 , 況且 和 梁 先生 自己 在 頁 十三 上 說 的 話 互相 矛盾 , 故 我們 可以 不 採 他 這 個 一時 高興 的 辨析 。 ) 梁 先生 又 說 : 奮鬥 的 態度 , 遇到 問題 都 是 對於 前面 去 下手 , … … 改造 局面 , 使 其 可以 滿足 我們 的 要求 : 這 是 生活 本來 的 路向 。 ( 頁 六九 ) 這 也 是 我們 可以 承認 的 。 但 我們 和 梁 先生 攜手 同行 到 這裏 , 就 不能不 分手 了 。 梁 先生 走到 這裏 , 忽然 根本 否認 他 一向 承認 的 「 一切 有情 」 都 不能 違背 的 「 生活 本來 的 路向 」 ! 他 忽然 說 中國人 和 印度人 的 生活 是 不 走 這 「 生活 本來 的 方向 」 的 ! 他 忽然 很 大度 的 把 那 條 一切 有情 都 是 如此 的 生活 本路 讓 西洋人 去 獨霸 ! 梁 先生 的 根本 錯誤 就 在 此 一 點 。 我們 的 出發點 只 是 : 文化 是 民族 生活 的 樣法 , 而 民族 生活 的 樣法 是 根本 大同小異 的 。 為什麼 呢 ? 因為 生活 只 是 生物 對 環境 的 適應 , 而 人類 的 生理 的 構造 根本 上 大致 相同 , 故 在 大同小異 的 問題 之下 , 解決 的 方法 , 也 不 出 那 大同小異 的 幾 種 。 這 個 道理 叫做 「 有限 的 可能 說 」 ( The principle of limite d possibilities ) 。 例如 飢餓 的 問題 , 只有 「 吃 」 的 解決 。 而 吃 的 東西 或是 飯 , 或是 麵包 , 或是 棒子麵 , … … 而 總 不 出 植物 與 動物 兩 種 , 決不 會 吃 石頭 。 禦寒 的 問題 , 自裸體 以至 穿 重裘 , 也 不 出 那 有限 的 可能 。 居住 的 問題 , 自 穴居 以至 廣廈層樓 , 根本 上 也 只有 幾 種 可能 。 物質生活 如此 , 社會 生活 也 是 如此 。 家庭 的 組織 , 也 只 有 幾 種 可能 : 雜交 , 一夫多妻 , 一妻多夫 , 一 夫 一 妻 , 大 家族 或 小家庭 , 宗子 獨承 產業 或 諸子 均分 遺產 。 政治 的 組織 也 只 有 幾 種 可能 : 獨裁 政治 , 寡頭 政治 , 平民 政治 。 個人 對 社會 的 關係 也 有限 的 : 個人 主義 與 社會主義 ; 自由 與 權威 。 精神 生活 也 是 如此 的 。 言語 的 組織 , 總 不 出 幾 種 基本 配合 ; 神道 的 崇拜 , 也 不 出 幾 種 有限 的 可能 。 宇宙 的 解釋 , 本體 問題 , 知識 的 問題 , 古今中外 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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