Displaying extended context for query match # 14,293 in text YL201502778
<< Prev Next >>
    
 

。 年輕人 不再 嚮往 「 安全 而 令 人 窒息 的 國營 企業 」 , 外資 公司 及 剛 興起 的 民營 公司 成為 新 的 選擇 。 愈來愈 多 的 大學生 在 中關村 出沒 , 當時 典型 的 裝扮 是 一 身 百 元 西裝 , 一 個 兜裝 支票 , 一 個 兜裝 發票 , 腰 上 別 個 傳呼機 。 後來 創辦 了 中國 最 大 的 入口 網站 「 新浪 」 的 王志東 , 當時 還 在 北大 無線電系 讀書 , 他 沒 等到 畢業 就 跑到 中關村 去 打工 , 白天 在 街 上 兜售 盜版 軟體 和 二手 電腦 , 晚上 就 去 陰冷 的 地下室 裡 聽 詩歌 朗誦會 。 春天 , 北京 愛 和 管弦 樂團 的 小 號手 崔健 寫出成名作 《 一無所有 》 。 五月 九日 , 在 北京 舉行 的 「 國際 和平 年 百 名 歌星 演唱會 」 上 , 他 穿 了 一 件 頗 像 清朝 服飾 的 長褂 , 身背 一 把 破 吉他 , 兩 褲 腳 一 高 一 低 地 蹦上 北京 工人 體育館 的 舞臺 , 此時 台 下 觀眾 還 不 明白 發生 什麼 事情 。 音樂 響起 處 , 崔健 唱道 : 我 曾經 問 個 不休 , 你 何時 跟 我 走 , 可 你 卻 總是 笑 我 一無所有 。 我 要 給 你我 的 追求 , 還 有 我 的 自由 , 可 你 卻 總是 笑 我 一無所有 。 腳 下 的 地 在 走 , 身邊 的 水 在 流 , 可 你 卻 總是 笑 我 一無所有 。 為何 你 總 笑 個 沒 夠 , 為何 我 總 要 追求 , 難道 在 你 面前 我 永遠 是 一無所有 … … 這 是 一 個 直指 心靈 的 聲音 , 它 沙啞 而 高亢 , 憤怒 而 溫情 , 在 五月 的 京城 之 夜 , 它 的 每 一 個 音符 從 遠處 奔襲 而 來 , 穿透 年輕人 的 肌膚 , 融入 血液 之中 , 然後 爆炸 。 【 企業 風雲人物 】 婦人 鄭氏 之 死 這 個 世界 上 , 除了 若干 心碎 的 家人 , 很少 人 還 記得 曾 有 過 一 個 叫 鄭樂芬 的 溫州 婦人 。 一九九一年 , 她 以 投機 倒把罪 被 執行 槍決 。 鄭樂芬 是 一九八六年 溫州 抬會 事件 的 主角 之 一 , 那 次 金錢 遊戲 有 三十萬 人 捲入 其中 , 八萬多 戶 家庭 負債 累累 , 傾家蕩產 。 政府 決心 整治 , 鄭樂芬 被 選為 罪大 惡極 的 首犯 。 鄭樂芬 是 永嘉 的 家庭 主婦 , 丈夫 蔡勝南 是 縣 汽車 客運站 的 職工 。 據熟人 回憶 , 鄭長 得 圓臉 胖身 , 為 人 熱情 大方 , 她 沒 讀 幾 年 書 , 婚後 就 在 家 裡 做 點 小 生意 。 永嘉 是 私人 企業 十分 活躍 的 地方 , 早年 出名 的 橋頭 鈕扣 市場 就 出 在 永嘉 。 當 抬 會 風暴 刮起 的 時候 , 頭腦 靈活 、 人緣 頗佳 的 鄭樂芬 自然 就 成 了 當地 的 一 個 小 會主 。 後來 發現 , 溫州 抬會 的 會主 八成 以上 是 由 像 鄭樂芬 這樣 的 文化 程度 不 高 、 甚至 是 文盲 的 農村 婦女 的 。 鄭樂芬 後來 在 供詞 中 寫到 , 「 錢 收進來 , 先 在 牆 兩 頭 放 著 , 不 出 兩 時辰 , 兩 頭 的 錢 就 連 在一起 , 一 上午 整 面 牆 堆滿 了 , 到 了 晚上 , 一 間 房子 已 全部 堆滿 錢 , 腳 都 插 不 進 , 只有 封門派 民兵 舉 刺刀 看門 , 人們 仍 不肯 散去 , 喊 著 要 入會 , 把 大 疊 的 錢 扔進來 , 民兵 用 刺刀 讓 他們 後退。 」 鄭樂芬 所 主持 的 抬會 規模 , 在 當時 屬於 中等 , 她 共 發展 了 四二七 人 入會 , 收入 會款 六,二○○萬 元 , 支付 會員 會款 六,○一○萬 元 , 收支 差額 為 一八九‧六萬 元 , 鄭樂芬 用 這 筆 錢 蓋起 一 幢 三 層 樓 的 磚房 , 還 拿出 一些 借給 鄰里 朋友 。 抬會 的 鏈條 在 一九八六年 春 出現 崩盤 的 跡象 , 恐慌 如 瘟疫 般 地 在 各 個 鄉鎮 飛散開來 。 三月 二十三日 , 鄭樂芬 夫妻 潛逃 , 四月 三十日 , 蔡勝南 在 上海 向 公安 機關 投案 自首 , 七月 十六日 , 鄭樂芬 在 江蘇 金壇縣 被 公安 機關 捕獲 。 事 後 對 鄭氏 抬會 進行 賬目 清查 , 在 對 所有 款項 和 資產 進行 追繳 、 變賣 之後 , 會款 實際 損失 四九‧七萬 元 。 一九八九年 十一月 二十三日 , 溫州 中級 法院 以 投機 倒把罪 判決 被告人 鄭樂芬 死刑 , 剝奪 政治 權利 終身 , 判決 被告人 蔡勝南 無期徒刑 , 剝奪 政治 權利 終身 。 對 鄭案 的 判決 在 當時 的 法律界 引發 爭議 。 有 律師 認為 , 抬會 本身 是 一 個 騙局 , 鄭氏 主觀 上 是 以 非法 占有 會員 的 錢財 為 目的 , 應定性 為 詐騙罪 , 以 此 論刑 , 鄭氏罪 不當 死 。 而 法院 則 認為 , 被告 之 罪 重點 是 侵犯 國家 金融 管理 制度 , 應定 投機 倒把 罪 , 根據 情節 , 可 處 極刑 。 法院 提供 的 證據 表明 , 鄭樂芬 並 沒有 詐騙 錢財 的 行為 , 她 與 會員 訂立 合約 , 簽名 蓋章 , 雙方 對抬會 的 經營 方式 都 是 了解 而 認同 的 。 鄭樂芬 對 會員 收款 、 清點 、 記賬 、 付款 , 均 按 約定 的 事件 和 數額 辦理 。 抬會 崩盤 後 , 當事人 均 認為 , 他們 跟 鄭樂芬 的 交易 屬於 你情我願 , 沒有 騙取 錢財 的 動機 。 一九八○年代 中後期 起 , 沿海 各 地 的 民間 金融 活動 大為 盛行 , 國家 一方面 嚴禁 此 行為 , 另一方面 卻 又 束手無策 。 溫州 抬會 和 鄭樂芬 事件 正 是 這 種 背景 下 的 悲劇 。 民間 和 法律界 雖然 同情 鄭樂芬 , 但是 救 不 回 她 的 一 條 命 。 一九九一年 九月 十八日 , 最 高 人民 法院 核准 浙江省 高級 人民 法院 的 刑事 裁定 , 維持 以 投機 倒把罪 判決 鄭氏 死刑 , 立即 執行 。 《 英國 簡史 》 ( History of England ) 的 作者 伍德沃德 ( E .
 
L Woodward ) 曾 寫道 : 「 歷史 涉及 的 只 是 一 個 民族 生活 的 極 小 部分 , 人民 的 大部分 生活 和 艱辛 創業 , 過去 和 未來 都 不會 有 文字 記載 。 」 他 還 引用 《 德訓篇 》 ( Ecclesiasticus ) : 「 有的 人 湮沒無聞 , 他們 死去 , 無 人 知曉 , 彷彿 他們 從未 來 過 這 個 世界 一樣 。 」 鄭樂芬 就 是 一 個 這樣 的 人 , 她 是 中國 企業史 上 最最 微不足道 的 小人物 , 她 是 一 個 死刑 罪犯 , 死 時 只有 三十八 歲 , 而且 沒有 留下 一 張 照片 。 【 企業 風雲人物 】 仁寶 當家 中國 有 九十多萬 個 村莊 , 每 個 村莊 都 有 一 個 村支部 書記 , 吳仁寶 可能 是 任職 最 長 、 也 是 最 著名 的 村 書記 。 他 二十八 歲