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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 說 別的 , 就 連 我 在 擔任 內閣 首長 期間 的 重要 任務 之 一 , 推動 郵政 民營化 的 工作 也 是 以 這樣 的 方式 實現 的 。 原本 , 我 是 在 二○○三年 六月 接獲 小泉 前 首相 推動 郵政 民營化 的 指示 。 當時 , 對於 大和 銀行 的 資金 挹注 5 正好 結束 , 不良 債權 的 處理 工作 剛好 告一段落 。 當時 , 小泉 前 首相 明白 指示 , 要 在 二○○七年 的 期限 內 完成 郵政 民營化 的 工作 。 接到 指令 的 我 鐵青 了 臉 — — 「 這下子 可 不得了 了。 」 當時 的 郵政 機構 是 一 個 擁有 二十六萬 個 就業 人口 的 大 家庭 , 一 想到 要 推動 民營化 , 直覺 終點 遙不可及 。 但是 回家 冷靜 想 一 想 , 才 發現 二○○七年 這 個 期限 是 有 道理 的 。 若要 以 最 短 的 期限 付諸 實現 , 首先 準備 期間 只 有 兩 年 , 所以 必須 在 二○○五年 提出 推動 民營化 的 相關 法案 送交 國會 審理 。 為了 能夠 在 二○○五年 順利 提出 法案 , 就 必須 在 二○○四年 中 決定好 大致 架構 。 又 為 了 要 在 二○○四年 中 能夠 決定好 內容 架構 , 必須 從 二○○三年 便 開始 準備 。 也就是說 , 小泉 前 首相 所 指示 的 期限 並非 突發 奇想 , 而是 全盤 計算 周詳 所 提出 的 期限 。 於是 , 我們 為 了 正式 實施 , 又 開始 了 一連串 更 細微 的 倒算 。 首先 為了 在 二○○四年 中 擬定 法案 內容 , 就 必須 舉行 幾 次 經濟 諮詢 會議 來 討論 法案 內容 , 但是 在 進入 討論 之前 , 還 必須 先 有 討論 用 的 草案 才 行 , 這 表示 必須 在 二○○四年 初 完成 草案 才 行 。 這 就 是 我 在 當時 所 規劃 的 步驟 。 接著 , 我們 實際 從 二○○三年 的 秋季 開始 到 二○○四年 初 的 幾 個 月 內 , 集中 完成 了 最初 的 草案 , 並 在 經濟 諮詢 會議 前 先 向 小泉 前 首相 提出 報告 。 獲得 了 可行 的 指示 後 , 便 密集 進入 諮詢 會議 討論 。 ● 製作 「 待 辦 事項 清單 」 進入 討論 階段 後 , 我 又 開始 了 另 一 波 的 倒算 。 但是 , 這 畢竟 和 自己 一 個 人 的 工作 不同 , 必須 透過 開會 或 協商 等 與 人 合作 有關 的 工作 , 要 正確 地 倒算 時程 就 變 得 相當 困難 。 因為 依照 不同 的 合作 對象 , 有 可能 把 時間 浪費 在 協商 上 而 延遲 進度 。 所以 , 我 一 開始 就 沒有 把 「 會議 」 或 「 協商 」 安排 在 時程表 裡 。 如果 把 會議 或 協商 排進 預定 工作 中 , 就 會 把 它 變成 「 例行 公事 」 而 忽略 了 原本 應 有 的 目的 。 基於 這樣 的 理由 , 我 製作 了 所謂 的 「 待 辦 事項 清單 」 , 也 就是 「 在 何時 以前 , 必須 決定好 哪些 事項 」 , 或 「 到 幾月 幾日 為止 , 要 深入 討論 哪些 內容 」 等 。 然後 依照 時程表 的 規劃 下 , 完成 了 郵政 民營化 的 工作 。 順帶 一 提 的 是 , 在 處理 不良 債權 問題 的 時候 , 時程表 上 更 沒有 轉圜 的 餘地 。 現在 可以 老實說 , 我 在 接受 小泉 前 首相 任命為 金融 大臣 、 並且 必須 提出 處理 不良 債權 計畫 的 期限 , 只有 短短 一 個 月 的 時間 。 在 臨危受命 的 當下 , 我 已經 立刻 開始 倒 算 。 當時 , 在 我 腦 中 展開 的 雛型 是 這樣 的 : 小泉 前 首相 所 指示 的 「 一 個 月 後 」 , 其實 應該 是 指 已經 有 相當 程度 的 計畫 架構 … … 這麼 說來 , 我 就 必須 更 早 提出 草案 … … 但 光 就 不良 債權 處理 問題 這 個 議題 , 已經 有 很多 反對 聲浪 … … 不 , 應該 說 幾乎 都 是 反對 意見 … … 這 表示 , 根本 沒有 說服 反對 者 的 時間 … … 這樣一來 , 我 只好 把 原先 擬定好 的 計畫 分成 幾 次 提出 再 逐步 取得 共識 … … 所以 , 我 可以 擬定 草案 的 時間 大約 是 十二 天 。 沒 錯 , 就 是 十二 天 。 然而 , 這 也 表示 我 已經 別 無 選擇 , 只 能 硬著頭皮 做 就是了 。 於是 , 我 依照 計畫 在 十二 天 內 完成 了 我 的 草案 。 唯一 在 我 「 預料 之外 」 的 是 , 剩下 二十 天 預計 用來 協商 的 時間 , 比 想像 中 更加 緊迫 。 在 那 期間 , 每當 被 媒體 追問到 「 實際 上 , 草案 早 就 寫好 了 吧 ? 」 以及 我 回答 說 「 不 , 還 在 檢討 當中 。 」 以及 被 政治 人物 在 背後 批評 我 「 竹中 真 是 個 秘密 主義 者 , 從來 不 和 別人 商量 ! 」 這些 都 是 我 胃痛 的 病源 。 但是 如果 不 一邊 觀察 銀行 的 反應 、 一邊 逐步 彙整 修正 , 根本 不可能 處理好 不良 債權 問題 。 就 這樣 , 我 按照 原訂 計畫 完成 了 工作 。 內容 雖然 有些 離題 了 , 不過 我 想說 的 結論 是 , 以 「 倒算 方式 」 來 管理 時程表 , 不僅僅 是 用 在 學習 而已 , 連 郵政 民營化 或 處理 不良 債權 等 這麼 大 的 國家 計畫 , 也 都 可以 有效 地 進行 管理 。 ● 行事曆 要 以 月 為 單位 做 管理 若 想要 依 行事曆 上 的 進度 做 事 , 完美 的 手冊 管理 也 很 重要 。 要 注意 的 重點 是 , 要 使用 以 月 為 單位 的 手冊 。 若 使用 以 週 為 單位 的 手冊 , 因為 看 不 到 目前 進行到 整體 目標 的 哪 一 個 階段 , 就 無法 一眼 掌握 進度 , 也 容易 延誤 計畫 。 我 的 情況 是 , 從 目標 倒 算 回來 、 決定好 每 天 的 學習 基本 進度 後 , 就 把 它 一一 寫進 月 行事曆 , 每 天 依序 達成 進度 , 並 一一 記錄 成果 「 進行到 哪裡 」 。 這樣 的話 , 萬一 有 進度 落後 的 情況 發生 , 也 較 容易 發現 , 可以 在 二 、 三 天 內 就 追上 原訂 進度 。 另外 , 每 個 學習 項目 製作 一 本 獨立 的 「 學習 筆記 」 也 很 不錯 , 例如 英語 就 一 本 , 簿記 也 是 單獨 一 本 。 我 的 做法 是 在 第一 頁 貼上 以 月 為 單位 的 學習 計畫表 , 剩下 的 部分 便 用來 寫下 該 科目 特別 重要 的 內容 或 比較 不 熟悉 的 部分 。 然後 把 筆記本 每 天 帶 在 身邊 , 當 你 每 次 翻閱 時 , 不僅 可以 確認 進度 , 還可以 當做 隨身 資料 使用 。 ● 不 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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