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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過 , 丞相 有時 也 倚恃 其 具有 統率 百官 的 地位 , 擴充 自身 權力 , 對 皇權 構成 威脅 。 皇權 與 相權 之間 產生 矛盾 與 衝突 的 現象 , 歷代 屢見不鮮 。 皇帝 與 丞相 的 權力 分配 之 爭 , 以及 雙方 在 鬥爭 中 的 優劣 地位 , 在 很 大 程度 上 決定 著 皇權 的 集中 、 強化 或 分散 、 削弱 。 明太祖 朱元璋 於 洪武 十三年 ︵ 公元 一三八○年 ︶ 廢除 丞相 制度 後 , 皇權 與 相權 之 爭 在 形式 上 不復 存在 , 但 其 遺留 問題 仍 有待 進一步 解決 。 3 另 須 指出 , 皇帝 由於 治理 地方 的 需要 , 還 不得不 將 部分 權力 賦予 地方 官員 , 因而 出現 二 者 之間 關於 地方 權力 的 分配 問題 。 鑒於 東漢 末葉 及 唐朝 後期 地方 權力 過 大 , 形成 割據 局面 , 導致 國家 大 分裂 的 教訓 , 從 宋朝 開始 , 歷代 王朝 都 採取 各 種 措施 , 將 地方 權力 集中 於 中央 , 並 加強 對 地方 的 監督 、 控制 。 建儲 與 皇儲 矛盾 4 , 是 困擾 歷代 帝王 的 又 一 棘手 難題 。 皇位 繼承 制度 是 皇帝 制度 的 重要 組成 部分 。 皇位 傳承 的 實質 , 是 皇權 的 傳承 。 皇位 繼承 人選 的 決定權 掌握在 何 人 之 手 , 以及 皇位 傳承 的 運作 狀況 , 是 衡量 皇權 集中 與 強化 之 程度 的 一 個 重要 方面 。 中國 古代 自 西周 起 , 確立 了 嫡長子王 位 繼承制 , 它 是 嫡長 繼承 原則 AB 周代 逐漸 完備 的 宗法 制度 之 核心 AB 在 王位 傳承 中 的 體現 。 嫡 長子 王位 繼承制 , 即 中國 傳統 社會 兩千 年 中 為 歷代 漢族 王朝 所 實施 的 嫡長 子皇位 繼承制 的 前身 。 據 ︽ 春秋 公羊 傳 ︾ 、 ︽ 左傳 ︾ 的 解釋 , 嫡長子 皇位 ︵ 王位 ︶ 繼承制 的 原則 為 : ﹁ 立適 ︵ 嫡 ︶ 以 長 不 以 賢 , 立子 以 貴 不 以 長 。 ﹂ 5 ﹁ 大 ︵ 太 ︶ 子死 , 有 母弟 則 立 之 , 無則 立長 。 年鈞 ︵ 均 , 下 同 ︶ 擇賢 , 義鈞 則 卜 ,古 之 道 也 。 ﹂ 6 ﹁ 王后 無適 ︵ 嫡 ︶ , 則 擇 立長 。 年鈞 以 德 ,德鈞 以 卜 。 王不立愛 , 公卿 無私 , 古 之 制 也 。 ﹂ 7 嫡長 子皇位 繼承制 根據 宗法 制度 中 的 嫡長 繼承 原則 , 為 皇位 傳承 問題 提供 了 解決之道 , 即 所謂 有 嫡立 嫡 , 無 嫡 立長 。 值得 注意 的 是 , 雖然 嫡長 子皇位 繼承制 確立 了 皇位 傳承 規則 , 但 在 實施 中 , 常常 由於 各 種 客觀 原因 而 難以 貫徹 。 實際 情況 的 複雜性 , 遠 非 典章 制度 所 能 預定 、 概括 。 例如 , 如果 皇帝 無 子 , 則 無從 實行 父死子 繼 , 只有 以 兄 終弟 及 或 其他 類似 方式 , 解決 皇位 傳承 問題 。 據有 的 學者 統計 , 秦 和 兩漢 總計 二十八 個 皇帝 中 , 以 嫡子 即位 者 僅有 西漢 三帝 , 東漢 皇帝 中 竟 無 一 人 是 嫡子 ; 兩 宋 十八 個 皇帝 中 只有 三 人 是 嫡子 ; 明朝 十六 個 皇帝 中 僅有 五 人 是 嫡子 。 中國 歷史 上 , 嫡 長子 繼承 皇位 的 不 多 ,庶 長子 反而 多 些 。 8 中國 大一統 中央 王朝 實施 嫡長 子皇位 繼承制 , 冊立 儲君 , 是 從 漢高祖 劉邦 開始 。 9 皇帝 冊立 儲君 後 , 儲權 隨之 產生 。 實質 上 , 儲權 是 皇帝 對於 儲君 未來 所 擁有 的 皇權 的 部分 預支 , 即 皇帝 將 其 本人 權力 與 財富 的 一 部分 , 提前 支付給 儲君 。 皇帝 與 儲君 之間 具有 既 相互 依存 , 又 存在 矛盾 與 衝突 的 雙重 關係 。 皇太子 是 皇帝 的 法定 繼承人 , 其 擁有 的 權力 出自 皇權 。 皇帝 征戰 遠行 , 暫離 京師 之 際 , 大都 由 皇太子 監國 , 綜理 政務 , 即使 在 平日 ,皇太子 也 對 皇帝 治國 起 著 重要 的 輔佐 作用 。 可是 , 無論 立嫡 或 立長 , 只要 公開 建儲 , 皇太子 長大成人 後 , 皇儲 矛盾 便 難以 避免 。 有時 , 這 一 矛盾 達到 相當 尖銳 的 程度 , 造成 政局 的 動盪 。 皇位 傳承 是 中國 歷代 王朝 的 頭等 大事 。 王朝 中 各 個 利益 集團 , 也 將 它 視為 改變 原有 的 權力 分配 格局 的 良機 , 以 種種 方式 影響 、 干預 皇帝 對 儲君 的 選擇 , 或 利用 皇儲 矛盾 , 上下其手 , 或 參與 儲位 之 爭 , 以 謀求 自身 的 現實 利益 與 長遠 利益 。 建儲 、 皇儲 矛盾 及 它 所 引發 的 最 高 統治 集團 內部 紛爭 , 往往 對 朝政 產生 重大 影響 , 甚至 成為 王朝 衰敗 的 導火線 。 皇權 的 傳承 ︵ 皇位 傳承 ︶ 之所以 是 皇權 最 易 被 削弱 、 突破 的 環節 , 還 由於 它 所 引發 的 利益 衝突 、 權力 角逐 中 , 有 血緣 關係 、 親情 關係 纏繞 其 間 , 最 高 統治 集團 成員 之間 的 情感 衝突 , 有時 也 異常 激烈 。 因此 , 王朝 最 高 統治 者 在 解決 皇位 傳承 問題 時 , 較之 處理 其他 重大 問題 , 受到 更多 的 主客觀 因素 的 制約 , 難以 擺正 理智 與 情感 的 天平 。 秦始皇 、 漢武帝 、 唐太宗 與 康熙帝 , 都 是 中國 古代 雄才 大略 之 君 。 秦始皇 、 漢武帝 ︵ 尤其 是 前者 ︶ 的 開創 精神 , 唐太宗 的 恢宏 氣魄 , 以及 康熙帝 的 成熟 風度 , 分別 體現出 中國 傳統 社會 早期 、 中期 和 晚期 的 特點 與 時代 風貌 。 中國 歷史 上 , 這 四 位 傑出 帝王 各自 處於 他人 無法 替代 的 重要 地位 。 0 可是 , 當 其 處理 皇位 傳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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