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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 受到 很 大 震撼 。 以 此 為 轉折點 , 經過 數 年 思索 , 他 對 公開 建儲 與 祕密 建儲 的 認識 , 發生 根本性 改變 。 這 一 思想 變化 軌跡 , 從 乾隆 十八年 至 六十年 ︵ 公元 一七五三 ~ 一七九五年 ︶ 期間 , 他 就 建儲 問題 對 皇子 與 大臣 們 的 歷次 談話 , ︽ 御批通鑒 輯覽 ︾ 的 有關 批語 , 以及 乾隆 四十八年 ︵ 公元 一七八三年 ︶ 下令 編纂 的 ︽ 欽定 古今 儲貳 金鑒 ︾ 卷 首 所 附上 諭 、 御製文 中 , 得到 清晰 顯現 。 康 、 雍二帝 均 已 認識到 公開 建儲 的 種種 弊端 , 因而 決定 祕密 建儲 。 但是 , 兩 人 均 未 明確 否定 公開 建儲 , 即使 是 對 這 一 建儲 方式 導致 的 嚴重 後果 有所 非議 , 其 措辭 也 相對 緩和 , 留有 較 大 餘地 。 這 種 曖昧 態度 , 說明 他們 雖 已 祕密 建儲 , 但 也 並 不 想 完全 放棄 公開 建儲 。 另一方面 , 雍正帝 的 祕密 建儲 , 乃 形勢 所 迫 而 為 之 , 如果 其 政權 得以 鞏固 後 , 他 又 得 享 高壽 , 是否 還 會 這樣 做 , 則 是 一 個 未知數 。 康 、 雍二帝 並 未 將 祕密 建儲 確立為 一 項 制度 , 而是 視 它 為 權宜 之 計 , 原因 就 在 這裡 。 乾隆帝 則 不同 。 他 全面 揭示 公開 預 立 儲 君 之 弊 , 對 此 予以 尖銳 抨擊 , 並 反覆 闡述 ﹁ 建 儲冊立 之 斷 不 可行 ﹂ 的 理由 , 從 政治 、 思想 方面 , 為 祕密 建儲制 的 確立 廓清 道路 。 他 指出 : ﹁ 朕 歷覽 諸 史 , 今 古 異宜 , 知 立 儲 之 不 可行 , 與 封建 、 井田 等 , 實 非 萬全無 弊 之 道 也 。 蓋 一 立 太子 , 眾 見 神器 有 屬 , 幻起 百端 。 弟兄 既 多所 猜嫌 , 宵小 且 從而 揣測 , 其 懦 者 , 獻媚 逢迎 , 以 陷於 非 , 其 強者 , 設機 媒孽 , 以 誣 其 過 。 往往 釀成 禍變 , 遂 致 父子 之間 , 慈孝兩虧 , 家 國 大計 , 轉滋 罅隙 。 ﹂ ˉ ﹁ 而 臣工 亦 必 由 此 身 罹刑 憲 。 平心而論 , 其 事果 有益乎 ? 無益乎 ? ﹂ ˉ ﹁ 夫堯 授 舜 , 舜授 禹 , 唐 、 虞固公 天下 , 即 禹 之 傳 啟 , 亦 非 於 在位 時 有 建立 太子 之 事 。 三 代 以後 , 人心不古 。 秦 、 漢豫立 太子 , 其後 爭奪 廢立 , 禍亂 相尋 , 不可枚舉 。 EF 可 知 建 儲冊立 , 非 國家 之 福 , 召亂 起釁 , 多 由於 此 。 ﹂ ˉ 上述 諭旨 的 闡述 重點 , 在於 揭露 、 抨擊 公開 建儲 的 弊端 , 同時 也 明確 顯示 , 只有 祕密 建儲 , 才 是 杜絕 這些 弊端 的 惟一 途徑 。 乾隆 四十八年 十月 , 乾隆帝諭令 諸皇子 、 軍機 大臣 及 上書房 總師傅 等 , 從 史冊 中 採輯 自 西周 至 明朝 ﹁ 因 建立 儲貳 , 致 釀 事 端 ﹂ 的 三十四 個 典型 案例 , ﹁ 勒成 一 書 , 以 昭 殷 鑒 ﹂ , 此 即 著名 的 ︽ 欽定 古今 儲貳 金鑒 ︾ 。 書 中 錄入 乾隆帝 的 有關 諭旨 、 文章 , 並 附有 編纂 者 的 評論 。 ˉ 該 書 的 纂修 , 在 清朝 皇位 繼承 制度 發展史 上 具有 特殊 意義 , 它 表明 清帝 開始 以 一 種 較為 自覺 、 較為 理性 的 批判 態度 , 看待 漢族 王朝 的 傳統 建儲 制度 。 儘管 其 批判 只是 集中 在 公開 建儲 上面 , 但 畢竟 已 超出 中國 歷代 帝王 對於 嫡長 子皇位 繼承制 的 認識 。 中國 歷代 帝王 中 , 乾隆帝 是 對 公開 建儲 予以 明確 否定 的 第一 人 , 也 是 惟一 一 人 。 他 既是 嫡長 子皇位 繼承制 的 批判 者 , 亦 為 清朝 祕密 建儲制 的 確立 者 。 他 在 這 方面 所 表現出 的 宏大 氣魄 , 為 其 祖 、 其 父 所 不及 。 顯然 , 否定 公開 建儲 , 是 以 祕密 建儲 取代 這 一 已 實行 近 兩千 年 的 建儲 方式 , 亦即 將 祕密 建儲 制度化 的 必要 前提 。 其次 , 乾隆 帝將 祕密 建儲 確立 為 一 項 制度 。 康 、 雍二帝 生前 , 均 未 對 其後繼 者 是否 繼續 祕密 建儲 這 一 關鍵 問題 , 下達 諭旨 或 有所 暗示 。 祕密 建儲 真正 成為 清朝 ﹁ 家 法 ﹂ , 成為 子孫 後代 必須 遵行 不怠 , 傳 之 永久 的 規制 , 是 從 乾隆帝 開始 。 乾隆 四十三年 ︵ 公元 一七七八年 ︶ 九月 二十一日 的 諭旨 指出 : ﹁ 總之 , 不可 不 立 儲 , 而 尤 不可 顯立 儲 , 最為 良法 美意 , 我 世世 子孫 所 當 遵守 而 弗變 者 。 倘 億萬 年 後 , 或 有 拘泥 古說 , 復 立 太子 之 人 , 必 不能 安然無恙 , 及 禍患 既生 , 而 始嘆 不悟 朕 言 , 悔 當晚 矣 。 ﹂ ˉ 乾隆帝 首次 明確 要求 他 的 後繼 者 , 永 不 明詔立儲 , 這 是 清朝 第三 種 皇位 繼承 形態 AB 祕密 建儲制 得到 最後 確立 的 一 個 標誌 。 以 康熙帝 開始 擬定 、 實行 祕密 建儲 計畫 為 發端 , 至 乾隆 帝明令 子孫 後代 不可 公開 建儲 , ﹁ 遵守 而 弗變 ﹂ , 祕密 建儲制 的 形成 和 確立 , 前後 經歷 了 六十六 個 春秋 ︵ 康熙 五十二年 至 乾隆 四十三年 , 公元 一七一三 ~ 一七七八年 ︶ 。 此後 , 乾隆帝 又 數 次 談到 其 後世 子孫 當 遵行 這 一 祖宗家 法 , 儘管 他 的 口吻 更為 婉轉 , 但 態度 仍舊 十分 明確 。 如 乾隆 四十八年 九月 三十日 , 乾隆帝 在 審閱館臣 所 撰 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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