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﹂ q 可是 , 他 進行 整飭 時 , 雖然 對 某些 問題 的 處理 態度 比較 堅決 , 但 從 整體 上 看 , 卻 顯得 優柔寡斷 , 後勁 不足 。 嘉慶 十八年 九月 中旬 發生 天理教徒 攻打 紫禁城 事件 後 , 嘉慶帝 ﹁ 頒 硃筆 遇 變罪己詔 ﹂ , 其中 有 一 段 寫道 : ﹁ 當今 大弊 , 在 ﹃ 因 循 怠 玩 ﹄ 四 字 , 實 中外 之 所 同 。 朕 雖 再三 告誡 , 舌 敝唇 焦 , 奈諸臣 未 能 領會 , 悠忽 為 政 , 以致 釀成 漢 、 唐 、 宋 、 明 未 有 之 事 。 較之 明季 梃擊 一 案 , 何啻 倍蓰 , 思及 此 , 實 不忍 再 言 矣 。 EF 諸 臣 若願 為 大清國 之 忠良 , 則 當 赤心 為 國 , 竭力 盡心 , 匡朕 之 咎 , 移民 之 俗 ; 若 自甘卑鄙 , 則 當挂 ︵ 掛 ︶ 冠致仕 , 了 此 一 身 , 切勿 尸祿 保位 ,益 增 朕罪 。 筆隨 淚灑 , 通 諭知 之 。 ﹂ w 此 番 無可奈何 之 語 , 表明 他 經過 親政 後 長達 十五 年 的 努力 , 對於 改善 吏治 已 近乎 絕望 。 道光帝 繼位 之初 , 銳意 求治 。 他 採納 軍機 大臣 英和 的 建議 , 諭令 各 省 清查 陋規 , 想 以 此 作為 整飭 吏治 的 突破口 。 不料 這 一 決定 遭到 文武百官 的 強烈 反對 , ﹁ 中 外臣 工 多言其 不可 ﹂ , ﹁ 奏 稱格 礙難 行 ﹂ 。 在 強大 的 阻力 面前 , 道光帝 立即 退縮 , 不僅 很 快 降旨 停止 清查 陋規 , 還 以 ﹁ 彼時 朕 在 諒陰 之中 , 甫 奉皇考仁 宗睿 皇帝 梓宮 回 京 , 心緒 瞀亂 , 又 值 初親 政事 , 於 天下 吏治 民生 情形 未悉 ﹂ 等 理由 , 為 己 辯解 。 他 將 ﹁ 竭誠獻替 ﹂ 的 英 和 ﹁ 罷直 ︵ 值 ︶ 軍機 ﹂ , 對 反對 清查 陋規 的 官員 卻 大加 褒揚 , 認為 : ﹁ 幸 朝 有 諍臣 , 連章 入告 , 使 朕 胸 中 黑白分明 , 而 又 無傷 於 政體 , 朕 不勝 欣悅 之至 ! ﹂ e 陋規 在 清朝 早 就 存在 , 乾隆 中期 之後 發展 蔓延 , 嘉慶 年間 已 成 燎原 之 勢 。 陋規 不僅 是 內外 各 級 官員 非法 收入 的 主要 來源 , 還 因 乾隆 中期 以來 , 物價 持續 上漲 ,內外 各 級 官員 的 薪俸 及 辦公 經費 日漸 短缺 , 不得不 以 陋規 彌補 不足 , 並 藉 此 加重 對 百姓 的 掠奪 。 可 見 , 清朝 陋規 的 產生 原因 十分 複雜 , 予以 革除 並非 易 事 , 必須 統籌 全 局 , 按步就班 地 進行 , 方 能 取得 一定 成效 。 而 道光帝 既 無 決心 與 魄力 , 又 拿 不 出 解決 問題 的 具體 辦法 , 在 文武百官 一 片 反對聲 中 , 只有 諉過 他人 , 偃 旗息鼓 。 嘉 、 道 二帝 整飭 吏治 , 旨在 改變 綱紀 廢弛 、 官場 腐敗 狀況 , 恢復 、 加強 對 內外 各 級 官員 的 監控 管理 , 使 中央 政權 機構 及 地方 政府 能夠 正常 運轉 , 準確 地 貫徹 執行 皇帝 的 各 項 決策 , 以 維護 統治 秩序 , 鞏固 清朝 政權 。 這 是 皇帝 行使 最 高 統治權 的 具體 表現 , 是 伸張 皇權 的 重要 途徑 。 然 而 , 由於 內外 各 級 官員 因循 敷衍 ,陽 奉陰 違 , 個別 情況 下 , 甚至 公然 反對 皇帝 的 有關 措施 ︵ 如 清查 陋規 ︶ , 嘉 、 道 二帝 的 整飭 吏治 , 先後 以 失敗 告終 。 這 表明 皇權 對於 整 個 王朝 的 統治力 , 對於 官員 ︵ 官僚 集團 ︶ 的 懾服力 , 均 已 削弱 , 皇帝 決策 與 皇帝 旨意 的 貫徹 執行 , 受到 干擾 和 阻滯 。 吏治 敗壞 、 綱紀 廢弛 , 是 社會 危機 與 官僚 體制 腐朽 的 集中 反映 , 同時 , 它 又 促使 社會 危機 更為 嚴重 , 官僚 體制 愈加 腐朽 。 這 是 所有 大一統 中央 王朝 到 了 後期 都 會 出現 的 必然 現象 , 並 將 最終 導致 王朝 的 滅亡 。 另一方面 , 歷代 亡國 之 君 , 是 在 統治 集團 已 日漸 腐敗 的 背景 下 成長 起來 , 其 整體 素質 與 綜合 條件 , 與 開國 之 君 相比 有 很 大 差距 , 缺少 應付 解決 王朝 末世 諸多 難題 的 膽略 、 見識 與 才力 。 嘉 、 道 二帝 所 面臨 的 , 是 中國 社會 轉型 前夕 的 社會 危機 , 各 種 矛盾 的 複雜 尖銳 程度 , 無不 超過 此 前 歷代 王朝 末世 時期 。 所以 , 他們 在 整飭 吏治 時 顯得 無能為力 , 這 同樣 具有 必然性 。 嘉 、 道 二帝 建儲 嘉 、 道二帝恪 遵家 法 , 實施 祕密 建儲制 。 在 主要 宗旨 與 基本 內涵 方面 , 他們 並 無 創新 發展 之 處 , 不過 也 曾 根據 不同 情況 , 於 具體 做法 上 有所 變通 。 嘉 、 道 二帝 建儲 的 過程 中 , 基本 上 仍 能 做到 按照 其 個人 意志 , 全權 決定 儲 君 人選 ; 兩 人 都 重視 嫡長 , 以 祕密 建儲 方式 與 有 嫡立 嫡 , 無 嫡 立長 的 擇嗣 原則 相表裡 ; 儘管 仍然 強調 嚴格 保密 的 宗旨 , 但 由於 各 種 主客觀 原因 , 或是 皇帝 所 暗定 的 儲君 , 已 成為 不 公開 的 祕密 ︵ 如 嘉慶 朝 ︶ , 或是 人們 所 猜測 的 儲君 人選 , 範圍 已 縮小到 兩 位 皇子 之間 ︵ 如 道光 朝 ︶ 。 嘉慶 帝顒琰 在 被 暗定為 儲君 的 第二 年 ︵ 乾隆 三十九年 , 公元 一七七四年 ︶ 大婚 , 是 年 十五 歲 , 其 嫡福晉 是 曾 任 總管 內務府 大臣 、 副都統 等 職 , 後 被 追封為 承恩公 的 滿洲 正 白旗 大臣 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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