Displaying extended context for query match # 16,055 in text YL20150393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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是 ﹁   對 我們 信任 的   ﹂ 少數 中國 政治家 中 的 一 員   。 z ﹁   這 次 危機 之 決定 轉向 有利於 我們 在 華利益 的 方向   , 實 受 我們 所 執行 的 路線 的 極 大 影響   。   ﹂ ﹁   恭 親王 及 其 同僚 之 操權   , 乃是 對 外國人 維持 友好 關係 使然   。   ﹂ x   早 在 公元 一八六一年 ︵   咸豐 十一年   ︶ 五月   , 英國 駐 廣州 公使 羅伯孫 就 認為   , ﹁   中國 政府 似乎 是 急於 要 全部 忠實 履行 其 條約 義務 似的   ﹂   , 甚至 他 還 想 將 奕訢 ﹁   培養成 一 個 人物   ﹂   , 以 取代 咸豐帝   。 c 辛酉 政變 成功   , 表明 半 殖民地 統治 秩序 及 ﹁   中外 聯合 而 治   ﹂ 的 局面 正在 形成   , ﹁   是 西方 各 國 強 把 他們 的 意圖 加 在 中國 身 上 的 時候 了   ﹂   。 v 隨著 各 國 公使 進駐 北京   , 以及 總 稅務司 這 一 重要 職務 由 英國人 赫德 ︵  Sir Robert Hart  ︶ 擔當   , 西方 列強 通過 各 種 方式   , 勸說   、 影響   、 強迫 清廷 履行 條約 義務   , 並 按照 西方 列強 的 意願   , 改造 清廷   , 使 其 成為 他們 統治 中國 的 工具   。 在 西方 列強 支持 下 掌握 皇權 的 清朝 最 高 統治 者 慈禧 及 其 主要 助手 奕訢   , 當然 要 在 各 方面 更多 地 照顧 支持 者 的 利益   , 從而 進一步 受到 西方 列強 的 控制 與 利用   。 b   上述 種種 主客觀 條件 及 諸多 個人 因素   , 均 對 辛酉 政變 的 發生   , 起 著 重要 影響   , 但 歸根結柢   , 這 一 事件 是 當時 皇權 衰微 的 結果   。 由於 皇帝 的 絕對 權威 發生 動搖   , 皇權 的 威信 大幅度 下降   , 咸豐帝 的 遺旨 已 不再 具有 使 朝臣 無條件 執行 的 強大 威懾力   , 因此   , 慈禧 與 奕訢 等 人方 敢於 公然 違背 咸豐帝 的 意志   , 推翻 其 既定 方針   , 改變 他 以 肅順 等 八 位 顧命 大臣 贊襄 一切 政務 的 安排   , 重新 進行 權力 分配   。 換言之   , 若非 皇權 已經 衰微   , 皇帝 不再 擁有 至高無上 的 權威 與 尊嚴   , 咸豐帝 臨終 前 制定 的 八 大臣 贊襄 體制   , 不會 旋即 為 垂簾聽政 體制 所 取代   , 慈禧 儘管 善於 玩弄 手腕   , 但 亦 難以 迅速 改變 大行 皇帝 的 生前 決策   。 ◆ 垂簾 聽政 體制 的 確立    辛酉 政變 後   , 慈禧 與 奕訢 之間 在 權力 分配 問題 上 展開 較量   。 身為 兩 宮 皇太后 代表 的 慈禧   , 一 開始 就 處於 主動 地位   , 其 關鍵 原因   , 在於 慈安 為 咸豐帝 的 正宮 皇后   , 慈禧 是 同治帝 的 生母   , 兩 人 又 分別 掌握 咸豐帝 賜予 的 實現 清朝 最 高 決策權 的 ﹁   御賞   ﹂   、 ﹁   同道堂   ﹂ 二 印  。 因此   , 惟有 她們 兩 人   , 能夠 名正言順 地 代表 皇權   , 在 清除 肅順 集團 的 激烈 鬥爭 中   , 發揮 舉足輕重 的 作用   。 同時   , 也 只有 打出 兩 宮 皇太后 垂簾聽政 的 旗號   , 方 能 取代 咸豐帝 以 肅順 等 八 位 顧命 大臣 贊襄 一切 政務 的 決定   。 慈禧 在 政變 成功 後   , 遂 憑藉 這 一 重要 優勢   , 迫使 奕訢 在 權力 分配 問題 上 做出 讓步   。    慈禧 首先 以 同治帝 的 名義   , 向 全體 大臣 反覆 強調   , 兩 宮 皇太后 擁有 最 高 決策權   。 這 集中 體現 在 下述 三 道 諭旨 中   。    第一   , 咸豐 十一年 ︵   公元 一六六一年   ︶ 十月 初七日  , 內閣 奉上諭  :   朕 奉 母 后皇 太后   、 聖母 皇太后 ︵   按   , 兩 稱號 分別 指 慈安  、 慈禧   ︶ 懿旨   , 各 直省 將軍   、 督撫 等 摺奏   ,向於 呈遞 之 次 日硃 批發 還   ; 其 有 應 降 諭旨 者   , 亦即令 軍機 大臣 繕擬   , 於 進呈 後 即行 交發   ; 其 各 路 軍營 緊要 奏報   , 則 無論 何時 呈遞   , 均 係 即行 辦理   。    現在   , 一切 政務 仰蒙 兩 宮 皇太后 躬親 裁制   , 慈懷 沖挹   , 深恐 於 披覽 章奏 未 能 周詳   。 嗣後   , 各 直省 及 各 路 軍營 摺報 應 行 降旨 各 件   , 於 呈遞 兩 宮 皇太后 慈覽   , 發 交議 政王   、 軍機 大臣 後   , 該 王  、 大臣 等 悉心 詳議   , 於 當日 召見 時 恭請 諭旨   , 再行 繕擬   , 於 次日 恭呈 母后 皇太后   、 聖母 皇太后 閱定 頒發   ; 應 行 批答 各 件   , 該 王   、 大臣 查照 舊章   , 敬謹 繕擬 呈遞 後   , 一併 於 次日 發下   ; 其 緊要 軍務 事件   , 仍 於 遞到 時 立即 辦理   , 以 昭慎 重   。 欽 此   。 n   第二   , 咸豐 十一年 十月 初八日  , 內閣 奉上諭  :   恭親 王奕 訢奏 瀝陳 悚惕   , 請 飭 諸臣 各 抒 所 見   , 以 求 折衷一摺   , 朕 奉母 后皇 太后   、 聖母 皇太后 懿旨   , 授 恭親 王奕訢 為 議政王   , 在 軍機處 行走   。 誠 以 朕年 在 幼沖   , 遽膺 大寶   , 仰承 皇考 付託 之 重   , 幸蒙 兩 宮 皇太后 庶務 親裁   , 使 非 輔翼 得人   , 何以 勤求 上理   ? 恭親 王奕訢賢 親眾 著   , 朝野 咸知   。 皇考 大行 皇帝 在位   , 曾蒙特 簡 贊理 樞廷   , 深資 倚畀   。 上年 京畿 弗靖  , 又 復 留駐 京師   , 辦理 一切 事務   , 均 極 妥協   。 我 母 后皇 太后   、 聖母 皇太后 謹循家 法   , 授 以 議政王   , 並 掌 樞機   , 此 實默體皇 考 燕翼 貽謀   。 該 親王 滋命 益恭   , 其 盡忠 竭慮 以 保乂我邦 家   , 固 為 至誼所 不容 辭   , 詎 非 天下 臣民 所 同 繫望 也  ! EF 將 此 通諭 中外 知 之   。 欽 此   。 m   第三   , 咸豐 十一年 十月 初九日  , 內閣 奉上諭  :   朕 奉 母 后皇太后   、 聖母 皇太后 懿旨   , 現在 一切 政務 均 蒙 兩 宮 皇太后 躬親 裁決   , 諭令 議政 王  、 軍機 大臣 遵行   , 惟 繕擬 諭旨   , 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