Displaying extended context for query match # 16,056 in text YL20150393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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頗 有 大權   ﹂   ,% 對於 慈禧 的 專權 起 著 一定 制約 作用   。 但 說 到底   , 仍 是 後者 行使 皇權 的 得力 工具   。    慈禧 專權 的 第一 階段   , 是 清廷 最 高 領導 階層 內部 基本 上 做到 求同 存異 的 短暫 時期   , 也 是 所謂 ﹁   同治 中興   ﹂ 的 開端   。    同治 三年 ︵   公元 一八六四年   ︶   , 太平天國 革命 失敗   , 清朝 的 ﹁   心腹 之 害   ﹂ 被 消除 後   , 慈禧 與 奕訢 之間 日趨 激烈 的 權力 之 爭 開始 公開化   。    翌年 三月   , ﹁   兩 太后 諭責 王 ︵   奕訢   ︶ 信任 親戚   , 內廷 召對   , 時 有 不 檢   , 罷議 政王 及 一切 職任  。   ﹂ 因 大部分 王公 大臣 為 之 求情   ,奕訢 最終 被 撤銷 議政王 而 保留 其他 職務   。 ^ 褫奪議政王 稱號 是 對 奕訢 的 致命 一 擊   , 是 慈禧 排斥 奕訢 集團   , 進一步 集中 權力 的 過程 中   , 具有 決定性 意義 的 勝利   。    慈禧 專權 的 第二 階段   , 自 同治 四年 三月 至 光緒 十年   , 歷時 十九 年   。    奕訢 繼續 領導 軍機處 與 總理 各 國 事務 衙門   , 但 ﹁  像 主婦 和 管家 一樣   ﹂   , & 處於 家長 慈禧 的 嚴密 控制 之下   , ﹁   事 無 大小   , 皆 謹守 繩尺   , 無 敢 偭 越   ﹂   , * ﹁   僅 保位 而已   ﹂   。 ( 不過   , 在 有關 宮闈 事務 等 某些 具體 問題 上   ,奕訢 對於 慈禧 的 專權 仍 有所 抵制   。 如 同 治 十一年 ︵   公元 一八七二年   ︶ 九月 十二日 , 同治 帝大婚   , 其後 不久   , 慈禧 面諭 軍機 大臣 云   : ﹁   大難 既 平   , 吾 姊妹 辛苦 久   , 今 距 歸政 不遠   , 欲 擇 日 遍 召 大學士   、 御 前 大臣   、 六 部   、 九卿   ,諭 以 宏濟 艱難 之 道   , 惟 養心 殿 地 太 迫 窄   。   ﹂ 實則 她 ﹁   意欲 御 乾 清宮   ﹂   。 奕訢 ﹁   窺 其 意   , 而 先 為 幾 諫   ﹂   , 遽 對 曰   : ﹁   著   , 慈寧宮 是 太后 地方   。   ﹂ 慈禧 ﹁   遂止 不 語   , 後 亦 不 遍 諭 於 大臣   ﹂   。 ) 又 如 同 治 十三年 ︵   公元 一八七四年   ︶   , 奕訢 聯同奕  、 文祥 等 眾多 王公 大臣   , 堅決 阻諫 同治帝 重新 修復 已 被 八國聯軍 付之一炬 的 圓明園   。 修復 圓明園 乃 慈禧 之 意   , 同治帝 ﹁   曾 以 后意   , 明 告諫 者   ﹂   。 Q 由於 群臣 的 反對   , 這 一 工程 被迫 停止   。 然而   , 舉凡 重大 政務   ,奕訢 皆 依 慈禧 旨意 而 行   。 如同 治帝 去世 後   , 在 皇位 繼承人 這 一 關鍵 問題 上   , 是 由 慈禧 一言而定   ,奕訢 和 其他 宗室 王公  、 文武 重臣 一樣   , 完全 處於 被動 與 從屬 的 地位  ; 慈安 最終 也 只有 服從 慈禧 的 意願   。    可是   , 即使 如此   , 對於 慈禧 來 說   ,奕訢 仍然 是 其 專權 的 一 個 妨礙   。 光緒 十年 三月   , 中 法 戰爭 正在 進行 中   , 慈禧 以 ﹁   委靡 因循   ﹂ 等 理由   , 撤銷 奕訢 的 一切 職務   , 令 其 家居 養疾  ; 並 全盤 改組 軍機處   , 由 禮親 王世鐸 出任 首 樞   , 緊要 事件 會同 醇親 王奕 商辦   。 這 次 重大 人事 變更   , 史 稱 ﹁  甲 申易 樞   ﹂   。 慈禧 為 獨掌 清朝 軍政 大權   , 踢開 了 最後 一 塊 絆腳石   。    奕訢 在 其 全部 政治 生涯 中 的 所作所為 表明   , 他 儘管 精明 機敏   , 很 有 才幹   , 但 缺乏 一 位 政治家 的 謀略   , 也 不善於 駕馭 他人   。 奕訢 可以 是 一 位 重要 部門 的 傑出 領導 者   , 是 一 位 大政 方針 的 主要 擘畫 者 或 優秀 執行 者   , 卻 並 非 一 位 剛毅 果敢   , 統領 全 局 的 決策 者   。 他 在 與 慈禧 的 權力 角逐 中   , 之所以 始終 處於 劣勢   , 其 性格   、 作風 的 某些 特徵   , 也 起 著 一定 作用   。    在 慈禧 專權 的 第二 階段   , 清廷 內部 發生 了 一 系列 重要 事件   。 同治 十二年 ︵   公元 一八七三年   ︶ 正月 二十六日  , 十八 歲 的 同治帝 親政   , 兩 宮 皇太后 撤簾 歸政   。 翌年 十二月 初五日   , 同治 帝 病逝   , 四 歲 的 光緒帝 繼位   , 兩 宮 皇太后 再次 垂簾聽政   。 光緒 七年 ︵   公元 一八八一年   ︶ 三月 初十日   , 慈安 去世   。 這些 情況   , 均 未 對 清廷 的 權力 格局 造成 重大 影響   。 同治 帝 親政 後 並 無 實權   , 幼齡 的 光緒 帝 更 毋庸論   。    慈禧 專權 的 第三 階段   , 自 光緒 十年 至 光緒 二十四年 ︵   公元 一八八四 ~ 一八九八年   ︶   , 歷時 十四 年   。 以 此 階段 為 始  , 清朝 中央 政權 機構 內   , 已 不 存在 能夠 與 慈禧 相 抗衡 的 實力 集團   , 慈禧 專權 的 程度 又 較 前 提高 一 步   。    光緒 十三年 ︵   公元 一八八七年   ︶ 正月 十五日  , 十七 歲 的 光緒帝 親政   。 慈禧 以退為進   , 允 其 親信醇親 王奕 等 人 奏請   , 進行 與 垂簾聽政 並 無 本質性 差異 的 所謂 訓政   。 光緒 十五年 ︵   公元 一八八九年   ︶ 正月 二十六日   , 光緒帝大婚  ; 二月 初三日   , 慈禧 方行 歸政   。 所以   , 從 嚴格 意義 上 說   , 光緒 十五年 二月 方 為 光緒帝 親政 之 始   。 此後 直到 ﹁  百日 維新  ﹂ 失敗   , 其 親政 時間 約 有 十 年   。    光緒 十四年 ︵   公元 一八八八年   ︶ 十二月 由 擔任 首樞 的 禮親 王世鐸 提出   , 並 得到 慈禧 首肯 的 所謂 ︽   歸政 條目   ︾   , W 為 慈禧 繼續 大權 獨攬   , 與 內外 臣工 保持 直接 聯繫   , 進而 掌握 第一手 情況   , 控制 眾臣   , 駕馭 全 局   , 提供 了 保證   。    慈禧歸政