Displaying extended context for query match # 16,061 in text YL20150393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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形態 的 不斷 變化   , 實際 上 主要 是 擇嗣 標準 的 反覆 改變   , 以及 儲君   、 儲權 的 時有 時 無   。    清朝 皇位 繼承 制度 中 的 擇嗣 標準   , 有 過 數 次 改變   。    汗位 推選制 下   , 八 王 ︵   諸貝勒  ︶ 以 賢能 與否 作為 惟一 標準   , 在 八 王 範圍 內 推舉 汗位 繼承人   。    康熙帝 實施 嫡長 子皇位 繼承制 時   , 以 皇子 是否 具有 嫡長 身分   , 作為 選擇 皇位 繼承人 的 惟一 標準   。    祕密 建儲制 下   , 皇帝 是 從 擇賢 而 立 的 宗旨 出發   , 注重 以 德才選人   , 但 優先 考慮 具有 嫡長 身分 的 皇子   。    上述 三 種 皇位 繼承 形態 中   , 擇嗣 標準 出現 了 由 賢能 到 嫡長   , 又 到 二 者 兼顧   , 既 擇賢 而 立   , 又 重視 嫡長 的 變化   , 呈現出 否定 之 否定 的 發展 軌跡   。    懿旨 確立 嗣君 的 皇位 繼承 形態 下   , 血緣 關係 與 年齡 因素   , 是 慈禧 所 考慮 的 主要 方面   , 即 大行 皇帝 無 子 時   , 嗣君 人選 除了 是 近支 宗室 外   , 還要 具有 葉赫那拉氏 血統   , 同時 必須 是 幼齡   。 清朝 皇位 繼承 制度 的 演變 中   , 儲君 與 儲權 時 有時 無   , 而且 兩 者 的 變化 並非 完全 一致   。    天命   、 天聰  、 崇德 三 朝 確立   、 實施 的 汗位 推選 制   , 以及 順治朝 的 皇位 傳承   , 均 無 儲君   , 亦 無 儲權   。    康熙 前期 與 中期 實施 嫡長 子皇位 繼承制   , 公開 預 立 儲君   , 儲權 隨之 而 生   。    康熙 後期 實行 祕密 建儲 計畫   , 以及 雍  、 乾   、 嘉  、 道四 朝 實施 祕密 建儲制 的 過程 中   , 均 有 皇帝 所 暗定 的 儲君   , 但 儲君 身分 不 公開   , 因而 不 存在 儲權   。    咸  、 同   、 光  、 宣四 朝   , 既 未 公開 建儲   , 亦 無 暗定 儲君   , 儲權 無從 產生   。 至於 ﹁ 己亥 建儲 ﹂   , 屬於 特殊 情況   , 大 阿哥 溥 雖然 身在 儲位   , 並 無 儲權 可 言   , 惟有 聽任 慈禧 的 擺布   。    概言 之   , 清朝 四 種 皇位 繼承 形態 的 演進 過程 中   , 在 冊立 儲君 問題 上   , 曾 先後 出現 三 次 重要 轉折   , 即 從不 預立 儲君 ︵   汗位 推選制   ︶ 到 預立 儲君 ︵   嫡長 子皇位 繼承制   ︶   , 又 到 暗定 儲君 ︵   祕密 建儲制   ︶   , 再 到 不 預立 儲君 ︵   懿旨 確立 嗣君   ︶   。 另一方面   , 儲權 也 經歷 了 一 個 從無 ︵   汗位 推選制   ︶ 到 有 ︵   嫡 長 子皇位 繼承制   ︶   , 又 到 消失 ︵   祕密 建儲制 與 懿旨 確立 嗣君   ︶ 的 變化 過程   。    此外   , 東宮 機構 建置   , 即 ﹁  東宮 官屬   ﹂ 的 有無 及 其 實際 運作   , 則 與 儲權 存在 與否 相 一致   。 有 清一代   , 只有 康熙 朝 實施 嫡長 子皇位 繼承制 的 三十七 年 期間   , 存在 儲權 和 名實 相副 的 東宮 機構 詹事府   。 康熙 以降   , 直至 光緒 年間  , 1 詹事府 雖然 繼續 存在   , 但 已 無從 司 其 職   。 乾隆 四十八年 ︵   公元 一七八三年   ︶ 九月 三十日  , 乾隆帝 曾 指出   : ﹁   故 現在 詹事 官屬 雖 由 ︵   沿   ︶ 舊制   , 而 其實 一 無 職掌   , 祇 以 備員 為 翰林 陞轉 之 資耳   。   ﹂ 2    清朝 皇位 繼承 形態 之所以 具有 複雜性 和 多樣性 的 特點   , 其 原因 是 多方面 的   。 以 滿漢 文化 為主 的 多 種 文化 的 有機 結合   , 互相 補充   , 是 這 一 特點 產生 的 根源 所在   , 也 是 清朝 皇位 繼承 制度 有別於 歷代 王朝 皇位 繼承 制度 之 處 的 核心 內涵   。    明朝 建州 女真 居住 在 渾河  、 牡丹江  、 松花江 三河 上游 及 鴨綠江   、 圖們 江 一帶   , 長期 處於 漢族   、 朝鮮族 經濟   、 文化 的 影響 之下   。 其 先世 斡朵里部   、 胡里 改部 等   , 元代 時 居住 於 牡丹江 下游 今依蘭 一帶   , 與 蒙古 文化 多 有 接觸   。 所以   , 建州 女真是 在 其 本 民族 文化 與 相對 先進 的 上述 三 種 文化 的 長期 交往   、 相互 影響 下   , 逐步 成長 起來   。 3    這 種 較為 特殊 的 文化 環境   , 是 女真族 的 一 個 得天獨厚 之 處   , 有利於 其 政治   、 經濟 和 文化 的 發展   。 女真族 最 高 領導 階層 在 考慮 與 規畫本 民族 的 未來 前景 時   , 存在 多 種 參考 版本   , 這 使 其 具有 較為 開闊 的 視野   , 擁有 多樣 選擇 機會   。 他們 比較 善於 吸收   、 借鑒 明朝   、 蒙古 各 部   、 朝鮮 的 諸多 長處 和 經驗   , 制定出 符合 本 民族 發展 實況 的 各 種 方針   、 政策   , 並 有效 實施   。 十六世紀 以降   , 當 明朝   、 蒙古 各 部 日益 衰落 之 際   , 女真族 迅速 崛起   , 建立 地方 政權   , 又 於 公元 一六四四年 借助 李自成 農民軍 推翻 明朝 的 時機 入關   , 經過 長期 征戰   , 終於 成為 統治 全 中國 的 中央 王朝   。    相對 豐富 的 文化 資源   , 賦予 清朝 皇位 繼承 制度 較 大 的 包容性   。 清朝 皇位 繼承 制度 演變 的 歷程 表明   , 清朝 帝王 並非 一成不變 地 承襲 漢制   , 或 因襲 滿洲 舊制   , 而是 保留   、 吸收 相 結合   , 既 學習   、 借鑒 漢族 的 有關 經驗   , 又 盡可能 地 保持 滿族 傳統 制度 與 習俗 的 某些 特點   , 將 其 融為 一體   , 有所 創新 和 發展   , 並 隨著 形勢 的 變化 與 需要  , 不斷 予以 改進   。 這 是 清朝 皇位 繼承 制度 在 實施 中   , 所以 相對 成功 的 最 重要 原因   。 與 此 形成 對照 的 是   , 遼   、 金  、 元三朝   , 也 曾 不同 程度 地 學習 歷代 漢族 帝王 的 做法   , 立嫡 立長   , 但是   , 它們 都 未 能 在 採用 漢制