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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察 哈爾汗 不戰 自逃 , 其 部眾 盡來歸 , 於是 墨爾根 喇嘛 載嘛 哈噶喇 佛像 來 歸 。 天聰汗遣 必禮克 圖囊 蘇 喇嘛 往迎 之 。 天聰 八年 甲戌 年季 冬月 十五日 丁酉 , 必禮克 圖囊 蘇 喇嘛 攜 墨爾根 喇嘛 至 盛京城 。 皇太極 後來 為 這 尊金佛 建造 了 實勝寺 供養 , 寺 中 豎立 滿蒙藏漢 文字 石碑 , 以 示 皇太極 已 取得 了 喇嘛教 的 護法 地位 , 從此 他 控制 了 黃教 世界 , 有 了 崇高 的 名義 。 解除 蒙藏 的 威脅 , 當然 對 他 南下 征明 、 東伐 朝鮮 是 有益 的 。 崇德 三 年 ︵ 一六三八 ︶ 大清 國改 蒙古 衙門 為 理藩院 , 不少 蒙藏 降 人 編入 八旗 之 事 也 是 喇嘛 們 做 的 , 國史院 收藏 的 滿 文 檔案 中 常見 : 遣額 爾德尼達爾漢 喇嘛 收 蒙古 土默特部 博碩克圖汗 所屬 潰散 之 民 , 編為 旗分 。 收察 哈爾汗 所屬 降 民 入旗 等等 , 可 見 喇嘛 們 在 當時 確實 做 了 這 方面 的 事 。 四 、 皇太極 利用 喇嘛 修 廟 傳教 。 喇嘛教 傳到 滿洲 的 時間 較 晚 , 努爾哈齊 才 由 蒙古 引進來 遼東 地區 。 皇太極 繼承 大汗 之後 , 為 聯絡 蒙藏 關係 , 喇嘛教 受到 後金 與 大清 的 尊崇 , 建 廟 與 大規模 弘揚 喇嘛教 的 事 也 不時 舉行 。 為了 供養 蒙古 喇嘛 送來 的 嘛哈噶喇金佛 , 皇太極 不惜 工本 在 瀋陽 附近 建築 了 實勝寺 , 據說 這 座 大 廟 ﹁ 殿宇弘麗 , 塑像 巍峨 ﹂ , ﹁ 有 須彌山 七寶 八 物 , 及 金壺 、 金鐘 、 金銀 器皿 ﹂ , ﹁ 諸 品 經卷 ﹂ 等等 。 當然 滿 族人 對 喇嘛教 的 教義 知識 還 不 豐富 , 一切 事宜 多 賴 喇嘛 們 指導 協助 。 寺廟 修建 時 , 喇嘛 畫工 畫匠 們 及 蓋瓦 工人 們 出力 不少 , 建成 後皇 太極 曾宰 牛 、 治筵 八 , 犒賞 他們 。 大 廟 舉行 落成禮 時 , 又 有 不少 喇嘛 在 典禮 中 擔任 重要 工作 , 如 ﹁ 擊鐘 鼓作樂 ﹂ , ﹁ 以 百 果 食物 及 奶子酒 一 壺 供置 于案 ﹂ 等 工作 只有 喇嘛 熟悉 會 做 。 在 行禮 時 , ﹁ 必禮克圖 囊蘇 喇嘛 , 引 汗 至 佛位 前 , 以 祭用 金曼陀羅 授上 , 上 以 雙手 恭受 , 置於 佛 前 祭案 上 ﹂ , 當時 ﹁ 眾 喇嘛 作 樂誦經 , 聖汗率 眾 免冠 至 大佛 前 , 行 三跪九 叩頭 禮 。 行禮 畢 ,眾 喇嘛 引 汗 繞觀 佛位 ﹂ 。 莊嚴 的 落成 典禮 之後 , 皇太極 當然 重賞 了 這些 有功 的 喇嘛 , 或 給 蟒緞 , 或 給 銀 兩 。 當時 在 後金 或 大清 的 喇嘛 , 他們 是 建 寺廟 、 繪 佛 身 、 排 佛位 、 辦 典禮 的 專家 ,皇太極 不得不 利用 他們 工作 。 也許 因 喇嘛 們 是 出家人 , 嚴禁 殺生 , 所以 史料 裡 少見 有 喇嘛 從征 作戰 的 事 。 只有 喇嘛 在 皇太 極征 途中 來 呈獻 馬匹 , 或 率 眾 來 歡迎 的 , 但 為數 也 不 多 。 不過 崇德 八年 正月 十六日 有 一 條 記事 是 比較 特殊 的 ,文 中 記 : ﹁ 敘 往 征松 阿里江 沙爾虎達朱 喇嘛 等 章京功 。 ﹂ 賞 了 他們 銀 兩 、 青布 , 甚至 婦女 , 顯然 這些 喇嘛 已 不 是 一般 的 喇嘛 了 。 總之 , 皇太極 崇信 喇嘛教 有 他 政治 功利 的 目的 , 而 喇嘛教 的 高僧 們 早 就 被 他 利用 、 為 他 服務 了 。 40 .
改革 滿洲 陋習 前面 談到 了 滿洲 本土 宗教 薩滿教 的 被 打壓 以及 喇嘛教 在 清 初 社會 中 的 流行 。 事實 上 從 十四 、 五世紀 開始 , 佛教 就 已經 傳入 女真族 中 , 尤其 上 層 社會 人士 多 信奉 佛教 , 包括 努爾哈齊 在 內 , 朝鮮人 訪問 建州 衛老 寨子 時 , 就 看到 努爾哈齊 手持 佛珠 唸佛 的 事 。 在 明朝 的 規制 中 , 建州衛 也 有 ﹁ 僧綱司 ﹂ 這樣 的 宗教 單位 , 管理 區域 內 的 僧人 。 到 後 金汗國 成立 後 , 滿文 檔案 中 也 常 有 僧人 、 道士 的 記事 , 以及 在 瀋陽 、 遼陽 一帶 建造 大 廟 的 紀錄 。 十七世紀 三十年代 以後 , 努爾哈齊 、 皇太極 又 引進 了 喇嘛教 , 這 件 事 固然 出於 拉攏 蒙藏 關係 , 但 多少 也 有 以 優良 宗教 淘汰 劣質 宗教 有關 。 除了 在 宗教 信仰 上 往 進步 的 方向 走 以外 , 皇太極 又 先後 下令 摒棄 或 革除 本 族 的 一些 陋習 。 例如 在 婚姻 制度 上 , 他 看到 他們 舊 社會 裡 有 亂婚 的 現象 , 甚至 ﹁ 宗室 人 之 妻 、 伯母 、 嬸母 、 嫂子 、 有 亂 娶 之 習 ﹂ 。 於是 在 天聰 九年 ︵ 一六三五 ︶ 十二月 先 指出 , ﹁ 宗 室 內 妄娶 叔父 、 兄弟 之 妻 , 非理 也 ﹂ 。 崇德 改元 之後 , 他 以上諭 明確 規定 說 : ﹁ 自 今 以後 凡人 不許 娶 庶母 及 族 中 伯母 、 嬸母 、 嫂子 、 媳婦 。 ﹂ 對 這 一 規定 還 加 了 如下 的 說明 : 凡 女人 若 喪夫 , 欲 守 其 家資 、 子女 者 , 由 本人 ︵ 家 ︶ 宜恩養 , 若 欲 改嫁 者 , 本家 無 人 看管 ,任 族 中 兄弟 聘與 異姓 之 人 。 若 不 遵法 ,族 中 相娶 者 , 與 奸淫 之 事 一 例 同 罪 。 漢人 、 高麗 , 因曉 道理 , 不 娶 族 中 婦女 為 妻 。 凡人 既 生 為 人 , 若 娶族 中 婦女 , 與 禽獸 何 異 ! 我 想及 此 , 方 立 其 法 。 滿洲人 的 舊 社會 中 本來 行 ﹁ 蒸報制 ﹂ , ﹁ 嫁娶 不 擇 族類 , 父 死 而 子妻 其 母 ﹂ , 哥哥 死 了 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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