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歷史 考驗 的 小說 , 它 的 社會 、 時代 , 容 或 跟 我們 有 距離 , 它 的 形式 、 語言 , 也許 跟 我們 有 差異 , 但 人性 依然 歷古 長新 , 永恆 不變 。 成功 的 小說 , 除了 人性 之外 , 也 能 在 小說 裡 反映出 當時 的 時代 背景 、 社會 習俗 等 , 讓 我們 感到 興趣 、 找到 影射 、 得到 啟發 。 文學 同時 是 戲劇化 了 的 哲思 。 如果 作家 沒有 自己 獨特 的 思想 , 很 難 成為 重要 的 作家 。 小說 應該 真實 地 反映 生命 裡 各 種 情調 , 其次 才 觀察 寫作 技巧 、 遣詞 用字 、 處理 手法 等 是否 成功 。 當然 , 一 篇 好 的 小說 , 必須 是 一 部 有機體 , 即 是 內容 與 形式 配合 無間 , 方才 可以 談論 是 不 是 偉大 的 文學 作品 。 很多 人 不大 看得起 通俗 小說 , 其實 是 不 對 的 。 當然 , 通俗 小說 也 有 寫 得 好 、 寫 得 不 好 之 分 。 通俗 本身 其實 是 一 種 好 的 質素 。 胡適 認為 : 中國 文學 能 有 今天 的 成就 , 正 是 因為 在 其 發展 過程 中 , 不斷 有 通俗 作品 以 非正統 文學 姿態 出現 之 故 。 我 在 大馬 《 南洋 商報 》 與 《 星洲日報 》 的 專欄 文章 裡 曾 一再 指出 : 通俗 跟 庸俗 是 不同 的 。 通俗 的 作品 同時 可以 高級 、 但 並 不 作 高級狀 ; 反過來說 , 任何 事物 能夠 通俗 , 那 就 證明 它 能 為 大眾 所 接受 。 是 不 是 能 為 大眾 所 接受 的 事物 就 是 好 ? 當然 不 是 , 為 大眾 所 接受 的 事物 , 也 不一定 就 好 , 就算 好 , 也 可能 會 有 不 好 的 一 面 , 有的 事物 雖 被 大眾 所 接受 , 但 只 是 片面 的 、 暫時 的 。 可是 , 不 為 大眾 所 接受 的 事物 , 就 可能 更加 不 好 , 至少 , 它 在 眾 的 第一 關 , 就 已 被 過濾掉 。 當然 , 不 為 大眾 所 接受 的 事物 , 也 有 可能 是 好 的 , 它 不 為 大眾 所 接受 , 只是 在 眼前 , 真金 不 怕 烘爐火 , 遲早 可以 揚眉吐氣 。 不過 , 值得 注意 的 是 , 一 堆 垃圾 也 會 以為 自己 是 真 金 。 很多 藝術家 故作 狂妄 , 崇尚 所謂 高級 品味 , 以 晦澀 造作 、 深奧 難懂 荒誕 為榮 , 並 以 曲高和寡 而 自喜 , 除了 犯上 自大狂 與 偏狹症 、 為 「 知 」 所 惑 外 , 就是 沒有 弄 清楚 通俗 和 庸俗 根本 是 兩回事 。 這 種 例子 在 文學史 上 屢見不鮮 。 胡適 、 陳獨秀 、 錢玄同 、 劉復 等 提倡 白話 文學 , 尤以 胡適 站 在 中國 文學 發展史 的 眼光 為 白話 文學 辯護 最力 , 但 亦 屢 遭受 傳統派 文人 如 林紓 等 的 抨擊 與 責難 ( 按 : 但 林紓 的 識見 才華 也 決不 低 , 他 把 司各脫 、 狄更斯 、 柯南道爾 、 托爾斯泰 的 小說 翻譯成 第一流 的 古文 , 與 嚴復 「 翻譯 」 T.H. 赫胥黎 和 J.S. 穆勒 等 人 作品 流露 的 才華 , 相得映彰 ) 。 其實 , 現在 所 流傳下來 被 視為 藝術 珍品 的 瓷陶 、 壁畫 、 雕刻 、 音樂 等 , 大都 是 當時 通俗 、 民間 的 東西 , 可見 藝術 是 不 需要 太過 刻意 為 之 的 。 一 個 人 的 識見 、 修養 、 品行 、 氣度 , 應該 是 自然 圓融 的 在 作品 裡 透露出來 , 而 不 需要 去 造作 誇張 。 自 元朝 以降 , 小說 和 戲劇 是 出仕 不遂 或 不 求 聞達 的 文人 自娛 、 娛人 之 作 , 當時 不見得 受到 尊敬 或 重視 , 但 卻 漸漸 成為 今日 文學 的 主流 , 當然 , 一早 提出 《 水滸傳 》 、 《 西廂記 》 決不 比 《 離騷 》 、 《 莊子 》 、 《 史記 》 遜色 的 金聖嘆 是 一 個 顯著 的 例外 。 任何 一 種 藝術 潮流 , 發展到 了 一 個 顛 , 如果 不能 推陳出新 , 孕育出 另外 一 種 超越 嶄新 的 藝術 潮流 , 那麼 , 原先 的 藝術 潮流 , 就 要 逐漸 被 另 一 種 潮流 所 取代 。 一 種 新 的 文學 類型 , 因 不 受 當世 讀者 重視 , 甚或 受 批評家 的 敵視 , 無法 獲得 應 有 的 地位 , 在 古今中外 文學史 上 並 不 罕見 。 英國 依莉莎白 時代 的 戲劇家 跟 元雜劇 的 作家 一樣 , 並 不 敢 把 自己 的 作品 看成 「 正統 文學 」 , 亨利.費爾丁 、 山姆 .李察遜 等 小說 在 十八世紀 英國 讀者 心目中 , 跟 波普 和 密爾頓 是 決不 能 相提並論 。 在 二三二 期 《 明報 月刊 》 余英時 的 〈 台灣 、 香港 、 大陸 的 文化 危機 與 趣味 取向 〉 提出 「 在 現代化 的 過程 中 , 傳統 的 古典 文化 和 價值 系統 經不起 現代 力量 的 推排 、 侵蝕 逐漸 地 解體 了 。 而 另外 一方面 , 一 個 可以 代替 古典 傳統 的 新 文化 卻 並 沒有 出現 , 至少 我們 一般 所 說 的 現代 新 文化 並 未 能 取得 和 古典 文化 並駕齊驅 的 文化 」 , 是 篇論見 極為 精闢 的 文章 , 他 也 指出 「 文學 、 藝術 、 思想 、 戲劇 、 音樂 或 建築 , 現代 的 表現 似乎 都 缺乏 持久性 , 往往 像 一 陣 狂風 驟雨 , 其 興 也 暴 , 其 去 也 疾 」 , 這 點 我 不 敢 苟同 , 這 除了 是 「 新 文化 的 特色 」 外 , 尤其 在 建築 、 音樂 戲劇 上 , 我們 通過 科技 文明 的 發展 , 創造 了 變化 自 傳統 的 更新 形式 , 形成 潮流 , 正方興未艾 ; 至於 文字 、 藝術 、 思想 , 近 數十 年 來 變化 甚 鉅 , 但 就 總體 而言 , 在 各 方面 的 嘗試 突破 是 史無前例 的 ( 顯然 不一定 成功 ) , 況且 每 一 個 時代 有 每 一 個 時代 的 文學 、 藝術 、 思想 , 如果 古典 傳統 文化 正 處於 這樣 一 個 知識 爆炸 的 時代 裡 , 其 「 經典 」 地位 也 難得 長期 不 受 動搖 。 這 以 變化為 永恆 , 正 是 求知 求 真的 結果 , 現代人 心態 及 科技 和 工商業 文明 社會 的 反映 。 以 歷史 的 觀點 來 看 , 這 段 過程 的 整體 表觀 , 仍 是 有 經典 地位 的 。 余英時 也 提到 : 「 文化 成品 之所以 淪落為 消費品 , 是 因為 它 具有 一 種 消費 功能 ── 娛樂 。 消費 大眾 社會 的 『 文化 取向 』 正 是 以 娛樂 為主 。 … … 文化 成品 的 特徵 即 在 其 具有 持久性 , 而 消費品 的 特性 則 恰恰 相反 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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