Displaying extended context for query match # 16,235 in text YL201504090
<< Prev Next >>
    
 

時代 方言 的 文法 可能 皆 各 有 不同 , 不可 一概而論 。 所以 馬建忠 舉 《 詩經 》 和 《 論語 》 上 的 例句 和 唐代 散文 大家 韓愈 文章 裏 的 例子 來 比較 研究 就 不 準確 了 。 但是 我 顯然 是 受 了 馬氏 歸納法 的 影響 。 知道 先 歸納 相似 的 例句 , 分析 比較 , 然後 再 求 其 有 概括性 的 結論 。 〈 爾汝篇 〉 和 〈 吾我 篇 〉 我 在 後來 又 寫 了 兩 篇 ﹝ 類似 的 文章 ﹞ , 內容 比較 就 更 有 進步 了 。 作 〈 言字解 〉 之後 五 年 , 我 在 日記 上 對 古文 中 所 用 的 第二 人稱 代名詞 的 「 爾 」 和 「 汝 」 兩 字 也 做 了 一 番 研究 。 在 一九一六年 六月 七日 的 日記 上 , 對 這 個 問題 , 我 便 寫 了 一 大 段 。 我 記道 : 「 爾 、 汝 二 字 , 古人 用 之 之 法 , 頗 有 足資 研究 者 。 余一日 已 睡 , 忽 思 及 此 二 字 之 區別 , 因 背誦 《 論語 》 中 用 此 二 字 之 句 , 細細 較之 , 始 知 二 字果 大有 區別 。 明日 以 〈 檀弓 〉 證 之 尤信 。 」 ( 見 《 留學 日記 》 , 一九一六年 六月 七日 ) 〈 檀弓 〉 在 語言學 上 說 是 與 《 論語 》 同時 的 作品 。 在 我 考查 〈 檀弓 〉 上 「 爾 」 、 「 汝 」 二 字 用法 之後 , 我 覺得 此 第二 人稱 的 兩 個 代名詞 的 用法 是 頗 有 不同 的 。 《 馬氏文通 》 的 作者 忽略 了 歷史 上 的 變化 , 把 相隔 一千五百餘 年 的 兩 個 時代 裏 不同 的 句子 , 混 在一起 來 比較 研究 , 他們 之間 的 差異 便 被 不經意 的 忽略 了 。 所以 我 說 在 孔子 時代 的 語言 裏 , 那 個 用 做 ﹝ 第二 ﹞ 人稱 代名詞 的 「 汝 」 , 和 有 一定 用法 、 置於 名詞 之前 便 用成 第二 人稱 所有 格代 名詞 的 「 爾 」 AB 「 你 的 」 , 是 有 絕對 分別 的 。 我 同時 也 指出 , 在 孔子 後 二百 年 的 孟子 時代 , 這 一 分別 便 逐漸 模糊 了 。 在 撰 〈 爾汝篇 〉 的 數 月 之後 , 我 在 日記 上 又 寫 了 一 大 段 有關 第一 人稱 代名詞 「 吾 」 和 「 我 」 的 分別 。 我 又 舉出 許多 例句 , 把 古今 不同 的 用法 做 一 比較 研究 , 我 也 發現 孔子 時代 的 用法 和 兩千五百 年 後 的 用法 也 大不相同 。 在 孔子 的 時代 , 那 個 第一 人稱 代名詞 「 我 」 便 常時 被 用成 所有格 , 做 「 我 的 」 解 , 「 吾 」 則 專用 於 主格 。 再者 , 「 我 」 字 亦 常 被 用於 受事格 ﹝ 也 就 是 英文 裏 的 me ﹞ , 雖然 在 特殊 情況 下 「 我 」 有時 也 被 用做 主格 的 。 所以 我 又 發現 了 《 馬氏文通 》 的 不 正確 , 它 不 正確 的 原因 , 便是 作者 忽略 了 歷史性 的 變遷 。 舉 個 例子 來 說 , 那 個 第一 人稱 代名詞 的 「 吾 」 在 《 詩經 》 上 便 根本 沒有 出現 過 。 只有 「 我 」 字 在 第一 人稱 中 , 四 格 AB 主格 、 賓格 、 所有格 和 受事格 AB 通用 。 這 一 現象 的 可能 解釋 , 便是 當 《 詩經 》 在 最後 成書 階段 之 時 , 「 吾 」 和 「 我 」 的 分別 已 不復 存在 了 。 這 可能 是 時代 的 關係 , 也 可能 是 區域 的 關係 。 當 《 詩經 》 在 某 一 區域 最後 定稿 成書 之 時 , 該 區域 的 方言 裏 , 第一 人稱 的 「 我 」 是 四 格 通用 的 。 但是 到 今天 為止 , 還 沒有 人 對 《 詩經 》 何以 不用 「 吾 」 字 , 能 做出 滿意 的 解釋 。 我 所 要 說明 的 便是 在 我 於 一九一一 和 一九一六年 所 寫 的 三 篇 文章 裏 , 我 的 首要 興趣 便是 歸納法 , 也 就是 把 相同 的 和 不同 的 例子 歸納起來 加以 比較 研究 , 以 求 其 概括性 的 結論 。 那 也 是 我 第一 次 企圖 發展 我 自己 的 治學 方法 。 我 那 研究 代名詞 的 兩 篇 文章 ﹝ 〈 爾汝篇 〉 和 〈 吾我 篇 〉 ﹞ , 都 說明 了 我 對 時代 變遷 所 影響 的 語言 和 文法 上 變化 的 研究 興趣 。 這 兩 個 有關 代名詞 的 長篇 , 後來 我 都 把 它們 改寫成 論文 。 並 發表 於 《 留美 學生 季報 》 ﹝ ( 一九一七年 三月 , 四卷 一 期 , 頁 一四 ─ 二五 ) ﹞ 。 其後 《 北大 日刊 》 也 加以 轉載 , 最後 也 收入 我 的 《 胡適 文存 》 ﹝ ( 卷 二 , 頁 二四三 ─ 二五四 ) ﹞ 2 。 論 「 校勘 」 、 「 訓詁 」 之 學 我 舉出 上述 三 篇 文章 來 說明 在 我 當 學生 時代 , 我 已 學得 一 個 基本 上 是 歸納法 的 治學 方法 。 在 我 一九一六年 十二月 二十六日 的 日記 上 , 我 也 寫 了 兩 段 : 一 段 「 論 訓詁 之 學 」 , 比較 短 ; 第二 段 「 論 校勘 之 學 」 , 則 比較 長 。 第一 段 中 我 談到 「 考據 」 這 個 通用 名詞 , 我 認為 「 考據 」 便是 「 有 證據 的 探討 」 。 我 說 考據 之 學 , 其 能 卓然有成 者 , 皆 其 能 用 歸納 之 法 , 以 「 小學 」 為 之 依據 者 也 。 我 又 說 辛亥年 (一九一一) 作 〈 三百 篇 言字解 〉 已 倡 「 以 經 解 經 」 之 說 , 以為 廣 求 同 例 。 觀 其 會通 , 然後 定 其 古義 , 吾 自名 之 曰 「 歸納 的 讀書法 」 , 其時 尚未 見 《 經傳 釋辭 》 也 。 後來 才 稍 讀 王氏 ( 念孫 、 引 之 ) 父子 及 引 之 的 同 窗段 玉裁 等 人 的 著作 。 我 也 舉出 他們 十九世紀 同 期 前輩 學者 孫詒讓 。 孫氏 的 名著 《 墨子 閒詁 》 我 在 當 學生 的 時代 曾 引用 過 它 來 寫 我 研究 中國 古代 哲學 的 博士 論文 。 在 我 一九一六年 ﹝ 十二月 二十六日 ﹞ 的 日記 上 , 我 記 著 說 , 兩 年 以來 始 力屏 臆測 之 見 , 每 立 一 說 , 必 求 其 例證 。 例證 之 法 , 約 有 三 端 : 一 , 引據 本 書 : 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