Displaying extended context for query match # 16,362 in text YL20150410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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的 閻王 之間 , 也 會 因之 發生 彌補 不了 的 裂痕 , 而 不可收拾 。 筆者 在 論 袁 的 專著 , 就 曾 細說 過 徐 、 孫 之間 的 人事 問題 , 而 引發 了 黎 、 段 之間 的 府院 之 爭 。 再 強調 一下 , 搞 政治 是 沒有 什麼 真正 的 單幹戶 。 小徐 和 老孫 , 也 各 有 為 政治 利害 , 而 依附 於 他們 的 黨羽 。 這 一來 黎 、 段 之間 的 「 利害 之 爭 」 , 也 就 說 之 不盡 了 。 無法 解決 的 政策 之 爭 本來 , 在 一 個 中央 政府 之內 , 兩 派 政客 , 為著 某 項 政策 , 而 發生 爭執 , 是 最 正常 不過 的 事 了 。 在 古今中外 , 任何 政治 體制 中 , 都 是 不免 。 只是 在 一 個 有 定型 制度 的 國家 裡 , 這 種 政策 之 爭 , 都 是 有 其 正常 的 、 制度性 的 解決 方法 , 來 加以 解決 。 可是 在 個 轉型期 的 中國 , 沒 個 固定 的 制度 來 加以 仲裁 , 它 就 變成 政治 死結 了 。 老實說 , 在 尋找 這 項 解決 辦法 , 我們 的 國 共 兩 黨 , 磨鍊 了 大半 個 世紀 , 死人 如 麻 , 筆者 個人 大膽 推測 , 大致 還 要 再 磨鍊 四 、 五十 年 , 海峽 兩岸 才 能 建立 一 個 真正 能 解決 問題 的 制度 來 。 在 民初 軍閥 年代 , 當然 就 是 政治 死結 了 。 這 一 死結 , 差不多 已 過去 一 個 世紀 , 今日 的 史學家 才 能 看出 , 它 原是 一 個 歷史 上 的 「 客觀 實在 」 , 在 那 個 轉型 前期 軍閥 年代 , 是 沒有 解決 方法 的 。 黎 、 段 二 人 解決不了 這 糾紛 , 實在 也 怪不得 他們 。 朋友 , 那 是 個 轉型期 的 死結 , 解決不了 , 雖 賢者 不免 , 怎能 厚責 於 兩 個 「 軍閥 」 呢 ? 既然 民國 不如 大清 , 我們 也 就 想到 , 共和 不如 帝制 , 民主 不如 獨裁 了 。 因此 我們 的 毛 主席 , 和 他 的 鄉 前輩 楊度 , 乃至 孫國父 中山 先生 也 就 想到 , 還是 秦始皇 那 一 套 , 最 適合 中國 的 國情 。 可是 , 如果 我們 搞來搞去 , 最後 還 回到 秦始皇 的 老路 上 去 , 那 還要 革 啥 鳥命 呢 ? 鬥爭 的 類別 和 解決 的 方法 老實 說 人 就 是 人 , 不管 是 洋人 、 華人 , 他 ( 她 ) 們 都 是 具有 七情六欲 , 極其 複雜 的 脊椎 動物 。 尤其 是 那些 最 歡喜 搞 政治 的 脊椎 動物 , 聚 在一起 , 為著 政治 利害 , 就 必然 要 鬥 個 你死我活 。 人 與 人 之間 的 友情 , 乃至 國家 民族 的 利害 , 對 他們 來 說 , 就是 屁話 了 。 想起 了 我 的 前輩 老友 , 李宗仁 將軍 所 談 有關 國民黨 內 政治 鬥爭 的 那 一 句 極 有趣 的 「 桂林 官話 」 。 他 說 : 「 在 大家 鬥 到 白熱化 的 時候 , 哪 還 想到 什麼 國家 民族 囉 。 」 這 是 那 位 誠實 的 李宗仁 先生 , 向 我 所 說 的 最 誠實 的 話 。 美國 的 杜魯門 大總統 , 不 也 說 過 : 「 你 如 在 華盛頓 想 交 個 朋友 , 那 就 只有 去 買 一 條 狗 。 」 換言之 , 若 論 人情 厚薄 , 則 華府 的 白宮 內外 , 和 國會 山莊 上下 的 八千 政客 , 都 不如 一 條 狗 也 。 華府 如此 , 北京 、 南京 就 不然 哉 ? 朋友 , 人 就 是 人 嘛 , 不管 是 洋人 、 華人 , 今人 、 古人 , 大同小異 而已 。 但是 話說 回頭 , 這些 萬千 政客 , 究竟 在 鬧 些 什麼 呢 ? 社會 心理學家 , 和 事 後 才 知 的 歷史家 , 大致 可以 把 他們 所 爭 之 事 , 分為 數 類 : 一 、 最 普通 也 是 最 無聊 的 , 蓋為 個體 之間 的 意氣 之 爭 ; 其次 則 為 人事 之 爭 ; 再則 是 公私 利害 的 權力 之 爭 ; 最 高級 的 應該 是 政策 之 爭 , 這 就 包括 共產黨 的 所謂 路線 鬥爭 了 。 朋友 , 這 是 古今中外 , 世界 政治 圈內 的 通病 。 當年 的 黎段 之 爭 , 也 沒有 跳出 這 四 大 範疇 呢 。 只 是 這 種 政治 鬥爭 , 在 一 個 現代化 的 國家 裡 , 有 個 鬥爭 雙方 都 能 一致 服從 的 解決 辦法 , 是 謂 之 法治 。 法治 不一定 公平 , 但是 法治 可以 解決 問題 。 君 不 見 近在 目前 的 美國 大選 , 共和黨 的 布希 ( George Walker Bush ) 和 民主黨 的 高爾 ( Al Gore ) , 為著 在 佛羅里達 一 州 的 幾百 票 之 差 , 而 僵持不下 , 最後 只好 由 聯邦 最高法院 開庭 來 加以 仲裁 。 仲裁 結果 , 竟 以 一 票 之 差 , 而 底定 了 共和黨 的 天下 。 那 文化 低劣 的 「 德州 牧童 」 布希 , 當上 了 「 少數 總統 」 ( Minority president ) , 而 得 選民票 多數 的 民主黨 候選人 高爾 , 竟然 落選 。 使 投票 占 多數 的 選民 , 氣 得 嘴歪頭 大 , 但是 還不是 接受 了 這 項 法治 仲裁 的 事實 ? 終 使 美國 政權 依法 易手 , 世界 政局 也 為之 大變 。 此 事 如果 發生 在 當年 的 蘇俄 , 那孟什維克 ( 少數 ) 與 布爾什維克 ( 多數 ) 之 爭 , 豈能 憑 法官 一 票 而 決 ? 如 發生 在 過去 和 現在 的 中國 , 不用說 , 幾十萬 人頭 落地 了 。 但是 法 就 是 法 ; 壞法 雖 壞 , 究勝於 無法無天 。 根據 美國 憲法 , 最高法院 有 此 仲裁 權力 。 它 雖然 仲裁 不公 , 但 可以 解決 問題 。 由 最高法院 用 投票 方式 來 加以 判決 , 究竟 比 用 槍桿 或 紅衛兵 來 解決 政治 問題 , 要 文明 得多 了 , 老百姓 省下 多少 性命 , 這 就 是 法治 國家 的 好處 。 朋友 , 就 憑 這 一 點 本領 , 你 能 說 , 美國 不應該 做 現時代 的 「 世界 警察 」 ? 帝制 轉民 治急 不得 也 本 篇 我們 所 要 討論 的 原是 黎 、 段 二 人 的 「 府院 之 爭 」 嘛 。 怎麼 又 把 國共 的 汪 、 胡 、 蔣 、 毛 、 鄧 都 請出來 , 陪斬 一 番 呢 ? 朋友 , 這 就 叫做 比較 史學 , 叫做 效驗 明 時 方 論定 。 我們 如 不 把 汪 、 胡 、 蔣 、 毛 、 鄧 都 請出來 比較 一下 , 專 談 黎元洪 、 段祺瑞 的 鬥爭 , 讀者 可能 就 認為 , 那 是 單純 的 「