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
長江 流域 也 設立 一 非 軍事區 。 至於 賠款 , 中國 不但 要 賠償 日本 軍費 、 損失費 , 還要 賠償 日本 駐華 佔領軍 的 佔領費 等等 … … 這些 都 是 經過 日本 天皇 批准 了 的 「 有 約束力 的 日本 官方 文件 」 , 形同 「 最後 通牒 」 ( 陶德曼語 ) , 沒有 修改 的 餘地 。 ( 見同 上 ) 另 據 狄克遜 所 獲得 的 日本 情報 , 由於 日本 軍方 和 實業界 的 壓力 , 內閣 中 人 且 有 認為 上述 條件 太 溫和 了 呢 ! 「 他們 希望 這些 條件 為 中國 拒絕 , 以便 可以 貫徹 對 蔣介石 進行 殲滅戰 的 政策 。 」 ( 同 上 ) 事實 上 , 日本 軍方 為 勝利 沖昏 頭腦 , 這時 「 已經 預備好 佔領 中國 的 具體 方案 , 將 中國 全土 使 之 『 滿洲化 』 。 對 華 問題 已 脫離 了 外務省 。 在 軍部 勢力 之下 , 組織 了 興亞院 , 由 它 來 管理 中國 問題 」 。 ( 見 重光葵 回憶錄 , 第五 章 第六 節 。 譯文節 自 中文版 《 日本 侵 華 祕史 》 。 ) 狄克遜 、 牛拉特 、 陶德曼 這 一 夥 德國 外交官 , 都 認為 日本人 太 過分 了 , 這些 條件 太 苛刻 了 , 中國 不可能 接受 。 因此 , 他們 也 認為 德國 調停 無益 。 但是 做 個 「 遞信員 」 , 他們 還是 把 日本 開列 的 「 基本 條件 」 遞給 中國 了 。 此時 狄克遜 也 曾 問 過 廣田 , 日本 讓 他 遞送 的 兩 次 條件 , 為何 前寬 後緊 , 相互 矛盾 , 自食其言 ? 廣田 支吾其辭 , 只 說 是 戰爭 形勢 不同 而 改變 了 條件 。 另外 , 卻 利用 日本 媒體 及 宣傳 機構 加以 側面 掩蓋 , 說 是 上述 廣田 「 前 七 條 」 , 在 傳遞 過程 中 , 把 「 承認 滿洲國 」 諸 條 忘記 了 、 遺漏 了 。 這 分明 是 低級 的 撒謊 , 無恥 的 抵賴 。 ── 廣田 所 提 的 「 溫和 前 七 條 」 的 真正 作用 , 顯然 是 : (一) 抵制 布魯塞爾 之 會 , 故作日 中 直接 談判 之 姿態 ; (二) 把 蔣介石 騙上 和談桌 上 再 說 。 因此 布會 一 過 , 日軍 再 攻克 南京 , 他 就 露出 真面目 了 。 日本 既 露出 真面目 , 對 我方 蔣公 來 說 , 自然 有 「 不出所料 」 之 感 。 因此 對 「 抗戰 到底 」 的 決策 , 就 更 要 堅持 。 對 汪公 來 說 , 那 就 反應 複雜 了 。 顯然 的 , 他 認為 日本 既 決定 把 「 中國 全土 滿洲化 」 , 在 中國 有 資格 做 「 溥儀 」 的 , 只 有 他 汪兆銘 一 人 , 因此 他 就 要 做 溥儀 第二 了 。 我們 寫 歷史 的 人 , 今日 翻遍 史料 , 我們 發現 汪之 可鄙 , 是 他 在 後來 投敵 之 時 , 為 自我 掩蓋 , 發表 了 《 舉 一 個 例 》 。 但是 他 只 舉 廣田 「 前 七 條 」 , 而 不 舉 廣田 「 後 四 條 」 , 這 就 是 居心可誅 的 大漢 奸 了 。 日本 對 華 外交 中 的 小 手腳 其實 當年 日本人 辦 對 華 外交 ( 如 「 二十一 條 」 和 「 九一八 」 交涉 期間 ) , 耍 這 種 技巧 十分 拙劣 的 小 賴皮 勾當 , 是 史不絕書 , 沒 啥 稀奇 的 。 只有 那些 老實頭 德國人 , 對 他們 這 小 手腕 才 感覺 意外 。 廣田 所 搞 的 什麼 「 廣田 三 原則 」 , 便是 個 笨拙 而 可笑 的 例子 。 筆者 在 上 篇 曾 提到 廣田 對 華三 原則 中 的 第二 條 是 「 中國 承認 滿洲國 」 。 可是 讀者 如 試翻 一般 中 日 史書 , 便 可 看到 所謂 「 廣田 三 原則 」 者 , 只 是 : 日支 親善 、 經濟 合作 、 共同 反共 。 哪 有 什麼 承認 滿洲國 呢 ? ── 這 就 是 筆者 所 說 的 當年 日本人 辦 對 華 外交 中 的 「 小 手腳 」 了 。 這 三 原則 原是 民國 二十四年 (一九三五) 廣田 外相 向 我 駐 日 大使 蔣作賓 提出 的 。 原文 說 得 嚕嚕 囌囌 ( 日文 本來 就 是 一 種 嚕囌 文字 ) 。 簡而化之 , 第二 條 就 變成 「 實現 中 日 滿 在 華北 之 合作 ( 包括 中國 承認 滿洲國 ) 」 。 再 把 這 一 句 去掉 「 包括 」 的 內容 , 縮短成 四 個 字 , 讀起來 很 抽象 , 像 一 條 「 原則 」 , 就 變成 中 日 「 經濟 合作 」 了 。 ── 這 種 把 最 重要 內容 , 放 在 最 不起眼 的 地方 , 來 蒙混 過關 , 在 我們 華中 方言 裡 , 叫做 「 打馬虎眼 」 。 廣田 要 打 我們 馬虎眼 的 目的 蓋有 二 端 : 第一 , 南京 如 承認 這 「 三 原則 」 , 那麼 「 承認 滿洲國 」 的 問題 , 也 就 跟著 蒙混 過關 了 。 第二 是 香蕉 帝國 主義 , 沒 白色 帝國 主義 搞 「 白人 的 負擔 」 ( Whiteman’s Burden ) 那 種 尊貴 的 藉口 。 它 強佔 了 中國 的 東 四省 , 這 種 強盜 行為 說起來 多少 有些 臉紅 , 但 又 故作 鎮靜 , 內荏 而 色厲 ── 譬如說 滿洲 國本 是 獨立 的 嘛 ; 何必 要 你 支 那 來 「 承認 」 呢 ? 可是 你 如 能 主動 承認 , 自然 是 受到 帝國 歡迎 的 , 因為 那 是 對 日滿華 共同 開發 「 華北 經濟 」 的 互利 行為 嘛 。 廣田 先生 這 種 欲語還休 的 吞吞吐吐 說法 , 當年 日本 同盟社 替 他 發向 世界 的 新聞稿 , 就 側重 「 經濟 合作 」 那 抽象 的 一半 , 而 隱沒 了 「 承認 滿洲國 」 那 具體 的 一半 。 我們 今日 寫 歷史 , 則 顛倒 其 次序 而 書 之 。 具體 的 「 承認 滿洲國 」 才 是 廣田 外相 的 原意 。 「 經濟 合作 」 只 是 煙幕彈 而已 。 寫 歷史 的 人 要 記錄下來 的 應該 是 歷史 的 本質 而 不 是 歷史 的 煙幕 。 明乎 此 , 我們 就 可以 解答 上述 的 廣田 「 前 七 條 」 和 他 的 後 四 條 「 基本 要求 」 , 何以 前寬 後緊 , 何以 前後 矛盾 的 原因 所在 了 。 ── 其實 , 在 後 四 條 「 基本 要求 」 中 , 他 表面 上 還是 不 提 「 承認 滿洲國 」 這 一 條 , 但 暗地 卻 向 德國 強調 「 承認 滿洲國 」 才 是 他 最 基本 的 「 基本 要求 」 呢 。 ( 見 同 上 狄克遜 、 牛拉特 、 陶德曼 間 之 密電 ) 不 以 國民 政府 為 交涉 對象 日本 這些 出爾反爾 的 條件 是 太 苛刻 了 。 那 位 旁觀者清 的 陶德曼 大使 自始至終 便 覺得 , 「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