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的 當 呢 ? 沒有 直說 , 反正 是 上 了 讒言 的 當。 這 雖然 向來 是 為 皇帝 解套 的 一 個 辦法 , 但是 畢竟 以 皇帝 愚蠢 為 前提 , 所以 高宗 也 不 接受 。 唐高宗 對於 韓瑗 的 上書 , 做法 很 寬和 , 韓瑗 賭氣 辭職 , 高宗 也 沒有 批准 。 「 瑗 以 言 不 用 , 乞歸 田里 , 上 不許 。 」 ( 《 資治通鑑 》 卷 二○○ ) 但是 , 這 件 事 並 沒有 就此 結束 , 雙方 應該 進一步 結下 了 心結 。 韓瑗 上書 是 一 個 重要 信號 , 唐高宗 企圖 和解 , 企圖 就此 畫 句號 , 讓 過去 的 都 過去 , 這 個 目標 並 不 容易 實現 。 韓瑗 本來 就 與 褚遂良 立場 一致 , 現在 又 出來 替 褚遂良 說情 。 皇帝 原本 是 要 和解 , 和解 就 是 舊事 不再 重提 , 就此打住 , 重新 開始 。 但是 , 褚遂良 雖然 不 在 京城 , 但是 他 的 影響 依然 存在 。 這 也 可以 證明 , 原來 的 對立派 , 依然 是 對 立派 。 事情 並 沒有 到 此 結束 。 顯慶 二年 (六五七) 三月 , 朝廷 忽然 下達 命令 , 把 褚遂良 從 潭州 都 督調 轉為 桂州 都督 。 桂州 就 是 現在 的 廣西 桂林市 。 桂州 比 潭州 好在 哪裡 , 其實 也 很 難說 。 這 個 任命 , 從 後來 發生 的 問題 看 , 似乎 讓 褚遂良 的 境遇 有所 改善 。 而 命令 形成 的 細節 , 現在 已經 不 清楚 , 應該 是 來濟 、 韓瑗 動議 , 皇上 最後 勉強 同意 的 。 現在 看來 , 他們 這 個 事情 做 得 太 冒失 。 韓瑗 ( 門下 侍 中 ) 和 來濟 ( 中書令 ) , 是否 是 在 長孫 無忌 的 贊同 下 做出 這 個 決定 的 , 我們 現在 不 知道 。 但是 , 不久 前 韓瑗 上書 要求 寬大 處理 褚遂良 , 皇帝 並 沒有 同意 , 而 現在 他們 直接 採取 了 行動 。 這 讓 皇帝 很 不 舒服 , 讓 皇帝 又 想起 了 從前 。 他們 為什麼 眼 中 就 是 沒有 這 個 皇帝 呢 ? 看來 , 廢 王立武 事件 表面 上 已經 過去 , 但是 矛盾 並 沒有 徹底 解決 。 韓瑗 的 上書 表明 , 他們 並 不 認輸 。 他們 還 有 相當 的 行動 能力 。 唐高宗 應該 如何 處置 呢 ? 三 、 打擊 褚遂良 的 調動 , 最 糟糕 的 結局 是 引起 了 皇帝 的 警惕 。 顯慶 二年 (六五七) 七月 , 唐高宗 李治 果斷 採取 措施 , 堅決 打擊 韓瑗 、 來濟 。 具體 做法 是 許敬宗 、 李義府 上奏 , 說 侍中 韓瑗 、 中書令來濟 與 褚遂良 等 人 圖謀不軌 。 這 個 奏報 得到 皇帝 的 認可 , 八月 , 韓瑗 貶 振州 ( 海南島 南端崖城 ) 刺史 , 兩 年 以後 (六五九) 死 於 該 地 , 年齡 只 有 五十四 歲 。 來濟 貶 台州 ( 浙江 台州 ) 刺史 , 終身 不 聽 朝覲 。 又 貶 褚遂良 為 愛州 ( 在 越南 清化 ) 刺史 。 來濟 貶官 台州 三 年 以後 (六六○) , 轉為 庭州 刺史 。 庭州 在 新疆 天山 北部 , 今天 叫 吉木薩爾 。 那 是 一 個 戰鬥 前線 。 龍朔 二年 (六六二) , 突厥 進犯 庭州 , 來濟 統兵 抗拒 。 當時 的 來濟 , 內心 一定 很 苦悶 , 產生 了 為 國 捐軀 的 想法 , 於是 不 卸甲 連續 與 敵人 拚殺 , 最後 戰死 沙場 。 當時 的 來濟 只有 五十三 歲 。 皇帝 知道 了 來濟 的 死 , 不 知道 心 裡 是 什麼 滋味 , 朝廷 追贈 他 為 楚州 刺史 , 由 國家 出資 , 運送 靈柩 歸 故鄉 。 他 的 故鄉 在 揚州 , 從 庭州 到 揚州 , 千里迢迢 , 來 濟用 他 的 生命 證明 了 對於 國家 的 忠誠 。 跟 皇帝 意見 不 一致 , 不 等於 不 愛國 。 此 類 悲劇 , 古往今來 , 一直 沒有 停止 上演 。 比較 而 言 , 來濟 因為 死 得 壯烈 , 身後 減少 了 很多 麻煩 。 仔細 觀察 , 我們 會 發現 , 對 韓瑗 和 來濟 的 處置 並 不 相同 。 唐朝 的 刑事 處罰 有 流刑 , 根據 犯罪 的 程度 , 決定 流放 的 遠近 。 距離 越 遠 , 意味 著 處罰 越 重 。 韓瑗 第一 次 就 發 往 振州 , 而 來濟 比較 好 一些 , 貶 往 台州 。 當然 後來 又 發往 庭州 , 跟 振州 也 就 差不多 了 。 那麼 , 韓瑗 、 來濟 和 褚遂良 真的 有 謀反 嗎 ? 當然 沒有 。 有 記載 說 他們 是 謀反 , 看看 對 他們 的 處置 , 其實 都 不 是 謀反 的 處置 。 哪 有 謀反 這 種 大 罪 不 立刻 殺頭 , 反而 讓 他們 繼續 當 地方 長官 的 呢 ? 那麼 , 這 次 處分 到底 是 以 什麼 名義 呢 ? 其實 , 史書 的 記載 也 是 很 含混 的 。 《 舊唐書 》 的 〈 韓瑗傳 〉 說 許敬宗 、 李義府 誣奏 韓瑗 與 褚遂良 潛謀不軌 , 以 桂州 用武之地 , 故授 褚遂良 桂州 刺史 。 我們 看 《 資治通鑑 》 卷 二○○ 也 是 如此 記述 : 「 許敬宗 、 李義府 希 皇后旨 , 誣奏 侍中 韓瑗 、 中書令來濟 與 褚遂良 潛謀 不軌 , 以 桂州 用武之地 , 授 遂良 桂州 都督 , 欲 以為 外援 。 」 這 種 說法 , 就 是 謀反 的 說法 。 顯然 , 這 個 說法 影響 比較 大 , 特別 是 《 資治通鑑 》 堅持 這 個 說法 , 對於 擴大 它 的 影響 是 很 重要 的 。 《 舊唐書 》 卷 八○ 〈 來 濟傳 〉 的 記載 是 : 「 許敬宗 等 奏濟 與 褚遂良 朋 黨 構扇 , 左授 台州 刺史 。 」 這樣 的 話 , 韓瑗 與 來濟 以及 褚遂良 的 罪名 不 該 是 謀反 , 而是 朋 黨 。 朋黨 是 常見 名詞 , 但 並 不 是 罪名 。 這 次 事件 , 與 以上 幾 個 人 同時 得罪 的 還 有 前王 皇后 的 舅舅 柳奭 。 《 舊唐書 ‧ 柳奭傳 》 記載 : 「 為 許敬宗 、 李義府 所 構 , 云奭 潛通 宮掖 , 謀行 鴆毒 , 又 與 褚遂良 等 朋 黨 構扇 , 罪 當 大逆 。 高宗 遣使 就 愛州 殺 之 ,籍 沒 其 家 。 」 朋 黨 構扇 , 是 以 大逆 的 罪名 處理 的 。 至於 柳奭 的 其他 罪名 , 如 謀行 鴆毒 之類 , 是 後來 發生 的 事情 。 柳奭 這 一 次 是 從 愛州 刺史 轉為 象州 刺史 , 並 沒有 死 。 象州 即 今 廣西 象州 。 柳奭 離開 愛州 之後 , 褚遂良 被 發往 愛州 當 刺史 。 以 法律 的 名義 , 進行 的 是 政治 鬥爭 。 這 不 是 第一 次 , 更 不 是 最後 一 次 。 來濟 是 中書令 , 韓瑗 是 侍中 , 兩 人 是 中書省 、 門下省 的 長官 。 從此 , 中樞 機構 , 再 沒有 了 他們 的 身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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