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藝術品 。 7 形式 不一 的 藝術 Art not uniform 我們 必須 承認 , 藝術 並 不 只 是 某 一 個 特殊 的 理想 在 造形 上 的 表現 , 而是 藝術家 能 在 造形 上 刻劃出來 的 任何 一 個 理想 的 表現 。 雖然 我 認為 每 一 件 藝術 作品 都 具有 某 種 形式 上 的 準則 或 結構 上 的 統一性 , 但是 我 並 不會 過於 強調 這些 因素 。 因為 當 我們 看到 一 件 活生生 又 能 直接 在 直覺 上 產生 吸引力 的 作品 時 , 如果 想要 對 其 結構 進行 分析 , 反而 會 發現 我們 想 以 一 種 簡單 和 可 闡述 的 公式 來 描述 這樣 的 作品 , 極為 困難 。 就是 那些 文藝復興 時期 的 道學家 們 , 也 必須 接受 ﹁ 沒有 一 件 盡 其 完美 的 作品 , 不 具備 某些 特異 的 比例 ﹂ 這 個 事實 。 8 藝術 和 審美觀 Art and aesthetics 無論 我們 如何 來 定義 美感 , 我們 都 必須 立即 意識到 這 只 屬於 理論 的 層面 。 同時 , 對 美感 的 抽象 描述 也 僅只 是 藝術 創作 中 的 一 個 基本 因素 。 進行 藝術 創作 的 到底 是 些 活生生 的 人 , 他們 受到 生命 中 各 種 激流 衝擊 的 影響 , 在 創作 過程 中 往往 會 歷經 三 個 不同 的 階段 : 首先 是 對 物質 的 品質 , 如 顏色 、 聲音 、 姿態 , 和 許多 更 複雜 難以 定義 的 身體 反應 的 感受 和 辨認 ; 其次 是 將 這樣 的 感受 加以 辨識 組合 , 形成 令 人 愉悅 的 形狀 和 圖案 。 這 兩 個 階段 便 達成 了 ﹁ 美感 ﹂ 的 塑造 。然而 當 這樣 的 組合 能 與 早先 存在 的 情緒 或 感覺 相互 呼應 時 , 就 形成 了 第三 個 階段 , 我們 稱 之為 一 種 情緒 或 感覺 的 表現 。 這 第三 個 層面 , 就 與 克羅齊 所 說 ﹁ 藝術 是 一 種 表現 ﹂ ︵ art is ex pression ︶ 的 想法 相 吻合 。 根據 克羅齊 的 看法 , 表現 是 所有 藝術 創作 的 基礎 。 藝術 的 存在 是 透過 某 種 類似 ﹁ 投胎 ﹂ 的 行為 而 達成 的 ││ 也就是說 當 藝術家 能夠 找到 適當 的 字眼 ︵ 或 其他 媒介 ︶ 來 表達 他 的 情緒 或 心境 時 , 那麼 情緒 和 藝術 表現 便 成 了 一 個 不可 分割 的 有機 生命體 。 克羅齊 並 不 將 那些 具有 特定 形態 美感 的 表現 方式 , 和 那些 不拘 形式 而 被 歸於 醜陋 表現 方式 的 藝術 , 加以 區分 。 不拘 形式 的 表現 方式 並 不一定 稱得上 藝術 。 但 當 它 產生 一 種 令 人 畏懼 或 恐怖 的 感覺 , 強 到 讓 人 震驚 或 感到 超然 時 , 我們 所 面對 的 便 是 一 件 藝術 作品 了 。 隆基內斯 ︵ Dyonysius Longinus ︶ 是 首先 提出 上述 看法 的 人 。 但是 克羅齊 認為 前面 所 說 這 種 ﹁ 修正性 的 美感 ﹂ 只 是 一些 虛假 的 美學 觀念 , 它們 往往 充滿 矛盾 , 除了 呈現 混亂 和 黑暗 虛無 之外 , 一 無所至 。 9 __UNDEF__ 造形 和 表現 Form and expression 人類 具有 一 種 不變 的 特性 , 能夠 和 藝術 的 形式 相 呼應 , 我們 稱之為 ﹁ 對 美 的 感受力 ﹂ 。 這樣 的 感受力 被 人 認為 是 固定 的 。 其中 有所 不同 的 在於 個人 對 藝術 造形 的 詮釋 , 只有 當 藝術 造形 與 個人 貼身 的 感受 相 吻合 時 , 才 能 被 稱為 具有 ﹁ 表現力 ﹂ 。然 而 同樣 的 造形 卻 可能 具備 不同 的 表現 價值 , 不僅 對 不同 的 人 是 如此 , 對 文明 中 的 不同 階段 也 是 如此 。 ﹁ 藝術 的 表現力 ﹂ 是 一 個 十分 模稜兩可 的 字眼 。 它 往往 被 用來 代表 自然 的 情緒 反應 , 然而 藝術家 在 表達 某 種 造形 時 , 所 採用 的 準則 或 限制 , 也 是 一 種 表現 的 模式 。 儘管 我們 可以 把 造形 在 智識 層面 上 加以 分析 , 例如 其 度量 、 平衡感 、 韻律 與 和諧感 ; 但是 它 其實 來自 一 種 直覺 , 而 不 是 一 種 智識 上 的 產物 。 它 是 一 種 在 情緒 指導 策定 下 所 產生 的 結果 。 當 我們 提到 ﹁ 藝術 是 由 意志 促成 的 造形 ﹂ 時 , 所 指 的 並 不 是 絕對 的 智識 活動 , 而 完全 是 一 種 直覺 。 正 因為 如此 , 我們 不能 把 原始 藝術 看 得 比 希臘 藝術 來得 低下 。 儘管 原始 藝術 代表 一 種 早期 文明 , 然而 它 在 造形 表現 的 直覺 上 , 卻 具有 同等 的 重要性 , 甚或 比 希臘 藝術 更為 精細 。 我們 所以 能夠 為 每 一 個 時期 的 藝術 歸劃出 一 個 標準 造形 , 主要 是 能 將 這些 具有 普遍性 的 造形 因素 , 和 那些 只 是 短暫性 的 表現 方式 加以 區分 。 然而 我們 卻 無法 在 評價 上 指出 喬托 ︵ Giotto ︶ 的 作品 在 造形 上 不如 米開蘭基羅 ︵ Michelangelo Buonarroti ︶ 。 喬托 的 作品 也許 不如 米開蘭基羅 的 作品 來得 複雜 , 然而 複雜度 並 不 是 評估 造形 的 準則 。 坦白 地 說 , 我 也 不 知道 該 如何 來 評估 造形 , 除了 採用 與 創作 時 出現 的 一 種 相同 的 直覺 。 10 __UNDEF__ 黃金 定律 The Golden Section 自從 希臘 早期 以來 , 哲學家 就 一直 在 藝術 中 尋求 一 種 幾何 定律 。 他們 認為 既然 藝術 具備 和諧感 ︵ 他們 將 其 與 美感 相連 ︶ , 而 和諧感 又 和 比例 的 協調 相關 , 那麼 理所當然 地 , 便 可以 假設 這 個 比例 應該 是 固定 的 。 數 個 世紀 以來 , 這 個 被 稱為 ﹁ 黃金 定律 ﹂ 的 比例 , 便 為 人們 認為 是 開啟 藝術 之 謎 的 鑰匙 。 這 個 黃金 定律 的 普遍性 , 不僅 被 應用到 藝術 上 , 還 觸及 大自然 , 往往 被 人們 像 宗教 般 地 推崇 。 在 十六世紀 , 不只 一 位 作者 將 它 所 包含 的 三 個 部分 , 喻為 三位一體 ︵ Trinity ︶ 。 它 在 歐幾里德 ︵ Euclid ︶ 的 著作 中 , 也 二 度 以 定理 公式 出現 : 第二 冊 的 定理 11 ︵ 將 一 個 線段 切為 兩 段 , 使得 其中 的 一 小 段 和 整 個 線段 所 形成 的 長方形 面積 , 和 由 另 一 小 段 所 形成 的 正方形 面積 相等 ︶ , 和 第六 冊 的 定理 30 ︵ 將 一 個 線段 切成 兩 段 , 使 其 形成 極端 和 平均 比例 ︶ 。 我們 一般 採用 的 公式 是 : 將 一 個 線段 切為 兩 段 , 其中 較 短 線段 和 較 長 線段 的 比例 , 與 較 長 線段 和 全 線段 的