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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都 是 能 創作 戲劇 的 地方 。 總而言之 , 我們 認為 不能 將 『 戲劇 』 塞進 一元化 、 觀念性 的 場所 。 我們 並非 認定 在 帳篷 裡 演出 才 叫 『 戲劇 』 , 但 就是 希望 把 戲劇 從 『 權威 的 劇場 』 拉出來 , 帶到 人們 共有 、 聚集 的 廣場 , 或者 鄉鎮 的 任何 地方 。 而 能夠 移動 、 可以 旅行 的 帳篷 , 最 合適 了 。 」 對於 「 戲劇 不 該 一元化 」 , 我 亦 有 同感 。 我 想 找找 看 紅 帳篷 和 黑 帳篷 不同 的 特徵 , 最後 發現 有 兩 點 。 正 如 圖 上 所 畫 的 , 黑 帳篷 搭建 時 一 根 樁子 也 不 打 , 完全 靠 兩 部 車 拉開 篷布 。 所以 就 法規 分類 來 說 不 屬於 「 臨時 建物 」 , 那 這 頂 帳篷 算 什麼 ? 據說 相當於 「 停車 」 。 這樣 奇妙 的 帳篷 是 前所未見 , 所以 公家 機關 也 很 困惑 , 不 曉得 該 歸 哪 個 部門 管理 。 說到 困惑 , 各 地 人們 初 見 黑 帳篷 的 怪模怪樣 , 都 投 以 狐疑 眼光 , 不過 , 最近 能 理解 、 共感 的 人 似乎 多起來 了 … … 一般人 是 怎樣 與 「 帳篷 劇場 」 相遇 的 ? 進去 時 有 沒 有 猶豫 ? 看 了 表演 又 有 什麼 感想 ? 一九七六年 七月 十一日 《 宮崎 日日新聞 》 刊登 了 這樣 一 封 投書 。 〈 讓 我 深受 感動 的 黑 帳篷 公演 〉 — — — 鬼塚 今朝 三 行政 書士 . 六十一 歲 . ( 宮崎 神崎 二丁目 ) 「 日前 在 神宮 西苑 看 了 黑 帳篷 劇團 的 演出 , 讓 我 想 了 許多 。 起先 我 對 嬉皮 模樣 的 年輕人 印象 不佳 。 慎重 起見 , 我 還 問 了 一下 裡邊 是否 有 座位 , 結果 說 是 地 上 鋪草席 , 席地而坐 。 帳篷 旁邊 的 小 卡車 上 , 有 個 年輕 女人 ( 應該 是 ) 穿著 髒兮兮 又 鬆垮 的 藍色 作業服 在 賣 票 ; 為 搭 佈景 進進出出 的 年輕人 更 不像話 , 衣服 髒 , 頭髮 長 又 亂 , 我 頓時 擔心 起來 , 說不定 場 內 會 飄 著 陣陣 臭味 。 「 我 心 裡 想 , 凡事 都 有 參考 價值 , 既然 來 了 就 進場 吧 。 沒想到 裡面 擠 得 沙丁魚 罐頭 一樣 , 也 做 了 種種 保持 通風 的 考量 。 驟雨 打 在 帳篷 上 , 演出 開始 了 。 劇情 令 人 費解 , 到底 演 什麼 我 也 沒 看懂 。 但 不可思議 的 是 , 每 一 位 的 演技 都 清楚 呈現 , 非常 具有 震撼力 。 事實 上 , 演出 長達 三 小時 , 但 我 卻 不 覺得 無聊 。 特別 是 裡頭 沒有 明星 , 全體 演員 無論 原先 演技 巧拙 , 全 都 接受 同樣 磨練 , 實在 很 精彩 。 「 簡而言之 , 黑 帳篷 的 演出 非同 一般 , 帶給 我 不可思議 的 感動 。 更 讓 我 吃驚 的 是 隔天 早上 。 我 想 看看 這 群 自由 奔放 的 年輕人 是 怎麼 整裝 出發 的 ? 一早 趕到 西宮 , 除了 意外 還是 意外 。 昨晚 在 暴風雨 中 帶給 觀眾 諸般 激盪 的 黑 帳篷 , 早已 無影無蹤 。 連 個 小 坑 都 沒 留下 。 那些 髒兮兮 ( 抱歉 用上 這 字眼 ) 的 年輕人 居然 如此 瀟灑 啟程 , 能 說 的 只有 佩服 二 字 。 」 六十一 歲 可 說 是 上了年紀 , 這 位 先生 展現出 少見 的 旺盛 好奇心 。 不過 據說 黑 帳篷 到 了 鄉下 , 連 老 奶奶 也 會 去 看 , 所以 我 認為 這 篇 投書 代表 了 對黑 帳篷 戲劇 有所 共鳴 的 人 的 心聲 。 黑 帳篷 之所以 堅持 在 「 公園 和 公有 空地 」 演出 , 一方面 想 與會 有 共鳴 的 人 相遇 , 此外 也 質疑 「 戲劇 為 都市人 壟斷 」 「 將 東京 製造 的 戲劇 單向 配送到 各 地 劇場 就 夠 了 ? 」 況且 眾人 共享 的 「 公共 廣場 」 也 是 搬演 戲劇 的 適當 場所 。 儘管 黑 帳篷 已 舉辦 過 多 次 公演 , 但 各 地 政府 反應 不一 , 有的 爽快 同意 , 有的 則 反對 , 最近 則 多 傾向 允許 … … 例如 沖繩 的 「 黑 帳篷 判決 」 。 那霸 市政府 原 同意 一九七五年 二月 在 城岳 公園 演出 , 卻 臨時 取消 , 且 理由 交代 不清 。 有 一 部 《 都市 公園 法 》 , 各 城市 都 有 依據 此 法 所 擬定 的 條例 。 〈 那霸市 公園 條例 〉 第二 章 所 言 「 進行 下列 行為 須 得 市長 允許 」 , 表演 也 在 其中 。 市長 允許 是 指 「 同意 使用 該 場所 」 , 「 不 允許 」 也 須 說明 理由 。 可是 那 霸 市政府 對 此 不予 回答 , 最終 發展到 上 法庭 解決 。 結果 是 市政府 讓步 , 進行 和解 … … 有的 城市 說 不 出 「 不准 」 , 於是 連 申請表 也 不 給 。 這 很 明顯 是 行政 部門 怠忽 職守 , 將 公有地 私有化 。 若要 問 「 什麼 是 公共物 」 , 涉及 的 層面 可就 多 了 … … 以 各 地 市民 會館 為 例 , 在 管理 優先 的 方針 下 , 果真 能 為 市民 所 用 嗎 ? 建 了 大樓 就 有 文化 , 這 完全 是 錯覺 。 並 未 致力 於 培育出 真正 地方 文化 的 政府 , 工作 是否 太多 ? 包含 以上 種種 疑問 , 黑 帳篷 劇場 將 繼續 在 全 國 各 地 巡演 下去 。 ( 一九八○.六 ) 河童 眼 中 的 __UNDEF__ 刑務所 我 說 「 想 窺看 一下 刑務所 」 , 就 連 律師 朋友 都 說 「 那 可 不 容易 唷 。 」 這 也 難怪 。 那 可 不 是 隨隨便便 就 能 窺看 的 地方 。 打開 《 六法全書 》 , 把 「 見學 」 說成 「 參觀 」 , 寫 得 冠冕堂皇 。 《 監獄法 》 第五 條 , 【 參觀 】 : 「 申請 參觀 監獄 , 只 限於 從事 學術 研究 或 有 其他 正當 理由 者 , 須 向 主管 機關 取得 許可 。 」 亦即 非 「 學術 研究 」 或 無 「 正當 理由 」 即 不 允許 。 然而 看看 最近 的 報紙 和 週刊 , 「 刑務所 」 的 報導 非常 顯眼 。 其中 「 潛入 報告 , 相機 捕捉到 的 刑務所 全貌 ! 」 之類 的 題目 根本 像 譁眾取寵 , 看來 所謂 的 「 正當 理由 」 範圍 很 廣 。 搞不好 … … 於是 調查 了 一下 。 出乎意料 , 新聞界 很 容易 取得 「 參觀 許可 」 。 法務省 矯正局 的 說法 是 : 「 刑務所 原本 不 該 是 對 外 展示 的 公開 設施 , 因為 絡繹不絕 的 來人 容易 影響 收容 者 的 心情 , 進而 帶來 困擾 。 之所以 採取 『 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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