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後 , 史拉文 的 醫師 坦白 告訴 他 , 他 的 身體 生成 了 一 種 非常 值錢 的 東西 , 不 像 莫爾 的 醫師 隱瞞 實情 。 當時 全 世界 的 科學家 都 在 研發 B型 肝炎 疫苗 , 需要 大量 抗體 , 因此 藥廠 很 樂意 高價 購買 史拉文 的 抗體 。 正好 史拉文 也 需要 錢 。 他 靠 打 零工 維生 , 做 過 服務生 和 建築工 , 但 後來 血友病 復發 , 讓 他 再度 失業 。 於是 他 聯繫 實驗室 和 藥廠 , 問 他們 要不要 買 他 的 抗體 , 實驗室 和 藥廠 搶 著 答應 。 史拉文 從 血清 開始 賣 , 一 毫升 最 高 要價 十 美元 , 一 次 最多 五百 毫升 , 只要 有 人 訂購 他 就 賣 。 不過 , 錢 不 是 他 唯一 的 目的 , 他 還 希望 有 人 能 找出 B型 肝炎 的 治療 方法 。 因此 , 史拉文 寫信 給 諾貝爾獎 得主 布倫柏格 ( Baruch Blumberg ) , 他 是 B型 肝炎 抗原 的 發現 者 , 檢驗出 史拉文 抗體 的 方法 也 是 他 發明 的 。 史拉文 授權 布倫柏格 免費 無 限制 使用 他 的 血液 和 組織 做 研究 , 兩 人 多 年 的 合作 就此 展開 。 藉由 史拉文 的 血清 , 布倫柏格 最終 發現 了 B型 肝炎 和 肝癌 的 關聯 , 製造出 第一 個 B型 肝炎 疫苗 , 拯救 了 數百萬 人 的 生命 。 史拉文 意識到 自己 可能 不 是 唯一 可以 賣血 的 病人 , 便 找來 其他 天賦 異稟 的 患者 成立 了 「 基礎 生物 」 ( Essential Biologicals ) 公司 , 後來 更 和 另 一 家 規模 較 大 的 生物 產品 公司 合併 。 史拉文 首開 先例 , 將 身體 轉成 商品 , 引來 許多 人 仿效 。 目前 美國 有 將近 兩百萬 人 販賣 血漿 , 許多 人 更 定期 出售 。然而 , 莫爾 無法 販售 「 莫 」 細胞株 , 因為 那 是 勾爾德 的 專利 。 因此 , 他 在 一九八四年 控告 勾爾德 和 加州 大學 洛杉磯 分校 , 理由 是 欺騙 , 以及 未 經 同意 使用 他 的 身體 做 研究 。 他 還 表示 對 自己 的 組織 擁有 財產權 , 控告 勾爾德 偷竊 。 就 這樣 , 莫爾 成為 歷史 上 首位 訴諸 法律 對 個人 身體 組織 宣示 所有權 , 並 提出 利益 與 損害 訴訟 的 人 。 這 件 案子 的 審理 法官 是 瓦普納 ( Joseph Wapner ) , 這 人 最 有名 的 事蹟 就 是 在 電視 節目 《 人民 法庭 》 ( The People’s Court ) 擔任 法官 。 莫爾 以為 不會 有 人 認真 看待 這 個 案子 , 沒想到 全 世界 的 科學家 驚惶失措 。 假如 組織 樣本 ( 血球 也 包括 在 內 ) 的 財產權 歸 病人 所有 , 那麼 未 經 病人 同意 或 讓渡 所有權 便 取得 樣本 , 就 可能 犯下 竊盜罪 。 媒體 不停 報導 , 引述 律師 與 研究 人員 的 說法 , 表示 莫爾 勝訴 將 會 「 為 科學界 帶來 混亂 」 , 等於 「 為 大學 的 醫師 科學家 敲 了 喪鐘 」 。 他們 認為 提告 將 「 威脅到 以 研究 為 目的 的 組織 共享 」 , 並 擔心 病人 會 為了 暴利 而 阻礙 科學 進步 , 即使 他們 的 細胞 不 像 莫爾 的 細胞 價值 百萬 , 也 會 因為 不實 的 想像 而 拒絕 提供 。然而 , 在 此 之前 就 有 科學家 、 大學 和 生物 科技 公司 為了 爭奪 細胞株 而 告 上 法庭 , 使得 科學 停滯 不 前 。 其中 只有 兩 個 案件 提到 細胞 的 提供 者 , 第一 件 是 一九七六年 的 人類 胚胎 細胞株 所有權 之 爭 ; 最先 培養 該 細胞 的 海夫利克 表示 , 任何 體 外 培養 細胞 的 財產權 都 是 多方 擁有 的 , 包括 培養 細胞 的 科學家 、 資助 研究 工作 的 個人 或 公司 , 以及 原始 樣本 的 「 捐贈 者 」 , 少 了 任何 一方 , 細胞 就 不會 存在 , 也 不可能 販售 獲利 。 不過 此 案 最後 庭 外 和解 , 沒有 成為 判例 , 而 細胞 財產權 由 參與 訴訟 者 均分 , 但 不 包括 細胞 的 「 捐贈 者 」 。 不久 之後 的 另 一 個 案子 也 是 如此 , 一 名 年輕 的 科學家 將 自己 協助 研發 的 細胞株 從 美國 帶回 母國 日本 , 宣稱 他 擁有 財產權 , 因為 原始 細胞 來自 他 母親 。 直到 莫爾 的 案子 登上 新聞 版面 , 美國 大眾 才 曉得 細胞株 利潤 豐厚 。 全 國 報紙 的 頭條 寫道 : 細胞 所有權 引發 棘手 問題 … … 病人 細胞 的 權利 歸屬 何 人 ? … … 誰 告訴 你 可以 賣 我 的 脾臟 ? 科學家 、 律師 、 道德學家 和 官員 爭辯 不已 , 有 人 呼籲 立法 禁止 醫師 未 經 病人 同意 並 告知 可能 利潤 就 私自 取得 或 販售 細胞 , 有 人 則 主張 此 舉 會 造成 研究 物料 短缺 , 使得 醫學 不再 進步 。 最後 , 法官 將 莫爾 一 案 踢出 法庭 , 表示 案子 不 成立 。 諷刺 的 是 , 他 在 裁決書 中 討論 「 莫 」 細胞株 時 , 引用 了 海拉細胞 作為 前例 。 法官 說 , 既然 不 曾 有 人 控告 科學家 培養 和 擁有 海拉細胞 , 就 表示 病人 其實 不 在意 醫師 取走 細胞 發展成 商品 。 法官 認為 莫爾 的 反對 是 特例 , 但 事實 上 , 莫爾 只 是 最早 發覺 這 件 事 有 值得 反對 之 處 。 莫爾 提出 上訴 。 一九八八年 , 加州 上訴 法庭 做出 對 他 有利 判決 。 法官 援引 一九七八年 加州 頒布 的 《 醫學 實驗 中 人類 受 試 者 保護 法案 》 ( Protection of Human Subjects in Medical Experimentation Act ) , 該 法案 要求 人體 實驗 必須 尊重 「 個人 對 自己 身體 該 如何 處置 的 決定權 」 。 法官 寫道 : 「 病人 必須 擁有 最後 的 仲裁權 , 決定 自己 的 身體 組織 何去何從 , 否則 將 形同 廣開 大門 , 讓 人 得以 醫學 進步 為 名 , 行 侵犯 個人 隱私 與 尊嚴 之 實 。 」 然而 , 勾爾德 再 提 上訴 , 並且 贏 了 。 法院 判決 一 改 , 新聞 頭條 也 跟著 反覆 : 法院 判決 細胞 是 病人 的 財產 … … 法院 支持 醫師 有 權 使用 病人 的 組織 莫爾 初次 提告 的 七 年 後 , 加州 最高法院 裁決 莫爾 敗訴 , 成為 細胞 所有權 爭議 的 最終 定論 : 只要 組織 從 體 內 移除 , 無論 是否 經過 患者 同意 , 患者 對於 該 組織 的 一切 權利 便 隨之 消失 。 只要 將 組織 留在 醫師 的 診間 或 實驗室 , 形同 患者 將 之 視為 廢棄物 , 任何 人 都 能 取走 和 販售 。 判決書 表示 , 由於 莫爾 丟棄 了 細胞 , 細胞 就 不再 是 他 身體 的 產物 。 細胞 後來 「 轉變成 」 一 項 發明 , 是 勾爾德 發揮 「 人類 才能 」 與 「 努力 發明 」 所得 的 成果 。 莫爾 沒有 分得 任何 利潤 , 不過 法官