Displaying extended context for query match # 18,447 in text YL20150492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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或是 「 利益 團體 」 __UNDEF__ ( stakeholders ) 。 這 種 缺乏 清楚 界定 的 「 專業 工作者 — 案主 關係 」 , 也 讓 專業 工作者 看待 自己 的 角色 時 , 有所 混淆 並 造成 困擾 。 警察 就 常常 得 強烈 地 捍衛 他們 對 自己 專業 地位 的 感受 , 他們 得 常常 表現出 他們 「 人民 保母 」 的 助人 服務 角色 , 以致 他們 可以 認可 自己 是 在 為 其 「 案主 」 服務 的 。 工程師 、 建築師 、 經理人 和 其他 官僚 組織 中 的 專業 工作者 , 也 都 得 面對 他們 專業 社群 提出 的 爭論 — 如何 在 他們 保持 其 工作 地位 的 同時 , 又 保持 其 專業 工作 者 的 角色 。 而 對於 許多 都市 規劃 者 、 學校 校長 及 組織 諮詢 專家 而言 , 很 迫切 的 問題 就 是 決定 : 「 誰 才 是 案主 ? 」 我 想 , 這 個 問題 的 意義 在於 , 「 我們 該 針對 與 誰 的 關係 來 界定 我們 自己 的 專業 工作者 角色 ? 」 對 專業 工作 者 而言 , 他們 必須 能夠 以 他們 的 特別 知識 提供 好處 給 一些 人 , 而 這些 人 與 他們 的 關係 是 , 可以 讓 專業 工作者 展現 其 權威性 與 其 所 要求 的 專業 自主性 的 。 從 上述 這些 觀察 可 知 , 傳統 的 專業 工作者 與 案主 的 關係 得 要 有所 改變 , 而且 是 隨著 我們 對 專業 知識 了 解 的 改變 而 有所 改變 。 以 傳統 的 實踐 認識論 來 看 , 傳統 的 專業 工作者 — 案主 關係 , 可 說 是 一 個 契約 關係 , 在 一 組 共享 的 規範 下 , 約束 著 彼此 互動 的 模式 。 這些 規範 , 有 些 具有 正式 的 法律 基礎 , 有些 則 屬 非正式 的 默契 , 依循 這些 規範 , 專業 工作者 與 案主 彼此 知道 他們 要 期望 對方 做 些 什麼 。 在 這 傳統 的 專業 契約 中 , 專業 工作者 似乎 同意 以 他 有限 的 專門 能力 提供 服務 給案主 , 並 尊重 案主 對 他 的 信任 , 以及 不能 濫用 專業 關係 所 賦予 他 的 特殊 權力 。 而 案主 則 似乎 是 同意 接受 專業 工作者 的 專業 權威 , 並 服從 專業 的 指示 , 且 支付 應付 的 金額 。 在 一些 非正式 的 契約 中 , 案主 皆 同意 表示出 對 專業 的 順服 , 包括 不 挑戰 專業 判斷 , 不 要求 過多 的 專業 解釋 。 簡而言之 , 他 同意 表現 得 好像 他 尊重 專業 工作者 的 專業 自主性 。 在 這樣 空泛 的 契約 界定 下 , 對 雙方 而言 仍 有 許多 隨意 的 自由 空間 。 案主 可能 表現 或多或少 的 順從 與 配合 , 以及 對 專業 意見 或 大 或 小 的 挑戰 。 相對 的 , 專業 工作 者 也 可能 表現出 對 案主 或多或少 的 同理 與 努力 了解 , 或是 或多或少 地 告知 對方 他 所 擁有 的 相關 專業 知識 。 所有 的 這些 , 可能 都 取決 於 他 對 案主 的 地位 、 財務 能力 , 以及 先前 友誼 關係 或 其他 人情 義務 等 的 認知 而 定 。 在 這 種 傳統 的 契約 下 , 專業 工作 者 對 其 表現 是否 負責任 , 主要 是 來自 專業 同行 的 監督 。 雖然 , 他 是 直接 面對 他 的 案主 ; 但是 通常 案主 沒有 足夠 的 能力 來 判斷 其 表現 。 只有 當 這 契約 被 嚴重 違約 時 , 專業 工作 者 的 責任 歸屬 問題 才 會 在 法律 系統 內 被 評斷 , 就 像是 醫療 糾紛 訴訟 一樣 。 在 責任 歸屬 問題 這 一 廣大 範疇 裡 , 一些 尚未 涉及 違背 法律 的 問題 , 專業 同行 的 監督 是 最 能 判斷 專業 工作者 是否 適當 地 履行 他 專業 契約 的 機制 的 。然 而 , 這 種 「 專業 工作者 — 案主 」 的 關係 通常 被 認為 是 隱晦 不明 的 , 專業 同行 往往 也 沒有 途徑 去 評估 專業 工作者 的 表現 。 機構 本身 缺乏 評估 專業 責任 歸屬 的 機制 , 因此 導致 上述 專業 責任 歸屬 的 種種 問題 , 如 養護院 弊案 中 醫療 保險 制度 被 濫用 圖利 , 以及 一些 律師 的 行徑 違背 了 專業 契約 的 倫理 。 在 這些 已 被 公開 的 弊案 中 , 專業 違規 的 事實 被 曝光 , 這 表示 底下 還 有 一些 檢核 責任 歸屬 的 機制 在 運作 。 更 令 人 擔心 的 是 , 還 有 更 廣大 未 被 曝光 的 諸多 違背 專業 契約 的 事實 存在 , 而 現有 的 檢核 機制 是 不足以 檢驗 的 。 傳統 專業 契約 中 最 典型 的 就 是 , 醫生 與 病人 以及 律師 與 案主 之間 的 關係 。 在 這 類 關係 裡 , 專業 工作 者 的 地位 、 權威性 及 自主性 都 是 非常 穩固 的 。 至於 一些 所謂 比較 次級 的 專業 , 如 牧師 、 教師 、 社工 等 , 其 專業 工作者 與 案主 之間 的 契約 可能 沒有 前者 來得 安全 穩固 , 但 也 通常 會 以 醫師 與 病人 的 關係 或 律師 與 案主 的 關係 為 典範 , 極力 仿傚 之 。 專業 的 激進 批判 者 對於 專業 工作者 與 案主 的 關係 注入 了 一些 重要 的 意涵 。 由於 激進 的 批判 者 否認 了 專業 者 權威性 及 案主 服從性 之 合法性 , 他們 同時 也 否認 了 專業 傳統 契約 中 最 基本 的 元素 。 他們 讓 案主 與 專業 工作者 處於 一 個 倒過來 的 關係 。 他們 堅持 維護 病人 、 犯人 、 社福 邊緣人 的 權利 , 企圖 幫 案 主 建立 一 種 倒轉式 的 專業 平等 。 他們 讓 案主 能夠 抗拒 專業 工作者 對 他們 的 控制 。 換句話說 , 這 種 創造 「 公民 專業 者 」 ( citizen pr of essionals ) 的 運動 , 是 一 種 想要 以 新 專業 契約 取代 傳統 契約 的 努力 , 而 在 這 種 新 契約 中 , 專業 服務 的 交換 與 報酬 是 發生 在 一般 人民 , 而 非 專業 工作者 與 案主 之間 的 。然 而 , 這 種 補救 策略 也 有 它 的 缺點 。 當 這些 倡議 者 組織 案 主 捍衛 他們 的 權利 , 免於 被 專業 過度 的 控制 時 , 這些 被 組織 起來 的 倡議 團體 以及 一些 反對 的 歷程 , 卻 都 有 可能 也 變成 與 不 好 的 傳統 專業 實踐 一樣 , 具有 控制性 與 非 反映性 。 例如 那些 為 窮人 講話 的 律師 們 , 可能 認為 解決 目前 住屋 問題 的 辦法 是 「 去除 那些 地主 對 租戶 們 的 剝削 」 , 因此 他們 可能 提供 了 合法 的 捍衛 途徑 , 抗議 地主 們 對 這些 弱勢 者 的 圖利 企圖 , 然而 他們 同時 也 激發 了 一 種 激進 的 思維 正統 , 以致 忽略 了 住屋 問題 的 深層