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理由 ; 二 是 他們 不 信任 居 少數 的 土裔 ; 三 是 他們 曉得 希裔 塞浦路斯 共和國 早已 得到 國際 承認 , 塞浦路斯 是否 統一 都 不會 影響到 它 加入 歐盟 。 > 打從 一 開始 就 普遍 受到 承認 , 然後 放棄 部分 主權 , 如 西歐 的 情況 , 是 一 回 事 。 在 主權 還 有 爭議 的 情況 下 要 放棄 它 , 如 北京 和 台北 的 關係 , 則 又 是 另 一 回 事 。 兩岸 爭論 的 重心 是 在 台灣 的 政治 權力 之 性質 — — 或許 連 中國 本身 政治 權力 的 性質 也 有 可以 爭辯 的 地方 。 近年 的 歷史 讓 西歐 對 主權 或許 不再 那麼 重視 , 但 並 不 是 完全 捨棄 主權 。 在 中國 , 基於 歷史 的 原因 , 依然 死抱 著 主權 不 放 。 戴傑 指出 : 「 以 民族 國家 為本 的 主權 此 一 強大 的 傳統 觀念 — — 發源 自 西發利亞 、 在 十九世紀 中國 與 西方 不 痛快 的 相逢 之 際 達到 全盛 — — 在 當今 的 中國 特別 強烈 , 繼續 對 兩岸 關係 的 政治 投下 陰影 。 」 8 雙拼 複合式 洋房 主權 議題 牽扯到 好幾 個 不同 的 元素 : 法律 地位 、 領土 所有權 、 管轄 與 控制 、 經濟 和 社會 互動 , 以及 國際 環境 等 。 借用 雙拼 複合式 洋房 ( duplex house ) 做 比方 來 看 兩岸 關係 , 或許 有助於 同時 理解 這些 元素 。 ?
雙拼 複合式 洋房 在 一九五○ 、 六○年代 的 美國 城郊 相當 常見 。 所謂 雙拼 複合式 洋房 就 是 同 一 個 實體 結構 , 但 有 兩 戶 個別 的 住家 , 各自 有 客廳 、 廚房 、 臥室 等 , 但 彼此 共有 一 堵 內 牆 。 每 個 單元 由 不同 的 家庭 擁有 , 通常 他們 唯一 的 共同點 就 是 彼此 居住 空間 近在咫尺 。 我們 想像 有 一 棟 雙拼 複合式 洋房 叫做 「 中國 」 。 中華 人民 共和國 這 一 「 家 」 住 一 戶 , 中華民國 這 一 「 家 」 住 另 一 戶 。 兩岸 關係 的 演進 可以 拿 下列 的 比喻 來 敘述 : 一九五○ 、 六○年代 , 兩 「 家 」 家長 各自 宣稱 對 整 個 實體 結構 具有 所有權 , 把 另 一 家 視為 非法 侵佔 入住 。 兩 家人 之間 互 不 往來 , 各自 在 其 大家長 鐵腕 統治 之下 過日子 。 他們 唯一 意見 一致 的 事 是 : 雙方 都 認為 兩 戶 住家 是 整 個 結構體 不可 分割 的 一 部分 ; 他們 意見 歧異 之 處 則 在於 誰 擁有 這 個 結構體 。 中華民國 這 一 家 比較 成功 地 得到 鄰居 支持 它 的 主張 。 絕大多數 鄰居 承認 它 是 整 棟 房子 的 主人 , 也 尊重 它 的 要求 , 不 和 中華 人民 共和國 這 一 家 來往 。 他們 接受 它 以 此 一 雙拼 複合式 洋房 的 代表 身分 參與 社區 事務 。 鄰居 當中 美國 這 一 家 在 政治 上 、 實質 上 都 保護 中華民國 這 一 家 。 但是 鄰居 的 意見 在 一九七○年代 變 了 調 。 社區 裡 新蓋 了 許多 房子 ( 殖民地 獨立 為 國家 ) , 他們 的 領導人 認同 中華 人民 共和國 這 一 家 的 觀點 , 接受 它 擁有 整 棟 房子 、 應該 代表 它 參與 社區 事務 。 他們 大體 上 尊重 中華 人民 共和國 大家長 的 要求 , 和 中華民國 這 一 家 只有 低層級 的 接觸 。 因為 看到 和 中華 人民 共和國 這 一 家 來往 有 利益 , 即使 是 美國 這 一 家 也 同意 採取 這些 作法 , 只 是 它 選擇 繼續 負責 中華民國 一 家 的 安全 。 一九八○年代 發生 了 兩 件 事情 。 第一 , 兩家人 發現 在 結構體 共有 的 那 面 內 牆 上 有 一 道 門 。 他們 逐漸 彼此 有 了 接觸 , 分享 、 交換 彼此 擁有 的 東西 。 兩 家 成員 開始 問 : 他們 的 積極 互動 是否 可能 緩和 兩 家 家長 對 誰 擁有 結構體 的 爭吵 ? 中華 人民 共和國 的 家長 甚至 認為 此 一 接觸 , 加上 鄰居 意見 的 轉變 , 使 他 佔 了 上風 。 他 向 中華民國 家長 提議 : 如果 中華民國 家長 接受 中華 人民 共和國 這 一 家 擁有 整 個 結構體 , 他 可以 允許 中華民國 這 家人 繼續 住在 他們 的 單元 、 不 受 打擾 , 並 可 參與 一 部分 社區 事務 。 當然 他 希望 中華民國 一 家會 盡情 投入 透過 內 牆 的 互動 , 因而 拋棄掉 對 其 單元 所有權 、 以及 其 家人 如何 和 鄰居 互動 的 關切 。 另 一 個 發展 發生 在 中華民國 這 家人 之內 。 大家長 決定 允許 以 更 開明 的 方法 來 達成 家事 決議 。 某些 成員 因為 痛恨 從前 家長 的 專制 , 提出 另 一 個 更 激進 的 方法 : 他們 認為 , 家人 應該 停止 宣稱 自己 擁有 整 個 結構體 , 這 是 個 荒謬 的 主張 。 家人 應該 承認 中華 人民 共和國 那 一 家 擁有 他們 的 住家 , 但 只有 那 部分 而已 。 中華民國 一 家 應 改名為 台灣 , 宣示 只 對 自己 這 部分 住家 具有 所有權 , 這 份 財產 和 中華 人民 共和國 那 份 財產 毫無 任何 法律 瓜葛 。 可想而知 , 此 一 新 方案 不能 讓 中華 人民 共和國 那 一 家 高興 , 就算 是 台灣 這 家人 當中 也 還 有 人 依然 認為 我們 是 整 個 結構體 的 所有人 , 他們 同樣 也 不 滿意 。 一九九○年代 初 , 兩 家 大家長 開始 彼此 講話 了 。 他們 需要 解決 穿過 內 牆 的 門戶 來來往往 所 產生 的 一些 實際 問題 ; 他們 也 試探 是否 有 可能 解決 所有權 的 爭端 。 中華民國 大家長 採取 重要 的 一 步 , 宣布 承認 中華 人民 共和國 大家長 是 他們 那 一 單元 的 合法 主人 , 不 是 非法 侵佔 入住 。 可是 , 他 堅稱 兩 家 家長 地位 平等 , 他 不 預備 承認 中華 人民 共和國 家長 是 整 個 結構體 唯一 的 所有權人 。 他 也 宣稱 有 權利 走進 街坊 , 不需 得到 中華 人民 共和國 家長 的 批准 即可 參與 社區 會議 和 活動 。 中華 人民 共和國 的 新 家長 不 理睬 他 的 主張 , 因此 中華民國 家長 決定 要 走進 街坊 , 果真 就 到 了 美國 這 一 家 拜訪 。 這一來 , 在 街坊 間 製造 了 一些 緊張 , 而 中華 人民 共和國 家長 因此 認定 中華民國 家長 反對 以 和睦 方式 解決 所有權 爭議 , 真正 想要 的 是 製造 兩 個 合法 的 個別 住家 。 台灣 這 一家人 愈來愈 堅持 它 是 其 單元 的 唯一 合法 所有權人 。 它 長久以來 就 堅稱 其 家長 的 法律 地位 與 中華 人民 共和國 的 家長 相等 。 中華民國 家人 裡頭 對 是否 及 如何 解決 所有權 爭議 有 互相 衝突 的 看法 。 少數 人 依然 堅持 希望 把 兩 部分 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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