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表達 , 使 衝突 的 能量 更形 惡化 。 即使 對 哭泣 中 的 小 嬰孩 , 我們 也 會 輕拍 其 身體 , 口 中 直 唸 「 惜惜 」 , 這 種 無意 間 的 肢體 語言 也 是 在 阻止 嬰兒 傷心 之 情 的 表達 。 顯然 我們 很少 能 知道 孩子 的 感覺 。 因此 , 溝通 的 第一 步 , 就 是 直接 表達 我們 對 孩子 感覺 的 接受 。 「 我 知道 ! 」 「 我 理解 ! 」 「 我 接受 。 」 只是 面對 衝突 的 第一 步 , 衝突 仍 在 那兒 , 尚未 解決 。 接著 是 誠實 地 表達 大人 的 感覺 , 讓 兩 股 能量 直接 面對 陰陽 的 衝突 , 也 是 和諧 的 開始 。 但 直接 、 真誠 又 簡單 的 表現 自己 的 能量 , 對 大人 而言 並 不 那麼 簡單 。 習慣 用 包裝 來 思考 的 大人 , 總 喜歡 將 衝突 的 責任 丟給 孩子 。 父母親 很少 能夠 尊重 孩子 , 對 缺乏 反抗 力量 的 幼兒 , 用 的 都 是 指責 、 批評 、 控制 。 我們 總是 說 你 最 笨 了 、 你 最 不 聽話 、 你 最 會 吵鬧 了 、 你 最 會 說 謊話 了 。 所以 表達 真誠 的 溝通 , 讓 孩子 客觀 而且 正確 的 理解 大人 的 感覺 , 重點 是 要 用 「 我 」 作為 開始 。 只要 句子 中 有 「 你 」 , 便 很 容易 陷入 指責 。 不 是 「 你 最 笨 」 , 是 「 我 不 同意 」 或 「 媽媽 不 同意 」 。 不 是 「 你 最 不 聽話 」 , 而是 「 我 生氣 了 ! 」 或 「 媽媽 很 傷心 」 。 不 是 「 你 最 吵 , 你 最 會 搗蛋 」 , 而是 「 我 需要 安靜 」 或 「 媽媽 需要 休息 」 。 不 是 「 你 說謊 」 , 而是 「 我 無法 相信 你 對 我 所 說 的 … … 」 「 我 非常 希望 你 能 讓 我 相信 」 。 表達 大人 的 感覺 和 期待 , 但 要 真誠 和 客觀 。 這樣子 孩子 才 能 了解 , 進而 才 有 溝通 的 可能 。 「 溝 」 了 必須 能夠 「 通 」 , 溝 了 不 通 就 會 形成 代溝 。 要 通 就 要 讓 彼此 的 能量 交流 。 交流 需要 時間 , 衝突 的 解決 需要 等待 。 因為 溝通 不 是 一 次 就 能 解決 , 面對 親子 衝突 , 持續 溝通 將 是 唯一 的 解決之道 。 溝通 沒有 輸贏 , 只 有 真誠 的 親子 關係 , 相互 理解 對方 的 感覺 。 正確 的 親子 關係 , 需要 高度 的 關懷 及 耐心 。 有時 我們 會 看到 , 弟弟 搶 了 哥哥 的 東西 , 哥哥 跑到 媽媽 跟前 告狀 。 這時 媽媽 常 不耐煩 地 說 , 大 的 讓 小 的 , 吵 什麼 ? 有 什麼 好 吵 的 。 結果 自然 是 兄弟 兩 人 打成 一 堆 , 鬧成 一 團 , 媽媽 也 只好 兩 個 都 處罰 了 。 這 就 是 愚蠢 又 錯誤 的 親子 互動 。 哥哥 來 告狀 , 媽媽 要 坦然 地 接受 他 的 生氣 , 進而 表達 媽媽 的 立場 。 例如 「 我 知道 你 很 生氣 。 只要 東西 是 你 的 , 就 是 你 的 , 等一下 我們 便 去 拿回來 ! 」 感覺 被 接受 了 , 東西 又 可 拿回來 , 哥哥 自然 心安 了 , 也 不再 吵 了 。 這時 媽媽 再 指導 哥哥 理解 弟弟 的 感覺 。 例如 「 你 看 弟弟 玩 得 好 開心 , 這 玩具 一定 很 好玩 , 對 不 對 ? 我們 能不能 幫助 弟弟 呢 ? 」 心安 的 哥哥 自然 比較 慷慨 , 經常 會 表示 , 「 那 就 借 他 玩 半 個 小時 吧 ! 」 不過 半 個 小時 後 , 媽媽 也 要 主動 和 弟弟 溝通 , 要 弟弟 感謝 哥哥 借 他 玩 的 心意 。 我們 在 速食店 中 , 經常 可 看到 孩子 哭鬧 著 要 喝 大 杯 的 飲料 , 而 媽媽 不准 並 大聲 吼罵 , 拉 著 孩子 離開 。 其實 在 家 裡 出門 前 , 便 應 先 溝通好 , 孩子 想 吃 什麼 、 喝 什麼 ? 大 杯 的 、 小 杯 的 , 媽媽 允許 的 標準 是 什麼 ? 親子 間 先 溝通好 再 出門 , 到 速食店 只要 依 約定 來 就 可以 了 , 根本 不用 爭吵 。 親子 關係 是 持續 不斷 的 互動 , 只 有 正確 的 溝通 , 才 有 正確 的 親子 關係 。 2 身為 老師 老師 的 責任 在 創造 孩子 自由 的 學習 空間 , 學習 需要 時間 , 每 個 孩子 所 需要 的 時間 不 一樣 , 身為 老師 必須 有 足夠 的 耐心 及 信心 。 沒有 任何 作 老師 的 人 不 喜歡 、 不 希望 別人 尊重 他 , 特別 因為 老師 異於 一般人 的 職責 ── 傳道 、 授業 、 解惑 也 。 一 日 之 師 , 一 世 之 恩 , 老師 的 社會 功能 總是 被 誇大 的 渲染 著 。 只要 老師 的 作為 沒有 明顯 違法 , 不論 合不合理 總是 被 接受 的 。然 而 , 為什麼 我們 這些 平凡人 披上 了 「 老師 」 這 層 外衣 , 就 可 被 尊為 偉大 的 人 , 「 老師 」 這 個 角色 到底 是 什麼 意義 呢 ? 過去 總 以 兩袖清風 、 春風化雨 來 形容 老師 職業 的 清高 , 只要 精神 不要 物質 ; 不 計較 待遇 、 福利 , 只要 熱情 在 工作 上 , 愛護 下 一 代 , 教養 下 一 代 。 只 問 耕耘 , 不 問 收穫 , 這樣 老師 教出來 的 學生 , 完全 不會 有 貪念 , 自然 也 不會 帶來 任何 問題 。 如此 的 老師 的確 值得 尊敬 。 但是 你 和 我 , 真的 是 這樣 的 老師 嗎 ? 兩袖清風 , 大概 是 三十 年 前 的 往日 舊事 了 。 如果 勉強 以 待遇 來 衡量 , 大概 只有 私立 幼教 的 老師 最 相符 , 她們 大多 待遇 不 多 , 卻 承擔 辛苦 的 保育 幼兒 工作 。 不過 她們 也 沒有 多少 人 真的 對 工作 有 熱情 , 大多 是 莫名其妙 闖進 這 圈子 , 又 為了 餬口 而 勉為其難 的 留在 工作 崗位 上 , 所以 能夠 快樂 承擔 這 份 工作 的 似乎 不 多 。 其他 的 老師 , 包括 公立 的 幼兒園 老師 , 待遇 和 其他 行業 相比 已 屬 中上 , 又 有 寒暑假 、 各 種 福利 、 退休金 , 雖 稱不上 兩 手 黃金 , 但 兩 袖 也 不再 只是 清風 了 。 很多 大學 教授 , 專業 老師 , 加上 研究費 , 生活 算是 相當 安定 又 享受 了 。 這樣 的 條件 , 老師 的 工作 應該 作 得 更 好 才 對 。 但 只要 看到 青少年 問題 愈來愈 多 , 加入 幫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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