Displaying extended context for query match # 19,370 in text YL20160047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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難 遇到 。 優柔寡斷 、 反覆無常 , 固然 與 一 個 人 的 性格 有關 , 但 也 多半 是 因為 他 對 要 辦 的 事情 一無所知 或 所 知 甚少 。 無知 的 人 , 耳朵根 軟 , 覺得 誰 說 的 都 有 道理 ; 無知 的 人 , 判斷力 差 , 不 知道 何者 當 聽 、 何者 當 拒 。 如果 無知 的 人 只是 在 家務事 上 優柔寡斷 那 也 罷了 , 若是 他 還 當 著 一 任 官 , 管 著 一 片 地方 , 那 地方 的 老百姓 可就 要 受苦 嘍 。 新 百喻經 7 懸計 ︻ 原典 ︼ 奇智 國君 好奇 計 , 年 必 數 下 詔 徵 之 。 其 詔 曰 : ﹁ 奇 智 之 國 , 多 奇謀 之 士 ; 奇謀 之 士 , 多 奇巧 之 計 。 朕聞 : 奇計 興邦 。 是 天 欲 興 我 奇 智 也 。 咨爾 臣民 , 人 獻 一 計 , 毌使 朕 空有 興邦 之 忱 也 。 欽 此 。 ﹂ 詔 初 下 , 臣民 踴躍 , 得 計累萬 。 國君 大喜 , 令 內侍 以 白綾 裹 之 , 黃絹 包 之 , 紅 束 之 , 懸 於 勤政殿 , 朝夕 瞻仰 , 曰 : ﹁ 朕 有 奇 計 累 萬 , 邦 可 興 也 。 ﹂ 未 幾 , 詔 又 下 , 謂 累萬 之 計 猶 不足以 興邦 , 令 臣民 再 逞 奇思 。 於是 , 又 得 數千 , 復 以 白綾 裹 之 , 黃絹 包 之 , 紅 束 之 , 懸 於 勤政殿 , 朝夕 瞻仰 , 曰 : ﹁ 朕 之 奇 計 復 加 數千 , 邦興 有 日 矣 。 ﹂ 如是 數 年 , 奇計 數萬 , 皆 白綾 、 黃絹 、 紅 , 懸於 勤政殿 。 國君 之 計 愈 多 , 而 民 之 情 愈 冷 、 思 愈 竭 , 詔數 下 亦 難得 一 計 矣 。 國君 孜孜然 以 喜 , 曰 : ﹁ 國 之 計 盡 在 是 矣 。 ﹂ 乃 朝夕 瞻仰 , 樂此不疲 。然國 猶 是 也 , 民 猶 是也 , 奇計 亦 猶 懸於 勤政殿 也 。 ︻ 解說 ︼ 竹籃 打 水 奇智國 的 國君 真 是 個 妙人兒 。 他 知道 一 個 國家 要 治理 得 好 , 必須 群策群力 ; 他 也 知道 智慧 並 不 都 在 國君 自己 的 腦袋 裡 , 臣工 百姓 中 有 不少 好 主意 、 好 辦法 。 因此 他 多 次 下詔 , 發動 了 獻計 獻策 的 活動 。 活動 很 有 成效 , 獻上 的 計策 有 幾萬 條 。 接理 說 , 奇智 國君 下 一 步 應該 把 那 數萬 條 計策 加以 研究 、 篩選 , 看看 哪些 是 可行 的 , 哪些 是 不 可行 的 ; 哪些 是 立即 要 行 的 , 哪些 是 稍 緩 再行 的 ; 哪些 是 全部 可取 的 , 哪些 是 部分 可取 的 , 然後 分別 輕重緩急 , 逐步 推行 , 這 才 不 枉 了 獻計 獻策 那 一 番 辛苦 。 然而 這 位 國君 不然 。 他 把 所有 的 計策 都 用 白綾 黃絹 包裹 起來 , 再 用 紅色 絲帶 結紮 起來 , 掛 在 殿堂 大樑 之上 , 每 天 仰頭 觀賞 , 像是 欣賞 一件件 骨董 一樣 。 建國 興邦 之 計 , 一旦 成 了 骨董 , 便 統統 成 了 無用 之 物 , 因為 一切 計畫 、 規劃 、 措施 、 辦法 , 只有 經過 實施 , 才 能 變為 現實 。 這樣 , 奇智 國君 儘管 發動 了 獻計 獻策 活動 , 奇智國 的 臣民 儘管 絞盡腦汁 提出 了 無數 建議 , 但是 他們 誰 也 沒 能 享受到 智慧 的 果實 。 怪 誰 呢 ? 自然 要 怪 那 位 光說不練 的 國君 。 如果 缺少 行動 的 能力 , 一切 計畫 都 不過 是 紙 上 的 畫餅 。 治國 安邦 , 推 而 廣 之 , 世間 一切 事情 , 單 靠 空話 敷衍 , 只 會 落得 個 竹籃 打水 ││ 一 場 空 。 新 百喻經 8 過 河 ︻ 原典 ︼ 山陽西七里 許 , 有 橋 臥波 。 橋 極 狹 , 才 通人 , 負笈 荷擔 者 屢 爭 道 焉 。 一 日 , 有吏 與 農爭道 , 訟 於 令 。 令 曰 : ﹁ ﹃ 民 為 邦本 ﹄ , 民先 之 。 ﹂ 次日 , 秀才 與 農會 於 橋 。 農倚 ﹁ 邦本 ﹂ 先行 , 秀才 不許 , 曰 : ﹁ 爾 ﹃ 邦本 ﹄ , 某 亦 ﹃ 邦本 ﹄ , 何此 ﹃ 邦本 ﹄ 不若 彼 ﹃ 邦本 ﹄ 哉 ? ﹂ 復 訟 於 令 。 令 曰 : ﹁ 士 農工商 , 士 為 四民 之 首 , 宜 先 。 ﹂ 又 明日 , 吏 與 秀 才 遇 於 橋 , 亦 以 爭 道訟 。 令 曰 : ﹁ 士 以 吏 為 師 , 師 先 之 。 ﹂ 復 明日 , 秀才 與 吏 與 農 齊集 橋頭 , 各 舉令 之 言 以 爭先 : 農 先 於 吏 , 吏 先 於 秀才 , 秀才 先於 農 , 爭訟 紛紜 , 日 中不決 。 謁於 令 , 令 茫然 , 曰 : ﹁ 余 言 必 有 據 , 何 前 聖 之 言 亦 矛盾 若 此 ! ﹂ ︻ 解說 ︼ 誰 在 製造 矛盾 過 橋 , 本 不 是 什麼 大不了 的 事 。 橋 狹 人 多 , 相互 謙讓 一些 , 不 難 通過 。 就算 誰 也 不肯 相讓 , 只要 訂出 一 個 合理 的 制度 , 大家 切實 遵守 , 也 可以 建立起 一定 的 秩序 。 ︿ 過 河 ﹀ 中 那 種 聚訟紛紜 的 混亂 情況 , 完全 是 人為 製造 的 麻煩 。 那麼 , 是 誰 在 製造 麻煩 呢 ? 有 人 說 , 是 農夫 、 秀才 和 那 個 衙吏 。 如果 衙吏 農夫 不 爭道 , 互諒 互讓 , 也 就 不會 有 什麼 ﹁ 邦本 ﹂ 不 ﹁ 邦本 ﹂ 了 。 沒有 ﹁ 邦本 ﹂ 之 爭 , 也 就 不會 有 ﹁ 四民 之 首 ﹂ 一 說 了 , 同樣 的 道理 , ﹁ 以 吏 為 師 ﹂ 也 鬧 不 起來 了 。 就 是 因為 他們 爭先恐後 , 互 不 相讓 , 才 會 鬧 到 聚訟紛紜 的 地步 。 也 有 人 說 , 橋 窄 人 多 , 總會 有 矛盾 。 不 為 這 件 事 吵 , 就 為 那 件 事 吵 。 要緊 的 是 有 一 個 負責 的 、 有 能力 的 、 有 效率 的 仲裁 機構 來 及時 裁決 。 縣令 本來 應該 實施 仲裁 之 責 , 可惜 那 個 山陽 縣令 只 會 掉 書袋 , 之乎者 也 地 把 不同 的 原則 用於 過 河 先後 的 矛盾 上 , 結果 越 攪和 越 亂 。 事情 就 是 被 那 個 糊塗 縣令 搞壞 的 。 無論 處理 什麼 事情 , 必須 有 一 個 共同 的 準則 , 今天