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了 三十多 兩 銀子 疏通 , 在 省 布政使司 納 了 個 「 掛名書吏 」 , 得以 免役 。 其次 , 書吏 的 社會 地位 高於 一般 的 百姓 。 僅 就 衣著 而言 , 就 可以 和 平民 不同 。 法律 上 他們 可以 穿 長衫 ( 不過 顏色 只 能 是 黑色 的 ) , 和秀 才 一樣 結 一 根 長長 的 「 儒絛 」 衣帶 , 腳蹬 靴子 。 普通 百姓 只 能 穿 短衫 、 穿 高幫鞋 。 明朝 時書吏頭 戴 一 種 有 著 前仰後 俯方 頂 的 帽子 , 兩旁 還 伸出 一 對 小 翅 , 有點 像 官員 的 烏紗帽 。 走 在 路 上 儼然 高人一等 。 更 重要 的 是 , 書吏 有 著弄權 的 好處 , 可以 滿足 人們 的 權勢 欲望 。 最後 , 書吏 畢竟 是 步入 特權 階層 的 一 個 門道 , 儘管 這 個 門道 已 被 壓縮 得 非常 之 艱難 , 可 仍然 還是 通往 作官 的 一 條 小路 。 明朝 制度 規定 , 書吏 在 服役 供職 一定 年限 後 , 經 考核 無 過錯 , 即為 「 考滿 」 , 獲得 作官 的 出身 。 起初 朝廷 各 衙門 書吏 考滿 要 五 、 六 年 , 地方 衙門 書吏考滿 要 九 年 , 以後 改為 朝廷 五 年 、 地方 六 年 。 而且 出身 的 資格 按照 書吏 所 供職 的 衙門 的 規格 而 定 , 比如 一 品官 衙門 書吏 「 提控 」 考滿 得 從 七品 的 出身 , 按照 從 七 品官 職 候 缺 排隊 補官 。 以下 遞減 , 如 五品官 衙門 供職 的 「 司吏 」 考滿 得 從 九品 出身 。 六 品 至 九 品官 衙門 典吏 考滿 後 都 只 能 獲得 未 入流 出身 。州縣 衙門 的 書吏 如果 想 當 大 一點 的 官 , 就 必須 想 辦法 轉到 高級 衙門 去 供職 。 按照 規定 , 書吏 每 三 年 一 考 , 轉補 上級 衙門 書吏 。 如 知縣 衙門 裡 的 司吏 三 年 考核 通過 , 轉至 上級 五品 或 六 品官 的 州 衙門 供職 為 典吏 , 再三 年 轉 府衙 供職 , 再三 年 轉 省 布政 使司 供職 。 依 此 類推 , 爬到 一 品官 衙門 總 要 二十多 年 。 不過 有 主官 的 推薦 、 受到 朝廷 的 獎勵 、 或 出錢榖 捐納 , 都 可以 縮短 這 個 考升 、 考滿 的 年限 。 明代 小說 《 醒世恆言 》 第三十六 卷 「 蔡瑞虹 忍辱 報仇 」 中 , 說 ﹕ 「 大凡 吏員 考滿 , 依次 選去 , 不 知 等上 幾 年 。 若 用 了 錢 , 挖選 在 別人 前面 , 指 日 便 得 做官 , 這 謂 之 ﹃ 飛過 海 ﹄ 。 」 並且 說 , 「 紹興 地方 慣做 這 項 生意 , 所以 天下 衙官 , 大半 都 出 紹興 。 」 陋規 五十九 項 再次 , 書吏 的 收入 也 是 相當 可觀 的 。 雖然 官府 發放 的 役俸 、 工食 少 得 可憐 , 但是 按照 不 成文 的 陋規 , 書吏 每 幹 一 件 稍稍 涉及到 錢財 、 或者 是 要 由 他們 出面 的 政府 事務 , 都 要 從中 得到 點好處 , 算是 沒有 明文規定 的 「 手續費 」 。 這 在 嚴格 意義 上 當然 是 違法 , 不過 全 靠 役俸 、 工食 , 就 沒有 人 願意 幹 書吏 這 一 行 了 。 明 清 兩 代 統治 者 對 此 總是 睜 一 隻 眼 、 閉 一 隻 眼 。 只有 像 海瑞 這樣 的 硬 骨頭 清官 才 敢 對 陋規 開刀 , 他 在 當 浙江 淳安 知縣 時 , 一 次 就 革除 本 衙門 官員 、 書吏 的 陋規 五十九 項 , 他 自己 以身作則 , 終年 吃素 , 不 拿 一 毫 俸祿 以外 的 錢財 。 這 才 把 書吏 的 陋規 給 破掉 一時 。 明 清 時 書吏 還是 社會 上 一些 識字人 的 不錯 的 出路 , 以至於 實際 上 書吏 的 位置 都 要 用 錢 買 的 , 付出 一 筆 幾十兩 甚至 上百 兩 銀子 的 「 頂首銀 」 才 能 名登 卯冊 。 2 官 清 似 水 , 吏猾 如 油明 清州縣 長官 和 書吏 之間 總是 存在 著 一 種 貓 鼠 關係 , 既 要 靠 書吏 辦事 , 又 要 時刻 提防 書吏 搗亂 。 其 結果 是 貓 和 鼠 誰 都 吃不了 誰 , 呈現 均勢 共存 的 局面 。 這 種 關係 首先 是 因為 政治 、 法律 的 要求 。 原來 在 戰國 秦漢 時 官吏 一體 , 總稱 都 是 「 吏 」 , 官稱 「 長吏 」 , 書吏 稱 「 小吏 」 。 官 和 吏 之間 也 沒有 萬里長城 , 大多數 官員 都 是 從 書吏 升遷 上來 的 。 《 漢書 》 中 記載 的 漢代 名臣 有 二十三 人 是 刀筆 起家 。 自 東漢 魏 晉察 舉選官 的 興起 , 特別 是 「 九品 中正法 」 , 使得 官 和 吏 逐漸 成為 兩 個 階層 。 隋 唐 實行 科舉選官 制度 後 , 官 和 吏 才 形成 了 一 條 難以 逾越 的 鴻溝 。 官 與 吏 的 矛盾 鴻溝 元朝 時 書吏 又 一 次 成為 官員 的 主要 來源 , 但 由於 吏治 腐敗 , 導致 社會 矛盾 激化 。 這 個 歷史 教訓 對 明 初 的 統治 者 留下 深刻 印象 。 明太祖 朱元璋 多 次 表示 不能 讓 書吏 掌權 , 他 編定 的 特別 刑事 法令 《 大誥 》 , 從 重 處罰 犯法 的 書吏 。 他 的 主要 謀臣 劉基 專門 寫 了 《 官箴 》 儆戒 官員 , 其中 說 ﹕ 「 人 有 恆言 , 遇吏 如 奴 。 豎 防 固堤 , 猶 恐 或 窬 。 」 提醒 官員 要 把 書吏 當作 奴婢 , 時刻 加以 提防 。 在 明太祖 手定 的 《 大明律 》 也 專門 有 一 條 「 吏卒 犯死罪 先斬後奏 」 , 允許 長官 自行 處置 犯法 書吏 。 清朝 法律 刪去 了 這 一 條 , 但 仍 保留 對 書吏 歧視 。 這 種 關係 的 另 一 個 來源 是 以 紳士 階層 為 主體 的 官員 對於 書吏 的 蔑視 , 這 是 一 種 自命為 成功 者 對於 失敗 者 的 蔑視 , 也 是 一 種 特權 階層 人士 優越感 的 表露 。 書吏 是 處理 文字 文書 的 , 不過 他們 算不上 是 讀書人 , 最多 只 能 算是 識字人 。 他們 一般 只 會 做 那些 固定 格式 的 官府 文書 , 不會 任何 發揮 。 讀書人 根本 是 瞧不起 他們 這 一 點 本領 的 。 明代 小說 《 型 世言 》 第十四 回 「 千秋盟 友誼 雙璧 返 他鄉 」 , 借 元 末 名士 王冕 的 口吻 諷刺 書吏 ﹕ 「 講 公事 談天說地 , 論 比較 ( 為 公事 設立 期限 , 違限 者 受罰 ) 縮腦 低頭 。 得 幾貫 枉法 錢 , 嘗 拼 得 徒 、 流 、 絞 、 斬 ; 略 惹 些 風流罪 , 也 不免 夾 、 打 、 敲 、 捶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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