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交清 全部 款項 。 所以 還要 按 首 付 比例 排隊 。 尤其 是 首 付 在 百分之八十 以上 的 人 有 優先權 , 稱 之 為 「 大八成 」 。 衝繁 疲難 四 等級 明 初 規定 各 衙門 要 定期 ( 有時 是 五日 一 期 , 有的 是 按月 或 季度 ) 向 朝廷 吏部 申報 本 衙門 因 任滿 、 病 、 死 、 罷 、 丁憂 等 緣故 而 空缺 出來 的 官職 職位 。吏部 就 根據 這些 空缺 官職 位置 分配 排隊 的 官員 。 後來 索性 就 把 所有 的 官職 職位 都 稱為 「 官缺 」 , 排隊 等候 就 叫 「 候缺 」 , 銓選 選任 官職 就 叫 「 補缺 」 。 中國 地域 寬廣 , 各 州縣 政務 繁忙 難易 程度 不一 , 雖然 州縣 長官 的 品級 都 一樣 , 但是 按照 同樣 的 標準 委派 官員 的話 , 因為 官員 的 能力 不同 , 就 會 造成 處理 政務 不 適應 的 問題 。 為 此 明朝 將 州縣 官品級 劃一 後 不久 , 在 洪武 十四年 ( 西元 一三八一年 ) 按照 各 州縣 負擔 的 賦稅 數量 來 確定 「 繁 」 或 「 簡 」 。 凡 徵 糧 七萬 石 以上 的 州 、 三萬 石 以上 的 縣 就 是 「 繁 」 , 在 這 數額 以下 的 就 是 「 簡 」 , 在 挑選 任命 州 縣 長官 時 , 要 考慮到 繁 、 簡 的 因素 。 以後 又 發現 僅 從 賦稅 角度 劃分 還 不足以 表現 政務 的 難易 , 逐漸 出現 了 更 複雜 的 州縣 層次 劃分 方法 。 到 隆慶 元年 ( 西元 一五六七年 ) 吏部 奉旨 「 將 天下 府州縣 大小 、 繁簡 、 衝僻 、 難易 , 細加 重訪 , 逐一 品第 」 , 劃分 州縣 等級 的 標準 成 了 四 項 。 當年 吏部 將 全 國 州 縣 劃分為 三等 , 「 邊方 殘破 、 遠方 困憊 、 盜賊 猖獗 、 災殮 頻仍 、 衝繁 難 支 、 刁疲 難 治 為 上 , 稍 易 者 為 中 , 易 者 為 下 。 」 ( 《 皇明 奏疏 類鈔 ‧ 議 天下 郡縣 繁簡疏 》 ) 。 以後 每 十 年 評定 一 次 。 授官 的 四 種 考量 和 政務 的 難易 程度 相 適應 , 明 清州縣 官缺 也 都 被 劃分為 幾 個 等級 , 分別 任命 。 清朝 剛 入關 就 明確 按照 明朝 制度 分 三 等 授予 州縣 官缺 , 劃分 等級 的 標準 簡化為 四 方面 ﹕ 衝 、 繁 、 疲 、 難 。 到 雍正 六年 ( 西元 一七二八年 ) 又 進一步 明確 ﹕ 「 地當 孔道 者 為衝 , 政務 紛紜 者 為 繁 , 賦多 逋欠 者 為 疲 , 民刁 俗悍 、 命盜案 多 者 為難 。 」 ( 《 宮 中 檔案 雍正 朝奏疏 》 載 雍正 六年 廣西 布政 使 上奏 ) 按照 這 四 項 標準 進行 劃分 , 將 州縣 缺 分成 簡缺 、 中缺 、 要 缺 、 最 要 缺 四 個 等級 。 一 個 地方 這 四 個 字 都 全 的 , 就 是 「 最 要缺 」 , 要 有 過 州縣 長官 經歷 、 考核 成績 不錯 的 人才 可以 擔任 ; 有 三 個 字 的 , 就 是 「 要 缺 」 , 也 要 有 過 州縣 長官 經歷 的 人 擔任 ; 有 兩 個 字 的 , 是 為 中缺 , 可 由 有 佐貳官 經歷 、 或 在 朝考 中 成績 較 好 的 人 擔任 ; 只有 一 個 字 或 一 個 字 都 沒有 的 州縣 , 就 是 「 簡缺 」 , 可以 讓 初選官 的 人 來 擔任 。 凡 最 要 缺 、 要 缺 , 往往 由 熟悉 當地 情況 的 督撫 來 任命 , 中缺 、 簡缺 由 朝廷 吏部 直接 任命 。 每 個 省 的 州縣 等級 劃分 必須 要 經過 朝廷 的 批准 , 一般來說 , 各 省 的 州縣 缺要 簡數量 是 固定 的 ,升 一 個 簡缺 為 要 缺 , 就 必須 同時 降 一 個 要 缺為 簡缺 。 根據 《 清史稿 ‧ 地理志 》 統計 , 清 末 全 國 大約 有 百分之五 的 州縣 定為 四 個 字 的 「 最 要缺 」 , 將近 百分之二十 的 州縣 定為 三 個 字 的 「 要缺 」 , 百分之三十 為 二 個 字 的 「 中缺 」 , 一 個 字 的 或 沒有 字 的 「 簡缺 」 有 百分之四十五 左右 。 比如 晚清 的 上海縣 是 屬於 「 衝繁 疲難 」 四 字 俱全 的 最 要缺 , 而 附近 的 華亭縣 為 「 繁疲難 」 的 要缺 , 奉賢縣 為 「 疲難 」 的 中缺 。 整 個 江南 地區 , 常州府 、 蘇州府 、 松江府 所屬 的 州縣 沒有 一 個 簡缺 。 肥缺 、 疲缺 、 苦缺 明清 時 雖然 所有 的 州縣 長官 「 缺 」 在 官品 上 都 是 平級 的 , 但是 官品 只 表示 朝廷 發給 的 那 一 點 微薄 的 俸祿 , 每 個 州縣 的 貧 、 富 , 稅收 的 多少 才 決定 了 當官 的 真實 收入 水平 , 所以 在 官場 上 很 早 就 把 各 地 州縣官 缺分為 「 肥缺 」 、 「 瘦缺 」 。 有些 地方 算不上 最 貧困 , 但 種種 差事會 讓 州縣 長官 疲於 應付 , 動輒得咎 , 就 叫作 「 苦缺 」 。 候選人 在 排隊 候缺 的 時間 有 短 有 長 , 但 隨著 捐納 門路 加寬 , 總 的 趨勢 是 越來越 長 , 需要 耐心 等待 。 2 掣籤 掛牌 祈好 運吏部 的 文選 清吏司掌 管州 縣官 的 銓選 。 根據 候選人 開列 的 籍貫 、 履歷 , 首先 是 要 考慮 地域 迴避 。 至少 從 隋 唐 開始 , 地方官 任職 都 要 迴避 本籍 , 明 初 曾 規定 「 南人 官 北 , 北人 官南 」 , 後來 覺得 這樣 做 選擇 餘地 太少 , 改為 必須 迴避 本 省 。 清朝 進一步 規定 ,州 縣 長官 的 幕友 也 要 迴避 本 府 。 另外 如果 有 親屬 在 某 省 現任 官職 , 也 必須 自行 申請 迴避 。 理論 上 , 文選 清吏司 根據 候選人 的 資歷 、 能力 、 健康 情況 , 決定 派到 哪 一 個 州縣 任職 , 可是 這樣 做 難免 會 被 人 指責 任 人 惟親 , 難服 眾人 之 口 。 為了 能夠 擺平 , 明 中葉 後 就 把 官缺 和 候選人 大致 分 幾 個 檔次 , 由 候選人 在 自己 的 那 個 檔次 「 拈鬮 」 , 拈到 哪 個 州縣 就 是 哪 個 州縣 。 這樣 還是 不能 使 眾多 的 選官 人 滿意 。 萬曆 年間 , 吏部 尚書 孫丕揚 創立 「 掣籤法 」 , 把 官缺 寫 在 竹簽 上 , 由 候缺人 當場 掣籤 決定 。 當時 就 有 人 說 , 這樣 做 實際 上 是 把 吏部 的 銓選 功能 托付給 了 幾 根 枯竹片 。 《 萬曆野獲編 》 說 有 個 陝西籍 的 老年 舉人 掣籤 掣 得 天下號 為 最 難 治 的 杭州府 推官 , 當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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