Displaying extended context for query match # 19,609 in text YL20160101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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尚 , 毋 令 俗 或 從 奢 。 凡 分 當 所 為 , 必 本 實 心行 實政 ; 若職 所 當 , 盡 惟期 愛國 以 愛 民 。 志切 撫循 , 不 敢 萌 圖利 營私 之 意 ; 力操 冰蘗 , 豈敢 存 沽 名 市譽 之 心 。 只 願 勉竭犬馬 之 微忱 , 庶幾 仰答 高深 於 萬一耳 。 敬繕 履歷 , 恭呈 御覽 。 臣曷 勝惶悚 恐 之 至意 , 謹奏 。 」 通 篇 沒有 一點 「 己見 」 , 不 是 歌功頌德 的 廢話 , 就 是 把 康熙 皇帝 的 「 聖諭 十六 條 」 搬 一下 位置 、 調 一些 詞句 。 皇帝 歌功頌德 的 話 聽 多 了 也 嫌 煩 , 雍正 皇帝 在 九 年 後 對 此 失去 了 興趣 , 又 下詔書 ﹕ 「 嗣後 月官 考試 履歷 , 如果 伊 等於 政治 確 有 所 見 , 准 其 據實 條陳 , 或 自述 其 何以 居官 、 何以 蒞事 , 亦 准 其 敷納 。 若 胸 中 無 欲 吐 之 言 , 止許 繕寫 履歷 , 其 濫用 頌聖 套語 , 概行 禁止 。 」 從此 再 沒有 官員 上 條陳 了 。 乾隆帝 不 夠 認真 乾隆 皇帝 不如 雍正 皇帝 那麼 認真 , 除了 特別 吸引 他 注意 的 外 , 很 少 有 記錄 他 看法 的 硃批 。 即使 有 硃批 也 比較 簡單 。 比如 劉墉 授 翰林院 編修 時 第一 次 引見 , 乾隆 皇帝 的 批語 只 有 兩 個 字 ﹕ 「 伶俐 」 。 過 了 十 年 , 劉墉 外放為 山西 太原府 知府 , 引見 時 , 乾隆 皇帝 的 批語 是 六 個 字 ﹕ 「 有出息 , 可 用 者 。 」 後來 的 皇帝 愈發 的 省事 , 常常 在 引見 時 一言不發 , 任憑 官員 們 叩 好 頭 走路 , 引見 的 履歷摺 上 最多 只有 幾 個 紅圈 。 當然 官員 們 的 素質 也 越來越 差 , 清 末 筆記 《 埋憂集 》 裡 有 這麼個 故事 ﹕ 有 個 松江 的 布販子 拿出 錢 來 捐 了 個 州 通判 ( 從 七品 ) 的 官缺 , 在 引見 時 , 光緒 皇帝 看 了 他 的 履歷 , 一時 好奇 , 問 他 ﹕ 「 你 為什麼 要 捐 官 ? 」 那 人 回答 ﹕ 「 我 想 作官 這 檔子 買賣 要 比 販布 買賣 賺頭 大。 」 光緒帝 大怒 , 當場 下令 予以 革職 。 這 布販 不 思悔過 , 又 跑到 吏部 去 大吵 大鬧 , 說 ﹕ 「 既然 奪 了 我 的 官 , 就 該 把 我 的 銀子 退還給 我 ! 」 吏部 尚書 聽見 了 , 又 好氣 又 好笑 , 下令 把 他 抓到 管理 京城 治安 的 九 門 提督 那裡 , 大板 四十 、 掌嘴 五十 , 逐出 京城 。 4 風雨 兼程 赴 任途 看過 《 西遊記 》 的 讀者 都 知道 , 唐僧 俗姓 陳 , 他 父親 陳光蕊 被 朝廷 授予 江州 州主 , 帶 了 新婚 妻子 前去 赴任 , 不料 在 途中 被 強盜 殺死 , 剛 滿月 的 嬰兒 被迫 拋 江 。 幸好 嬰兒 被 金山 的 長老 搭救 , 長大 後 報仇 雪恨 , 出家 為 僧 。 這 個 故事 的 背景 是 唐朝 , 但 反映 的 應該 是 明朝 的 社會 生活 狀況 。 明代 戲曲 、 小說 中 類似 故事 甚多 , 如 明 雜劇 《 馮玉蘭 夜月 泣 江舟 》 , 講 的 是 泉州 知府 馮鸞 在 赴任 途中 全 家 被 殺 , 只有 女兒 馮玉蘭 投 江 逃脫 ; 《 警世 通言 》 第八 卷 「 蘇知縣 羅衫 再 合 」 , 描寫 明朝 永樂 年間 進士 蘇雲 赴 浙江 蘭溪縣 當知縣 , 半路 上 遭 強盜 搶劫 , 夫婦 失散 , 差點 死於非命 ; 《 五色石 》 第一 卷 「 仇 夫人 能 回 獅子 吼  成 公子 重慶 鳳毛 新 」 , 描寫 嘉靖 年間 新科 進士 樊植 在 赴任 途中 被 響馬 搶劫 , 響馬 任 小五 頂替 樊植 去 揚州 上任 ; 《 醒世恆言 》 第三十六 卷 「 蔡瑞虹 忍辱 報仇 」 , 描寫 蔡瑞虹 父母 在 赴任 途中 遇害 , 她 忍辱負重 , 最終 報仇 雪恨 。 綠林 太守 瞞天過海 清代 依舊 有 這 種 赴任 風險 。 《 清朝 野史 大觀 》 收錄 有 「 綠林 太守 」 的 故事 ﹕ 康熙 初年 , 有 個 姓 郭 的 新任 池州 知府 在 赴任 途中 被 劫殺 , 妻子 、 孩子 被 強盜 擄掠 。 強盜 冒名 到 池州 上任 , 居然 被 上級 認為 「 政理 精明 」 , 只是 徵收到 的 錢糧 遲遲 不 願 起解 。 從 郭 知府 的 老家 來 的 親戚 都 被 強盜 殺死 在 內衙 , 後來 是 一 個 小 舅子 路遇 強盜 , 發現 不 是 自己 的 姐夫 , 化裝 挑水夫 混入 內衙 , 得到 姐姐 的 密信 , 趕緊 到 上級 衙門 報警 。 上級 派兵 抓住 了 這 個 「 綠林 太守 」 , 搜查 庫房 裡 已 存銀 八萬兩 , 原來 強盜 是 打算 收足 稅銀 後 再 逃回 山寨 。 為了 避免 這 種 風險 , 明 清 時州 縣官 赴任 時 總是 要 想法 湊 一 個 盡可能 大 的 「 旅行團 」 , 實際 上 將來 內衙 的 「 工作 班子 」 已經 形成 , 幕友 、 長隨 等 都 隨行 , 往往 一 人 上任 就 有 五六十 人 的 隊伍 。 這樣 大 的 一 支 隊伍 要 跋涉 千百里 , 旅費 是 一 筆 大 開銷 。 指望 朝廷 拿出 這 筆 錢 是 不可能 的 。 按 《 典故 紀聞 》 的 記載 , 明朝 法律 規定 , 知州 赴任 , 給 三十五 兩 「 道里費 」 , 知縣 為 三十兩 , 縣丞 、 主簿 為 十五 兩 , 典史 為 十兩 。 赴任 時 不得 使用 朝廷 的 驛館 系統 , 理由 是 已經 給 了 道里費 了 。 只有 赴任 里程 在 一千五百里 以上 , 才 可以 由 驛館 提供 腳力 ; 赴 雲南 、 貴州 、 四川 、 陝西 邊遠 地區 的 州縣官 才 可以 由 驛館 提供 交通 工具 ﹕ 陸路 驢車 一 輛 , 水路 紅船 一 艘 , 但 仍舊 不得 由 驛館 提供 伙食 。 清朝 依然 沿襲 了 這些 規定 。 高利貸 逼死 知縣 朝廷 不 給 解決 , 赴任 的 官員 只好 舉債 。 北京城 專門 有 一 批 放 這 種 「 京債 」 的 高利貸 者 , 放 的 是 出門 就 是 「 九 折 五 分 」 ( 預扣 百分之五 ) 的 本錢 , 然後 再 按 年 「 加 三 」 ( 每 年 遞增 百分之三十 ) 或 「 加 四 」 的 利率 收 利息 。 有時 債主 會 堵住 衙門口 討債 , 對 「 官聲 」 大有 妨礙 。 明 清 兩 朝 都 下令 嚴禁 赴任 官員 舉借 「 京債 」 。 明朝 《 問刑 條例 》 規定 ﹕ 「 聽選 官吏 、 監生 等 借債 , 與 債主 及 保人 同 赴 任 所 取償 , 至 五十 兩 以上 者 , 借 者 革職 , 債主 及 保人 各 枷號 一 個 月 發落 , 債 追