Displaying extended context for query match # 19,610 in text YL20160101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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﹕ 「 我 想 作官 這 檔子 買賣 要 比 販布 買賣 賺頭 大。 」 光緒帝 大怒 , 當場 下令 予以 革職 。 這 布販 不 思悔過 , 又 跑到 吏部 去 大吵 大鬧 , 說 ﹕ 「 既然 奪 了 我 的 官 , 就 該 把 我 的 銀子 退還給 我 ! 」 吏部 尚書 聽見 了 , 又 好氣 又 好笑 , 下令 把 他 抓到 管理 京城 治安 的 九 門 提督 那裡 , 大板 四十 、 掌嘴 五十 , 逐出 京城 。 4 風雨 兼程 赴 任途 看過 《 西遊記 》 的 讀者 都 知道 , 唐僧 俗姓 陳 , 他 父親 陳光蕊 被 朝廷 授予 江州 州主 , 帶 了 新婚 妻子 前去 赴任 , 不料 在 途中 被 強盜 殺死 , 剛 滿月 的 嬰兒 被迫 拋 江 。 幸好 嬰兒 被 金山 的 長老 搭救 , 長大 後 報仇 雪恨 , 出家 為 僧 。 這 個 故事 的 背景 是 唐朝 , 但 反映 的 應該 是 明朝 的 社會 生活 狀況 。 明代 戲曲 、 小說 中 類似 故事 甚多 , 如 明 雜劇 《 馮玉蘭 夜月 泣 江舟 》 , 講 的 是 泉州 知府 馮鸞 在 赴任 途中 全 家 被 殺 , 只有 女兒 馮玉蘭 投 江 逃脫 ; 《 警世 通言 》 第八 卷 「 蘇知縣 羅衫 再 合 」 , 描寫 明朝 永樂 年間 進士 蘇雲 赴 浙江 蘭溪縣 當知縣 , 半路 上 遭 強盜 搶劫 , 夫婦 失散 , 差點 死於非命 ; 《 五色石 》 第一 卷 「 仇 夫人 能 回 獅子 吼  成 公子 重慶 鳳毛 新 」 , 描寫 嘉靖 年間 新科 進士 樊植 在 赴任 途中 被 響馬 搶劫 , 響馬 任 小五 頂替 樊植 去 揚州 上任 ; 《 醒世恆言 》 第三十六 卷 「 蔡瑞虹 忍辱 報仇 」 , 描寫 蔡瑞虹 父母 在 赴任 途中 遇害 , 她 忍辱負重 , 最終 報仇 雪恨 。 綠林 太守 瞞天過海 清代 依舊 有 這 種 赴任 風險 。 《 清朝 野史 大觀 》 收錄 有 「 綠林 太守 」 的 故事 ﹕ 康熙 初年 , 有 個 姓 郭 的 新任 池州 知府 在 赴任 途中 被 劫殺 , 妻子 、 孩子 被 強盜 擄掠 。 強盜 冒名 到 池州 上任 , 居然 被 上級 認為 「 政理 精明 」 , 只是 徵收到 的 錢糧 遲遲 不 願 起解 。 從 郭 知府 的 老家 來 的 親戚 都 被 強盜 殺死 在 內衙 , 後來 是 一 個 小 舅子 路遇 強盜 , 發現 不 是 自己 的 姐夫 , 化裝 挑水夫 混入 內衙 , 得到 姐姐 的 密信 , 趕緊 到 上級 衙門 報警 。 上級 派兵 抓住 了 這 個 「 綠林 太守 」 , 搜查 庫房 裡 已 存銀 八萬兩 , 原來 強盜 是 打算 收足 稅銀 後 再 逃回 山寨 。 為了 避免 這 種 風險 , 明 清 時州 縣官 赴任 時 總是 要 想法 湊 一 個 盡可能 大 的 「 旅行團 」 , 實際 上 將來 內衙 的 「 工作 班子 」 已經 形成 , 幕友 、 長隨 等 都 隨行 , 往往 一 人 上任 就 有 五六十 人 的 隊伍 。 這樣 大 的 一 支 隊伍 要 跋涉 千百里 , 旅費 是 一 筆 大 開銷 。 指望 朝廷 拿出 這 筆 錢 是 不可能 的 。 按 《 典故 紀聞 》 的 記載 , 明朝 法律 規定 , 知州 赴任 , 給 三十五 兩 「 道里費 」 , 知縣 為 三十兩 , 縣丞 、 主簿 為 十五 兩 , 典史 為 十兩 。 赴任 時 不得 使用 朝廷 的 驛館 系統 , 理由 是 已經 給 了 道里費 了 。 只有 赴任 里程 在 一千五百里 以上 , 才 可以 由 驛館 提供 腳力 ; 赴 雲南 、 貴州 、 四川 、 陝西 邊遠 地區 的 州縣官 才 可以 由 驛館 提供 交通 工具 ﹕ 陸路 驢車 一 輛 , 水路 紅船 一 艘 , 但 仍舊 不得 由 驛館 提供 伙食 。 清朝 依然 沿襲 了 這些 規定 。 高利貸 逼死 知縣 朝廷 不 給 解決 , 赴任 的 官員 只好 舉債 。 北京城 專門 有 一 批 放 這 種 「 京債 」 的 高利貸 者 , 放 的 是 出門 就 是 「 九 折 五 分 」 ( 預扣 百分之五 ) 的 本錢 , 然後 再 按 年 「 加 三 」 ( 每 年 遞增 百分之三十 ) 或 「 加 四 」 的 利率 收 利息 。 有時 債主 會 堵住 衙門口 討債 , 對 「 官聲 」 大有 妨礙 。 明 清 兩 朝 都 下令 嚴禁 赴任 官員 舉借 「 京債 」 。 明朝 《 問刑 條例 》 規定 ﹕ 「 聽選 官吏 、 監生 等 借債 , 與 債主 及 保人 同 赴 任 所 取償 , 至 五十 兩 以上 者 , 借 者 革職 , 債主 及 保人 各 枷號 一 個 月 發落 , 債 追 入 官 。 」 清朝 依然 沿襲 。 可是 這 反而 成 了 高利貸 者 勒索 官員 的 威懾 武器 。 趙翼 在 《 陔餘叢考 》 中 為 清朝 皇帝 歌功頌德 , 說 是 「 本朝 」 允許 赴任 官員 預支 官俸 和 「 養廉銀 」 是 一 大 善政 , 可 實際 上 這 根本 沒有 解決 問題 。 乾隆 四十八年 ( 西元 一七八三年 ) 發生 了 一起 轟動一時 的 大案 ﹕ 有 個 張有蘊 的 貴州 舉人 , 經 「 大挑 」 參加 銓選 , 掣得 山西 的 知縣缺 , 興沖沖 地 打算 上路 。 從 貴州 到 北京 的 路程 早已 耗盡 了 他 的 家財 , 再 要 到 山西 去 赴任 , 只得 找放 京債 的 借 錢 。 放 京債 的 商人 馬廷璧 看準 了 這 個 貴州 舉人 不 懂 行情 , 居然 放 「 四 扣 三 分 」 利 的 京債 , 名義 上 是 七百兩 , 但 實際 支付 的 是 「 四 扣 」 ( 七百兩 乘以 百分之四十 ) 的 二百八十兩 , 還要 按照 每 月 三 分 ( 百分之三 ) 的 利率 生息 , 每 月 的 利息 二十一 兩 。 張有蘊 到 了 山西 , 沒 能 馬上 補上 缺 , 候 了 將近 一 年 , 馬廷璧 來到 了 太原 討債 , 張有蘊 實在 無法 , 又 找 太谷縣 人 武寧宗 、 車際 泰借 「 九 扣 三 分 」 利銀 三百兩 , 實際 只得 二百七十兩 , 還給 馬廷璧 「 利銀 」 二百五十兩 。 又 過 了 五 個 月 , 巡撫 轅門 掛出 牌 來 , 張有蘊 署任 靈丘 知縣 。 他 打點 還 了 武寧宗 、 車際泰 四十五 兩 「 利銀 」 , 再 去 上任 。 想不到 馬廷璧 聞訊 趕來 逼債 , 沒 幾 天 武寧宗 也 到 了 靈丘 。 張有蘊 把 兩 個 債主 請到 內衙 居住 , 商量 先 還 一半 , 可 馬廷璧 非 要 他 一 次 付清 。 張有蘊 「 憂鬱 莫釋 」 , 竟然 上吊 自殺 。 這 件 案子 轟動 山西 官場 , 一致 要求 嚴懲 債主 。 但是 按照 法律 , 「 違禁 取利 」 之 罪 最 高 不過 是 徒 三 年 , 「 不足 蔽辜 」 , 於是 另外 比照 「 軍民人 等 因 事 逼迫 本 官 致死 」 罪 ( 絞刑 ) 減 一 等 , 馬廷璧 杖 一百 、 流 三千里 ( 後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