Displaying extended context for query match # 19,628 in text YL20160102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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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演 上文 所 述 的 那 一 整 套 「 故事 」 。 陳陳 相因 , 周而復始 。 對於 既得利益 者 來 說 , 這 一切 都 很 有 「 規矩 」 , 誰 都 不 想 加以 改變 。 對於 百姓 來 說 , 這 一切 都 只是 與 己 無關 的 俗套 , 誰 也 不 想 參與 。州縣 衙門 也 就 喪失 了 一切 自我 更新 的 機會 , 並 留下 了 深深 的 惰性 。 由 州縣 這 一 帝國 的 縮影 、 政治 的 胚胎 , 擴張到 整 個 中華 帝國 , 也 同樣 很 有 「 規矩 」 、 充滿 著 惰性 , 靜候 著 不可 預見 的 挑戰 的 到來 。 【 後記 】 歷史 也 可以 通俗化 這 本 書 從 醞釀 到 成書 花 了 很 長 的 時間 , 因此 在 書 後 似乎 有 必要 將 來龍去脈 說 一 說 。 九○年代 初 , 關於 「 有法 不依 」 的 議論 逐漸 多 了 起來 , 成 了 法學界 的 一 個 熱點 。 這 一 現象 提醒 了 我 這 個 從事 中國 法制史 研究 的 教師 ﹕ 以 今度 古 , 我們 告訴給 學生 的 、 我們 所 研究 的 古代 煌煌 的 法典 當時 究竟 是 如何 實施 的 ? 究竟 有 多少 是 被 束之高閣 ? 另外 , 當時 「 文化 研究 」 紅 極 一時 , 出現 了 大量 探討 「 文化 衝突 」 、 「 深層 結構 」 的 著作 , 拜讀 若干 後 反而 使 我 找 不 到 方向 。 因此 我 決心 把 注意力 集中到 古代 法制 一些 細節 問題 上 , 一來 可以 為 教學 提供 形象化 的 資料 , 二來 也 可以 釐清 一些 具體 問題 , 不至於 在 學術 研究 上 「 懸空 八 隻 腳 」 。 一九九二年 , 承蒙 金良年 先生 的 好意 , 為 上海 古籍 出版社 寫 了 一 本 《 古代 法官 面面觀 》 , 當時 擬 沿 這 個 題目 寫 一 個 系列 ﹕ 州縣 幕友 面面觀 、 刀筆 小吏 面面觀 、 公門 走卒 面面觀 , 把 古代 涉及 司法 人員 的 情況 釐清 。 在 寫完 州縣 幕友 面面觀 ( 書名 改為 《 紹興 師爺 》 ) 、 公門 走卒 面面觀 後 , 這 一 計劃 就 因 種種 原因 擱淺 。 不久 , 學林 出版社 表示 願意 接受 這 個 題目 。 我 把 系列 變成 了 單本 , 並 把 題目 改為 集中 探討 明 清 兩 代 基層 衙門 司法 行政 具體 情況 。 一來 是 因為 明 清 時期 的 資料 較 豐富 ; 二來 是 制度 大體 上 相近 , 沿革 比較 清楚 ; 三來 基層 州縣 「 麻雀 雖 小 , 五臟 俱全 」 , 可以 窺得 古代 國家 機器 運轉 之 一斑 。 不過 一九九六年 完成 書稿 後 , 好事多磨 , 直到 九○年代 之末 才 得以 定稿 。 一直 有 朋友 對 我 提出 ﹕ 這些 題目 都 是 可以 變成 學術 專著 的 , 為什麼 要 採取 通俗 的 寫法 ? 花 這麼 大 的 精力 勾沉 考證 豈不 太 可惜 了 ? 我 自己 也 曾 為 此 困惑 過 , 懊悔 過 , 但 最終 還是 「 我行我素 」 。 自從 一九七八年 進入 華東 師範 大學 歷史系 讀書 後 , 我 總 覺得 如果 大家 都 承認 歷史 是 大眾 創造 的 , 歷史學 也 就 應該 是 一 門 大眾 的 學問 , 歷史 書籍 也 應該 是 一 種 「 通俗 讀物 」 , 完全 沒有 必要 把 學術 專著 和 普通 讀物 劃分為 深溝 壁壘 的 兩 大 陣營 。 如果 歷史學家 都 忙於 寫 那些 只有 同行 才 看 得 懂 、 讀起來 要 正襟危坐 、 半 頁 正文 半 頁 注釋 的 城磚式 的 專著 , 那麼 , 真正 創造 歷史 的 大眾 也 就 只 能 敬而遠之 , 滿足 於 看 「 戲 說 ×× 」 式 的 編造 , 悠悠 五千 年 歷史 存留 在 人 心目中 的 , 也 就 只 能 是 一些 劍客 佳人 情話 或 帝王 深宮 陰謀 了 。 當然 , 上述 想法 僅僅 是 「 想法 」 , 要 變成 「 寫法 」 並 不 容易 。 究竟 這 本 書 是否 完整 的 表現 了 上述 想法 , 還 要 請 讀者 評判 。 為了 排印 和 閱讀 上 的 方便 , 本 書 引用 原文 之 處 一般 採用 隨 文 內注 的 方式 , 並 把 一些 古文 材料 改為 通俗 的 口語 。 雖 不能 說 是 字字 有 出處 , 但 可 保證 句句 有 根據 。 最後 要 感謝 我 的 太太 , 在 漫長 的 寫作 和 等待 的 年月 , 她 給 我 以 鼓勵 和 支持 , 並 作為 第一 個 讀者 , 發表 獨到 的 見解 , 幫助 了 本 書 的 完成 。 編輯 筆記 值得 一 讀 的 「 衙門 辭典 」 一九三六年 五月 出版 的 《 獨立 評論 》 上 , 李樸生 撰文 談 「 公務 哲學 」 , 列舉 公務人員 辦事 態度 的 十一 條 , 精采 無比 , 特 摘錄 幾 個 要點 如下 : 一 、 多 一 事 不如 少 一 事 , 最好 是 沒 事 。 二 、 責任 第一 要 能 推避 , 方法 是 向 上 推 , 向 下 推 , 向 旁邊 推 ; 推 無可 推 , 則 能 擱 便 擱 , 再 候推 的 機會 。 三 、 做 事 不可 快 , 快 中 會 錯 ; 宜 慢 , 時間 過去 了 , 便 很多 不必 做 。 慢 , 是 省事 的 方法 。 四 、 做 事 切勿 用 新 方法 。 用 新 方法 , 做 不 好 , 要 自己 負責 ; 用 舊 方法 , 做 不 好 , 有 前人 負責 。 五 、 做 事 不 要求 有功 , 也 要求 無 過 。 有功 往往 不 賞 , 且 招 同僚 之 忌 ; 而 一 有 過 , 長官 會 擺 起 面孔 , 乘機 給 他 的 親戚 朋友 一 個 位置 。 六 、 做 事 要 多 用 精神 在 人事 上 , 要 上通 , 下通 ( 長官 的 下人 ) , 內通 ( 長官 的 內人 ) , 而後 可以 升官 發財 。 長官 的 私事 , 我們 要 看 得 比 公家 的 公事 還 重要 。 七 、 有 機會 舞弊 、 揩油 , 不可以 做 傻瓜 , 也 不可以 太 眼饞 , 想 獨吞 , 要 讓 大家 都 過得 去 。 六十幾 年 過去 了 , 官僚 們 辦理 公共 事務 的 這 一 套 態度 , 如今 觀 之 仍 十分 耳熟能詳 , 一點 也 沒有 事過境遷 。 專制 時代 的 衙門 作風 、 官僚 心態 , 是 一 種 非常 頑強 的 病毒 , 早已 侵入到 我們 的 文化 基因 裡 。 它 在 現代 社會 出現 三 種 明顯 的 症狀 , 一 是 權責 不 副 , 二 是 監守 自盜 , 三 是 公器 私 用 。 最 顯著 的 例子 有 : 號稱 清廉 , 卻 有 一 本 密帳 ; 號稱 清貧 出身 , 卻 放縱 子弟 紈 ; 努力 打倒 特權 , 然後 比 被 打倒 者 更 濫權 。 一切 人性 幽暗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