Displaying extended context for query match # 19,726 in text YL20160114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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供事 ﹂ , 禮部 書吏 別稱 ﹁ 儒士 ﹂ 。 由 此 看來 , 全 國 總計 胥吏 約 有 一百四五十萬 人 之多 。 靠 陋規 來 增加 收入 前面 已 提及 , 清代 胥吏 很 少 有 機會 升遷 當官 , 另外 在 經濟 上 , 胥吏 也 沒有 法定 的 、 正常 的 收入 。 清代 沿襲 明代 慣例 , 州縣 胥吏 的 報酬 只有 微不足道 的 ﹁ 工食銀 ﹂ , 而且 到 了 康熙 元年 ︵ 西元 一六六二年 ︶ , 還 下令 正式 取消 州縣 胥吏 的 工食銀 。 在 這 種 窘困 的 情況 下 , 胥吏 的 收入 主要 依靠 種種 ﹁ 陋規 ﹂ , 即 所謂 ﹁ 在 山吃山 , 在 水 吃 水 ﹂ 。 比如 徵收 賦稅 , 經辦 的 胥吏 就 有 按 比例 向 納稅人 抽頭 的 ﹁ 陋規 ﹂ ; 民間 買賣 房產 、 田產 、 奴婢 , 契約 必須 加蓋 官印 , 而 胥吏 就 要 抽取 ﹁ 心 紅銀 ﹂ ; 民間 起訴 要 向 書吏 繳 ﹁ 掛號費 ﹂ , 當事人 呈遞 訴狀 也 要 付 ﹁ 傳呈費 ﹂ , 打官司 時 要 交 ﹁ 紙筆費 ﹂ , 若 不 願 打官司 , 想 私下 和解 , 則 要 交 ﹁ 出結費 ﹂ , 等等 。 早 在 明朝 , 清官 海瑞 當 浙江 淳安縣 知縣 時 , 就 曾 革除 六 房 書吏 的 ﹁ 常例 陋規 ﹂ 共計 六十八 項 ︵ ︽ 海瑞集 ‧ 淳安 政事 ‧ 興革 條例 ︾ ︶ 。 倚仗 地方 勢力 玩弄 長官 正 因為 胥吏 可以 賺 這些 ﹁ 外快 ﹂ , 還可以 像 潘三 那樣 藉著 衙門 的 掩護 做 些 欺壓 良善 、 撈取 黑錢 的 勾當 , 所以 胥吏 儘管 沒 什麼 法定 正式 收入 , 但 居然 還 是 個 炙手可熱 的 ﹁ 公職 ﹂ ││ 絕大多數 州縣 衙門 的 經制吏 位置 都 要 用 銀子 買得 , 稱為 ﹁ 頂首 ﹂ , 州縣 長官 如 不 將 其 治罪 就 不能 輕易 革除 、 撤換 。 編制 外 的 非經制吏 以及 胥吏 的 助手 如 ﹁ 貼書 ﹂ 、 ﹁ 幫差 ﹂ 、 ﹁ 清書 ﹂ 之類 角色 , 也 往往 是 花錢 投充 的 。胥吏 都 是 當地人 , 熟悉 當地 風土 人情 , 有 一 個 由 親屬 、 鄰居 、 朋友 構成 的 關係網 , 而 州縣 長官 卻 是 遠鄉 孤客 , 往往 連 當地話 也 聽 不 懂 ; 胥吏 對於 本地 衙門 各 種 慣例 、 成案 無不 精熟 , 官員 則 兩 眼 一 抹 黑 , 面對 一 房子 塵封 的 檔案 卷宗 , 即使 有 興趣 也 沒 精力 全部 翻閱 ; 胥吏 盤根錯節 、 世代 相傳 , 官員 則 任滿 必 走 , 號 為 ﹁ 流官 ﹂ 。 所以 常 言道 : ﹁ 強龍 難 壓 地頭蛇 ﹂ , 實際 政務 常 操縱 於 胥吏 之 手 。 幫助 ﹁ 強龍 ﹂ 對付 ﹁ 地頭蛇 ﹂ 幫助 外來 ﹁ 強龍 ﹂ 對付 ﹁ 地頭蛇 ﹂ 的 是 師爺 。 汪輝祖 在 ︽ 佐治藥言 ︾ 中 指出 : ﹁ 幕友 之 為 道 , 所以 佐官 而 檢 吏 也 。 ﹂ 他 引述 一 句 傳統 的 諺語 : ﹁ 清官 難逃 猾吏手 ﹂ , 認為 官 雖 大權 獨攬 , 統轄 群吏 , 但 底下 胥吏 這麼多 , 各 以 其 精力 來 與 官員 周旋 , 隨時 尋找 可乘之機 , 給 官員 佈下 種種 圈套 ; 而 官員 政事 繁瑣 , 要 以 一 人 之 精力 來 提防 胥吏 、 一一 加以 監察 , 實在 是 不可能 的 事 。 在 此 數量 懸殊 的 ﹁ 鬥法 ﹂ 中 , 只有 幕友 得助 官員 一臂之力 。 幕友 可以 根據 各自 負責 的 部分 , 分別 監視 胥吏 , 保護 主人 不至 遭受 其 蒙騙 。 不過 對於 種種 陋規 常例 , 汪輝祖 認為 胥吏 既 無 正常 收入 , 陋規 是 其 生活 來源 , 幕友 不能 建議 主人 下令 禁絕 , 斷 人生路 , 應 本著 ﹁ 多 一 事 不如 少 一 事 ﹂ 的 原則 , 睜 一 隻 眼 閉 一 隻 眼 , 不可 過於 挑剔 。 凡是 舊有 慣例 仍 允許 胥吏 收取 , 只 不准 新增 花樣 。 如 有 從中 舞弊 , 過於 傷害 百姓 , 證據 確鑿 者 , 就 必須 嚴懲 不 貸 。 汪輝祖 還 表示 , 幕友 與 胥吏 的 目標 不同 , 幕友 追求 主人 在 任期 上 平安無事 , 而 胥吏 則 為 從中 取利 , 往往 喜歡 惹是生非 、 騷擾 百姓 。 所以 幕友 對 胥吏 的 每 項 建議 都 要 深思熟慮 , 即使 看來 完全 有利 無害 , 也 要 勸 主人 謹慎 從事 , 防止 上當 。 總之 , ﹁ 約束 書吏 , 是 幕友 第一 要事 ﹂ 。 別 讓 衙役 壞 了 正事 各色各樣 的 衙門 差役 , 自訂 陋規 , 到處 揩油 , 是 衙門 裡 的 一 群 蠹蟲 。 師爺 必須 睜大 眼睛 , 謹防 這些 蠹蟲 到處 啃噬 搗亂 , 壞 了 正事 。 清代 州縣 衙門 中 人數 最多 、 種類 最 雜 的 就是 衙役 。 衙役 也 稱 ﹁ 差役 ﹂ , 是 政府 勤雜 人員 的 統稱 。 其中 略 具 現代 警察 職能 的 衙役 號稱 ﹁ 三 班 衙役 ﹂ , 即 ﹁ 站班 皂隸 ﹂ 、 ﹁ 捕班 快手 ﹂ 、 ﹁ 壯班 民壯 ﹂ 。 名目 繁多 的 衙門 差役站班皂隸 因 原來 規定 穿 黑色 服裝 而 得名 。 他們 頭 戴 高頂 黑紅帽 , 身穿 皂青 布衫 , 肩膀 上 掛 一 條 紅 搭包 ︵ 也 叫 ﹁ 搭膊 ﹂ 、 ﹁ 搭連 ﹂ 、 ﹁ 搭 褳 ﹂ , 是 一 種 縫有 口袋 的 布帶 , 可以 掛 在 肩膀 上 , 也 可以 纏 在 腰 間 ︶ , 腳蹬皂 黑色 布筒靴 , 手 裡 持 根 一 頭 略 扁 一 頭圓 、 一半 紅色 一半 黑色 的 ﹁ 水火棍 ﹂ 。 當 官員 坐堂 審案 時 , 皂隸 們 在 廳堂 兩 側 ﹁ 站堂 ﹂ , 維持 秩序 並 傳帶 訴訟 當事人 。 當 官員 ﹁ 灑簽 ﹂ ︵ 扔下 指示 刑訊 的 竹簽 , 即 ﹁ 堂簽 ﹂ , 每 根 表示 責打 被訊人 五 下 ︶ 時 , 皂隸 們 就 手持 刑具 , 一擁而上 拷打 犯人 , 其 性質 有點 近似 於 現代 的 法警 。 而 當 官員 出外 巡察 , 皂隸 們 即 前 呼 後 擁 , 警戒 開道 。 捕班 快手 是 專門 跑 外勤 的 衙役 , 類似 於 現代 的 警探 。 快手 一般 穿著 便衣 , 懷揣 鐵尺 , 腰纏 繩索 , 探聽 市井 風聲 , 偵緝 犯罪 案件 , 傳訊 或 拘提 被告 和 有關 證人 , 同時 搜尋 證物 。 不過 如果 沒有 官府 簽發 的 牌票 , 只 能 對 現行犯 、 通緝犯 實行 拘捕 。 至於 壯班 民壯 , 略 似 於 現代 的 巡警 或 警衛 , 負責 警戒 衙門 、 倉庫 、 監獄 , 並 巡邏 街市 , 護送 過往 的 政府 物資 , 以及 押解 人犯 。 衙役 的 主體 是 三 班 , 三 班 之外 , 又 有 專門 檢屍 驗傷 的 仵作 、 穩婆 , 行刑 殺人 的 劊子 , 傳遞 公文 的 舖兵 , 看管 監獄 的 禁子 , 管理